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協會 |
中文名稱: 協會 外文名稱: Association 組織特點: 社會中介組織 |
協會是指由個人、單個組織為達到某種目標,通過簽署協議,自願組成的團體或組織,中文將英語Association譯作"協會",和工會組織的概念不同。協會常指包括職業、僱主、行業、學術和科學等方面為達成某種目標而成立的組織。"工會"多指被雇用者為確保自身權益特別是經濟利益而成立的組織,多集中於僱傭者和被僱傭者的關係。[1]
基本解釋
協會(英譯:Association),美國的《經濟學百科全書》中說,行業協會是"一些為達到共同目標而自願組織起來的同行或商人的團體"。日本經濟界人士認為,行業協會是"以增進共同利益為目的而組織起來的事業者的聯合體"。英國權威人士指出,"行業協會是由獨立的經營單位所組成,是為保護和增進全體成員的合理合法利益的組織"。
行業協會是社會中介組織,它的產生和發展是社會分工和市場競爭日益加劇的結果,反映了各行業的企業自我服務、自我協調、自我監督、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要求。具體說來,行業協會的形成及其作用應該包含以下內容:一是必須以同行業的企業為主體;二是必須建立在自願原則的基礎上;三是必須以謀取和增進全體會員企業的共同利益為宗旨:四是一種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社團。
根據民政部2004年出台的《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民間組織:"未經登記,擅自開展社會團體籌備活動的;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或者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的;被撤銷登記後繼續以社會團體或者民辦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的。"郝際廣說:"從麵製品分會衍生出世界方便麵協會中國分會,該協會應該是想通過這個牌子擴大自身影響力,達到壟斷業內企業的作用。但既然掛出這個牌子,就應該在民政部門註冊,不然便是違法。"
功能
行業協會功能異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行政化
行業協會充當政府的助手,在一定範圍內行使政府管理經濟事務的職能,只能依賴行政部門搞活動,有些行業協會只收會費,卻不為會員企業提供服務,成為企業的"二政府",失去了行業協會的本色,致使行業協會無法正常發揮應有的功能。
企業化
某些行業協會以營利為目的,混淆了社團法人與公司法人的界限。而我國社團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社會團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當然,"這並不意味着社會團體不能進行任何收費或者賺取利潤的活動,只是表示社會團體取得的財產不能夠分配給會員,必須用於其目的事業"。
存在問題
作為社會自治的、非營利性組織之一的行業協會,具有彌補政府失靈、市場失調的重要作用。而行業協會的功能欠缺及其功能發育不完善,使行業協會無法將市場中分散的各個利益主體的力量凝聚在一起,發揮社會整合功能,難以打破我國長期以來政治上的高度集中、經濟上的高度統一、社會生活的高度整合的單一的社會機制。缺少作為社會第三部門的活躍力量的行業協會的參與,市場經濟很難成熟起來,這將影響到需要建立在市場經濟基礎之上的市民社會的形成,也必將難以構建國家-經濟-社會的三元社會結構。
造成我國行業協會功能問題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在於,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行業協會大多數是由政府興辦的,要麼是政府直接或者間接組建行業協會,要麼是由政府專業經濟職能部門轉變為行業協會。因此,行業協會從其誕生時起便打上了很深的"行政"烙印,成為政府的附屬、助手,這樣必然使行業協會具有本不該具有的許多管理職能,政府官員兼任行業協會的主要領導更加劇了行業協會的行政色彩。這對行業協會的功能產生極大的影響,致使行業協會的獨立性不強,缺乏代表性,社會整合力量不足,無法更好地為企業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