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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简称“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代表,也是国家机构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ref>[http://www.china.com.cn/chinese/2002/Sep/203382.htm 国家主席的产生],中国网</ref> ,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制度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从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大后设立;1968年开始悬空;1975年通过的《宪法》删除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条款,取消此职务;1982年通过的《宪法》恢复了主席和副主席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