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宁波市公安局是宁波市[1]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
主要职能
宁波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市人民警察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能是:
(一)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研究起草有关政策、规章,部署、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 主管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缉毒、反偷渡等工作,协调跨地区和涉外案件的侦破。
(三) 依法监督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保卫组织的建设。
(四) 主管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 主管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六) 负责、指导全市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
(七) 指导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 负责全市边海防治安管理和内河水上治安管理。
(九) 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监察工作。
(十)主管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等,负责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宁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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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甬城概况 ,宁波市人民政府
- ↑ 习近平十六字方针 为新时代公安工作定调! ,共产党员网,201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