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教育局
三亞市教育局,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0號),設置三亞市教育局(中共三亞市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中共三亞市高等學校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與其合署辦公),為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1]。
目錄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負責高中學籍的備案確認;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畢業證書的驗印與發放。
2、負責審批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班)的設立。
3、負責全市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統戰工作。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教育督導工作。
2、貫徹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2];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計劃。
(二)管理和指導我市幼兒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工作;審批和規範管理本市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班)的設立。
(三)負責執行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教育教學計劃、課程設置及其教育、教學業務工作。
(四)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對教育質量進行檢查;指導各類學籍的管理。
(五)統籌規劃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和中等、高中階段學校的專業設置。
(六)負責實施國家教育體制改革工作,實行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教育結構改革、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及城市教育綜合改革。
(七)管理教育系統人事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任免本系統科級幹部,管理直屬單位(科級以下)以及直屬中小學領導班子和各鎮(區)中心小學校長的考察、任免、考核工作;合理調配全市教職工。
(八)負責擬定市教育系統基建、設備投資及事業經費計劃及管理,管理和使用中央、省核撥的教育專項經費等。
(九)推動並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學生軍訓工作,配合市人武部做好預徵兵登記工作。
(十)承辦全市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的考試建檔工作;組織全市普通中學的會考、升學考試、錄取工作;負責全市的自學考試和成人考試工作;負責高中學籍的備案確認。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畢業證書的驗印與發放。
(十一)主管全市教育系統教職工思想政治建設和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園長)、教師全員培訓工作;負責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
(十二)承擔全市語言文字的管理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普通話測試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三)參與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本市教育管理信息和統計工作。
(十五)負責監管所屬事業單位的非營業性國有資產。
(十六)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視頻
三亞市教育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海南三亞市 ,好看視頻,2020-01-11
- ↑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 年) ,石河子大學教務處,201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