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国共产党七届七中全会、中共七届七中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闭幕之后召开的第七次全体会议。
1956年8月22日、9月8日、9月13日,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章程 (草稿) 》[1]、《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草稿)》、《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年到1962年)的建议(草案)》等。
会议简介
会议名称: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
会议简称:中国共产党七届七中全会、中共七届七中全会。
举行时间:1956年8月22日、9月8日、9月13日。
举行地点:北京。
出席人员:中央委员44人、候补中央委员23人。
会议内容
中国共产党七届七中全会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日程 (草稿) 》、 《大会规则(草稿)》、《八大预备会议安排(草稿)》、《七届七中全会关于第八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建议(草稿)》、《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草稿)》、《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稿)》、《中央委员会向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草案) 》、 《中国共产党章程 (草稿) 》、《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草稿)》、《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年到1962年)的建议(草案)》、《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草稿)》、《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名单(草案)》、《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名单(草案)》。
全会决定递补王首道、邓颖超、陈少敏为第七届中央委员。确定了八届中央委员的候选人名单,决定八届中央委员名额为170人[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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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共七届七中全会简介,中国网,2012-8-28
- ↑ 中共第七届历次中央全会,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