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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州厅是位于台中市西区的国定古迹[1],始建于台湾日治时期1913年(分为五期,1934年全区厅舍完工),先后成为日本殖民时期台中州与民国时期省辖台中市的政府所在地。2006年11月17日被登录为台中市市定古迹保护,2019年4月25日文化部公告再将其升格为国定古迹。由于该建筑最初是日治时期的台中州厅(“州厅”等同于中文语法的“州政府”)使用,因而沿用成为对其之称呼。

历史

台湾清治末期,清廷在台中州厅现址兴建“元诚考堂”,乃台湾省城建筑群之一;进入日治时期后,因台湾总督府在台中实施“市区改正”,成为台中州厅、台中知事官邸以及大屯郡役所等官署建地而在1912年陆续拆除(今仅存元考堂西侧的儒考棚)。台中州厅厅舍由森山松之助设计,第一期为主栋的中央与南北两翼(1913年2月—1914年7月)、第二期为完成主栋北翼及后方附属厅舍(1914年—1915年7月)、第三期为完成主栋南翼及其附属厅舍(1917年—1918年)、第四期为拆迁考棚建南侧附属厅舍与州署次级机构(1923年—1924年)、第五期为扩建与增建部分厅舍(1933年—1934年),经历五次扩建(今民权路、市府路、市府路41巷-民生路38巷、民生路、民生路56巷-三民路一段192巷与三民路所围成的区域,含台中知事官邸),于1938年完成现行规模。整体设计为仿法国马萨风格,入口则设有“车寄”,这也是日治时期官署建筑的重要特征。

1945年中华民国接管台湾后,此建筑成为台中市政府(省辖市)所在地,战后初期台中县政府也曾短暂在此合署办公。

2010年5月,胡志强市府开始规划台中州厅都市更新案。同年12月25日台中县市合并升格为直辖市[2]后的台中市政府改以七期重划区的台湾大道市政大楼为主要办公厅舍,仅留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和环境保护局在此办公。2014年5月,州厅更新案以打造成古迹旅馆的方向展开招商。

2016年7月,继任市长林佳龙取消前市府规划,改与文化部合作将台中州厅规划为城市博物馆。2017年4月,台中市政府提出台中州厅、大屯郡役所、台中州厅附属建筑群及旧市议会与周遭空间展开修缮与景观改造“台中文化城中城历史空间再造”计划5.8亿元(市府自编4.7亿元,其中包括台中州廰及旧市议会所构成的区域)。2018年10月,与文化部签署台中州厅园区合作意向书,未来台中州廰修复后,连同旧市议会与周边区域由国立台湾美术馆接管成立“国立台湾美术馆台中州厅园区”。2019年7月都发局配合古迹修复将调整至非古迹的厅舍办公,9月开启修复工程,预计2022年完工。

2020年2月,继任市长卢秀燕取消原市府与文化部的规划,州厅将继续由三局处作为办公处。而原本计划都发局与环保局在2020年3月前搬迁至邻近市政府大楼的台中市警察局文心路厅舍(市警局迁至潭子新大楼)延至同年7月才完成搬迁。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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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