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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是中國古代官署之一。
職責
吏部為管理文職官員的機關,掌品秩銓選之制,考課黜陟之方,封授策賞之典,定籍終制之法。吏部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勛司和考功司。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辦理月選。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蔭、請封、捐封等事務。稽勛司掌文職官員守制、終養、辦理官員之出繼、入籍、復名複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職官之處分及議敘,辦理京察、大計。類似現在的組織部、紀委等部門。吏部尚書還被稱為天官[1]。
歷史
東漢始置吏曹[2],改自尚書常侍曹,魏晉以後稱吏部。隋、唐、五代,列為尚書省六部之首,長官稱為吏部尚書。「吏」指文職官員,多是「官吏」齊稱,相等於現代的文職公務員。
吏部下設吏部司、司封司、司勛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課、升降、勛封、調動等事務。唐朝前期主持科舉考試,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將主試權轉禮部管轄。唐朝中期,尚書省職權為諸使職侵奪,本部對於官員的任免權力也日漸削弱。長官稱吏部尚書,置吏部侍郎二人。一度曾改稱司列、天官、文部,旋復舊。後代相沿不改。唯宋代使職盛行,吏部職務為審官院、東西銓所掌,吏部尚書亦不治本部事。
在孫中山的五權憲法中改為考試院,後來一部分權力又歸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其他地區
受中國文化影響,朝鮮半島的高麗王朝也設有吏部,其首長為吏部尚書。至朝鮮王朝時期,改稱吏曹,首長改稱吏曹判書。越南古代亦設有吏部的機構。
朝鮮半島
高麗王朝的吏部屬尚書省,設吏部尚書一名,次官為吏部侍郎。忠烈王時改制,與禮部合併為典理司,長官稱判書。
朝鮮王朝時期,吏曹的本曹設置官員九名,分別為判書一名(正二品)、參判一名(從二品)、參議一名(正三品)、正郎三名(正五品)、銓郎三名(正六品)。吏曹之下設有文選司、考勛司、考功司。
日本
受中國唐代文化影響,日本古代相應採取了二官八省制,設立式部省主管文官之人事、朝儀、學校等事務。758年至764年間改名為文部省,其後相沿至近現代。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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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吏部尚書余懋衡的府第「天官上卿」,360doc個人圖書館
- ↑ 詞語「吏曹」的意思、解釋,求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