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市衛生健康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衛生健康[1]和中醫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和中醫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貫徹落實國民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制定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
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具體措施;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開展傳染病監測;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2]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
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含中醫)地方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
指導縣(市)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貫徹執行國家及省中醫藥事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編制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在本市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督執法工作。
指導吉林市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發展歷史
2018年10月18日14時,新組建的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在原吉林省衛生計生委正式掛牌。
參考文獻
- ↑ 二十大報告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論述 ,搜狐,2022-10-29
- ↑ 【普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全文),搜狐,202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