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藩關係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宗藩關係基於中國古代的華夷國際秩序,具體內容為藩屬國的國王繼位,須經過宗主國的冊封,才算取得合法的地位;藩屬國需定期向宗主國朝貢;宗主國負有幫助藩屬國維護統治秩序的責任。 孫文等人認為,較之帝國主義的挾武力脅迫屈服、建立殖民地,宗藩關係不訴諸武力即可使對方誠服更顯文明。有關中國在21世紀經濟快速發展的討論也是對這一觀點的沿襲。
特點
中國近代史上列強侵略與反侵略的抗爭,正是該敘述的主旋律之一。在這樣的語境下,列強對周邊國家的侵略是與對華侵略緊密聯繫在一起的。這也形成了中國的宗藩關係認識的一個基礎。而追溯20世紀對宗藩關係的認識與歷史記憶,則可分為以下幾種模式。 第一,將宗藩關係描述成近代意義上的宗主國與藩屬國,或是作為中國一部分的藩屬國傾向。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昔日的冊封國是藩屬國,即中國的一部分,在國權回收運動中屬於回收的對象。 第二,對宗藩關係給予肯定評價。如孫文等人認為,較之帝國主義的挾武力脅迫屈服、建立殖民地,宗藩關係不訴諸武力即可使對方誠服更顯文明。有關中國在21世紀經濟快速發展的討論也是對這一觀點的沿襲。 第三,由於宗藩關係是以與鄰國的上下等級關係為前提,上世紀30年代以後,宗藩關係的敘述逐漸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強調中國和周邊國家同為列強侵略的受害者,應攜手合作抵抗帝國主義的邏輯。[1]
產生
屬國的設置始於戰國,如秦兵器銘文中已有屬邦一詞。後避漢高祖劉邦諱而改稱屬國。據《漢書》卷6《武帝本紀》記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殺休屠王,並將其眾合四萬餘人來降,置五屬國以處之。《漢書》卷6《武帝本紀》顏師古注曰:「凡言屬國者,存其國號而屬漢朝,故曰屬國。」《後漢書》卷118《職官志·百官五》又云:「屬國,分郡離遠縣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見「屬國」是中央王朝為安置歸降的邊疆民族而依緣邊諸郡設置的一種行政建制,「主蠻夷降者」,與郡同級。從漢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到漢末為止,北、西、東三邊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為、廣漢、蜀郡、張掖、居延、遼東等郡內都有屬國的設置,大者領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置邊遠縣為屬國,如置廣漢北部都尉所治為廣漢屬國,置蜀郡西部都尉所治為蜀郡屬國,置犍為南部都尉所治為犍為屬國,置遼東西部都尉所治為遼東屬國。小郡則屬國置於本郡之內,不另標名稱,如龜茲屬國只作為上郡的一個縣而存在。 屬國設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譯令,又有屬國長史、屬國且渠、屬國當戶等官。各官由漢人或內屬胡、羌的首領充任。屬國都尉秩比二千石,與西域都護同一級,直屬中央,其治民領兵權如郡太守。屬國官掌屬國兵,稱屬國騎或屬國胡騎。 明清時期,中國周邊的主要國家通過向中國派遣使節、行「臣下之禮」而獲得冊封。日本足利義滿也接受了明朝廷的冊封。宗番關係形成的一個根本的原因是,宗藩關系所蘊含的並不是規範的國際關係,該關係的基礎是華夷秩序。以中國為「華」、周邊國家為「夷」的世界觀,及內含的禮的秩序,構成了宗藩關係的基礎。 宗藩關係在事實上消亡後,考察20世紀中國近代史中關於宗藩關係歷史記憶的形成變得十分重要。清末編纂的中小學校歷史教科書中,周邊的冊封國家淪為歐美各國及日本的殖民地,或被納入其版圖的過程,並非作為世界史,而是作為「中國(本國)史」的一部分被描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