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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政才(1963年9月25日-),山东荣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莱阳农学院(现青岛农业大学)农学系毕业,中国农业大学农学博士,研究员(正高级职称)。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第十七、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历任农业部部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民间曾一度传说他是习近平和李克强之后的接班人。

201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孙政才调离重庆市委书记岗位,由中央纪委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开展组织谈话。同月24日,新华社发布消息指孙政才涉嫌严重违纪,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委对其立案审查。2017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将孙政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孙政才在被处分之前,曾经与同年出生的政治局委员胡春华,一齐被视为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六代中共领导人)的热门人选。

2018年2月13日,孙政才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由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天津一中院于4月12日对孙政才案开庭审理,该院于5月8日一审宣判,孙政才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孙政才当庭表示不上诉。

早年经历

1963年9月,孙政才出生于山东荣成虎山镇五龙嘴村,小学就读于本地的五龙嘴小学,在校期间爱好篮球,是学校篮球队的中锋。中学阶段即赴荣成城区的学校学习,高中就读于荣成十三中(现荣成四中)。

1980年,孙政才高中毕业,作为其所在班级考取大学的三四人之一进入山东莱阳农学院农学系学习;1984年本科毕业后参加研究生考试,进入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和原北京农业大学共同培养,攻读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专业硕士学位,师从玉米种植专家陈国平;1987年硕士毕业后,留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工作;历任作物所研究室副主任(1987-1993)、土肥研究所所长(1993-1994)、副院长(1994-1995);1990年至1997年间以农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身份就读于中国农业大学,期间曾于1991年作为访问学者赴英国洛桑试验站进修;1995年升任常务副院长、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1997年获农学博士学位,同年因科研成就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

早期仕途

1997年,根据当时的中央人才选拔计划,北京市决定派孙政才到郊区县政府任副职,具体地区可自主选择。孙政才选择赴顺义县(现顺义区)就职,被任命为中共顺义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开启从政之路。 此后,他一直在北京市地方工作;历任顺义县县长、顺义区区长、区委副书记、书记;2002年,时年39岁当选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任市委秘书长、兼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在北京市委工作期间,历经贾庆林、刘淇两任市委书记及孟学农和王岐山两任市长。

宣判

2018年4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孙政才案公开开庭审理[2]。法院审理查明,孙政才利用担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审判结果于5月8日公布,孙政才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孙政才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孙政才在宣判后当庭表示,自己真诚地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不上诉,将认真接受改造。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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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