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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興縣圖書館歷史悠久,館藏豐富,是濱州市最早的公共圖書館之一。博興縣圖書館最早成立於民國8年(1919年),附建於通俗講所內;民國19年(1930年)併入民眾教育館;民國25年(1936年)獨立建館,時稱博興縣民眾圖書館。後遭戰爭破壞,館藏圖書毀於戰火。

基本介紹

博興縣圖書館歷史悠久,館藏豐富,是濱州市最早的公共圖書館[1]之一。博興縣圖書館最早成立於民國8年(1919年),附建於通俗講所內;民國19年(1930年)併入民眾教育館;民國25年(1936年)獨立建館,時稱博興縣民眾圖書館。後遭戰爭破壞,館藏圖書毀於戰火。建國後,博興縣於1950年成立圖書室,附設於博興縣文化館內;1976年圖書館、文化館分開,博興縣圖書館正式獨立建館。目前,縣圖書館位於博城五路文化廣場內,於1999年由縣委、縣政府投資興建,2001年10月1日投入使用,館舍面積3300平方米,現為股級全民事業單位,隸屬於博興縣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局,2004年通過文化部組織的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驗收,被評為全國公共圖書館國家級二級館。2010年1月在第四次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中被文化部評為全國公共圖書館國家級一級館。同年,被評為「山東省讀者喜愛的圖書館」。2013年在第五次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中被文化部評為全國公共圖書館國家級一級館。同年又被山東省文化廳授予「山東省古籍保護先進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公共圖書館免費開放服務,縣圖書館始終堅持「讀者第一,服務至上」的原則,精心策劃,認真組織,採取媒體宣傳以及發放宣傳資料等有效途徑向社會各界宣傳圖書館的各項服務措施,在新聞媒體《今日博興》、《濱州日報》宣傳圖書館免費開放的政策規定,擴大公共圖書館的社會影響,吸引更多讀者利用公共圖書館圖書文獻和網絡信息資源,先後開展了每月到村鎮社區義務送書、不定期開展少兒有獎徵文活動、下基層輔導、舉辦書畫展、講座報告會、服務宣傳周等多種形式的服務活動,讓更多的群眾了解圖書館的功能和作用,吸引廣大群眾走進圖書館,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

展廳展館

博興縣圖書館設施完備、制度健全、服務優良。內部設有圖書借閱室兩個、期刊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多媒體視聽室、視障閱覽室、兒童活動中心、地方文獻室、信息查閱中心、采編室等多個業務部室,全年無假日免費為讀者提供服務。

館藏實力

截止2012年底,博興縣圖書館總藏量218578冊(件),其中,紙質文獻198100冊(件),電子圖書期刊18179種/冊,縮微製品、錄音(像)帶、光盤等2236件。

2012年,博興縣圖書館新增藏量購置費31.45萬元,2009-2012年,平均年入藏圖書3099種,共計24430冊,報刊入藏38500冊,視聽文獻入藏175種。2011年新建地方文獻室,入藏文獻973冊。

截止2012年底,博興縣圖書館數字資源總量為4.3TB,其中,館藏特色數字資源1.8TB。2009-2012年,完成建設《博興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興文學風采錄》、《博興文物》等地方特色數據庫[2]

博興縣圖書館採用Interlib圖書館集群自動化管理系統及「一卡通」借閱服務,以適應和滿足不同讀者群體的需要。2011年,實現館內Wi-Fi無線網絡信號全覆蓋。

實用信息

《辦證須知》

一、年滿4周歲以上的公民均可申請辦理。

二、學齡前兒童辦理讀者卡,可由一名家長陪伴入內。

三、辦理讀者卡需申請辦卡人持有效身份證件現場確認,押金收據請妥善保存,遺失不補。押金100元,可借閱2冊。

四、讀者卡應妥善保存,不得塗改和損毀。如有丟失,應立即掛失,一周後方可補辦。補辦時需交工本費人民幣10元。遺失所造成的後果由原持卡人自負。

五、如想退卡,需持卡滿一年後方可辦理退卡手續。還清所借書刊後,憑讀者卡和押金收據退還押金。讀者卡和收據不齊全者不予退還押金。

六、每人限辦一張,只限本人使用,請勿轉借。

《借閱須知》

1、進入書庫查找圖書前請將書包、個人書刊資料等放在存包處,重要物品請隨身攜帶。

2、書刊、報紙閱覽每次限取一本(份),閱後請放歸原處,請自覺保持書架報架整潔有序,請勿將書刊、報紙隨意亂放。

3、書刊資料未經借閱不得擅自攜出室外,私自將書刊資料帶出室外者按偷竊行為處理。

4、本館外借室實行半開架借閱,成人閱覽室、兒童閱覽室實行開架借閱。到成人外借室借閱圖書的讀者,應先檢索讀者目錄查找所需圖書,請自覺愛護卡片目錄,不得塗改,如有任何問題,請隨時向工作人員諮詢。

5、請自覺愛護圖書。借到圖書時,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掉頁、塗畫、批註、圈點、撕頁、污損等情況,如發現應立即聲明並請工作人員蓋章。歸還時如發現未經工作人員蓋章的污損情況,根據情節輕重賠償5-20元;對圖書污損嚴重影響閱讀者,按書價賠償;對割頁、撕扯等嚴重損壞書刊資料者按書價的2-5倍賠償;情節嚴重者註銷其借書證。

6、所借圖書必須按期歸還,超期每冊每天罰款0.1元。圖書到期看不完者可到館續借,每冊圖書可續借一次,圖書遺失按照書價兩倍以上罰款。

7、請讀者務必愛護每冊圖書書名頁上的條形碼,以免影響圖書借還。如發現損壞條形碼的情況,按各部室借閱制度處理。

8、借書超期三個月者,本館追回書刊、借書證註銷,押金抵作罰款。一年不驗證、又不與本館聯繫者,借書證註銷、不退押金。

9、本館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請勿轉借他人,如有丟失請到館及時理掛失、補證手續。

10、閱覽本館所有書刊、報紙、電子資料時,請尊重作品的知識產權,複製等行為以合理使用為原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者,責任自負。

11、老年人、軍人和殘疾人等弱勢群體讀者可優先借閱。

續借規則

續借方式

(一)電話續借:0543-2313002

(二)在圖書借閱室辦理。

(三)網上續借:登錄我的圖書館讀者登陸頁面續借。

友情提示:具體流程請點擊網上續借詳細流程了解。

溫馨提示:如有下列情況,圖書將不能續借:有逾期未還文獻、所借圖書已續借過一次、讀者證號或圖書條碼號輸入不正確、未繳納逾期滯還費等。

逾期、損壞及遺失處理

(一)請按期歸還文獻。逾期歸還每冊/件每天收取0.1元滯還費,最高限額為每冊/ 件10元。

(二)污損文獻指塗劃、圈批點、摺疊、剪裁、描拓、撕畫等。污損情況較輕不影響閱讀,由工作人員視損壞情況酌情核定賠償金額;污損情況嚴重,影響內容的完整性,文獻無法修補,按遺失處理。

(三)請妥善保管借出文獻。如有遺失,須按規定賠償:遺失普通文獻按原價2倍賠償,遺失整套文獻的任一分冊按遺失文獻整套的2倍賠償,讀者可自購相同版次的文獻歸還本館並交納每冊2元文獻加工費。遺失文獻累計達5冊將被停外借文獻權限180天。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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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興縣圖書館宣傳片
2019年博興縣圖書館「六一兒童節」文藝匯演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