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唐朝李延寿撰。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刘宋永初元年(420),下迄南陈祯明三年(589)。记刘宋、南朝齐、南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的南朝史。《南史》与《北史》是唐初史家李延寿的作品[1]。他撰写这两部书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570-628)未完成的事业。
目录
编撰过程
李大师鉴于南北朝各朝历史,记事重复,详于本国而略于他国,“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于是发奋成就《南史》与《北史》。《南史》以《宋书》、《南齐书》、《梁书》及《陈书》为蓝本,共566卷,又参考“杂史”千余卷,删繁就简,事增文省,其中删《魏书》、《宋书》最多,删文多为诏诰、符檄、章表。《南史》有〈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但无〈表〉、〈志〉。
李大师卒于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年),当时《南史》、《北史》皆未能成书,最后由在史局工作的李延寿继续撰述,“因于编辑之暇,昼夜抄录之”,后因事离开史局,“以所得者编次之,然尚多阙,未得及终”,贞观十五年(641年),继续编撰,“因兹复得勘究宋、齐、魏三代之事所未得者”。显庆四年(659年)《南史》成书,“始末修撰,凡十六载”。司马光给刘恕信中感叹道:“乃知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虽于祥诙嘲小事,无所不载,然叙事简径,比于南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窃谓陈寿之后,惟延寿可以亚之也。”自有南北二史之后,《宋书》、《南齐书》、《魏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被称为八书,史称“二史八书”。《南史》与《北史》均广为流传,致“学者止观其书,沈约、魏收等所撰皆不行”。
《南史》与《北史》皆用“家传”形式突出门阀士族的地位,以王、谢等大家为主,〈列传〉多附传,附传的人物多属家族成员,例如《南史·袁湛传》附传人物达12人,《北史·陆俟传》附传多至20人,前后相去百余年,乃至于有大量的神怪迷信,王鸣盛批此甚谬妄。朱熹说:“南北史除了通鉴所取者,其余只是一部好笑底小说[2]。”同时《南史》、《北史》内容亦有重复现象。《南史》中更删除了部分判决文字(包含《后汉书》的作者范晔等人之罪名文字),使成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