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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鳳來(1563年-1642年),字羽王,號存梅,浙江平湖縣(今浙江平湖)人,明朝閹黨政治人物、榜眼。[1]
簡介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豋丁未科一甲第二名進士(榜眼)。由翰林薦擢禮部尚書。
後依附魏忠賢,天啓六年(1626年)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十月癸丑與黃立極、張瑞圖、李國普為《光宗實錄》總裁。
崇禎初年(1637年)魏忠賢被迫自縊後,為言官所劾,乞休去[2]。
能為曲,著有《三關記》、《曲海總目提要》傳奇。[3]
人物生平
施鳯來是平湖歷史上在封建社會科舉會考制度中,獲取功名最高之人。他在明朝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獲會試第一名,廷試一甲第二名,即榜眼。授編修,積官少詹事兼禮部侍郎,以禮部尚書入閣。
施鳯來素無節概,以和柔媚於世,依阿權勢。
施鳯來才高八斗,但由於其在當朝做官時,附媚太監魏忠賢。隨着魏忠賢權勢的壯大,滿朝文武自然對其諂媚至極,浙江巡撫潘汝楨更是首次提出要為魏忠賢建生祠,成為此舉的始作俑者。而天啟皇帝不僅親准了這一荒唐奏摺,甚至題「普德」匾為之推波助瀾。於是全國各地開始了一輪占用耕地、推挖墳墓建生祠的熱潮。此同時,魏忠賢的稱號也發生了由上公到殿爺再到九千歲的轉變,可謂登峰造極。施鳯來也和他人一起提議為魏忠賢在全國各地建生祠(即紀念魏忠賢的祠堂),因而受到當時其它士大夫的鄙視。
天啟七年(1627年),明思宗崇禎帝即位之後,山陰監生胡煥猷劾立極、施鳯來、瑞圖、國普等,「身居揆席,漫無主持。甚至顧命之重臣,斃於詔獄;五等之爵,尚公之尊,加於閹寺;而生祠碑頌,靡所不至。律以逢奸之罪,夫復何辭?」帝為除煥猷名,下吏。立極等內不自安,各上疏求罷,帝猶優詔報之。十一月,立極乞休去,來宗道、楊景辰併入閣,鳯來為首輔。御史羅元賓復疏糾,鳯來、瑞圖俱告歸。
魏忠賢被誅之後,施鳯來落職閒住。鳯來能為曲,著有《三關記》傳奇,《曲海總目提要》敘宋楊家將故事。[4]
擔任官位
施鳯來的官位在明朝平湖縣誌《程志》所撰序中的的記錄是:賜進士及第、光祿大夫、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知制誥、經筵日講、總裁玉牒兩朝實錄。[5]
軼事
施鳳來入閣時,正值魏忠賢柄權。清彭潤章修纂的《平湖縣誌》明確記載:「鳳來入政府時,璫勢張甚,一以鎮靜調護為務。」也就是說,施鳳來入內閣後,起到的是調和的作用。
清《平湖縣誌》還記載:「中使李明道欲雇民船轉運,奏,寢其議。修撰文震孟疏語,激怒,將逮治,鳳來從容廷辨,且述緹騎逮周順昌激變一事,感動熹宗,復密揭申救以免。」明代,漕運本應該是官船負責,但往往數量不夠就要徵用民船,而受僱運糧對民船實是一場災難,每遇雇募,「船戶有揚帆走者,有棄船者,有瀋河者」(鄭三謨《厘漕弊裕關課疏》,《古今圖書集成·食貨典》卷180),避之唯恐不及。當時太監李明道又提出要轉雇民船的時候,施鳳來上疏阻止,於是這個提議被取消。
天啟二年十月的文震孟上疏事件也是舉朝震驚。剛剛進士及第任翰林院修撰的文震孟以少年新進的銳氣向熹宗上疏,說熹宗「第如傀儡登場」云云,實則指斥魏忠賢擅權,引怒魏忠賢,熹宗傳旨「杖八十」,由於內閣輔臣力救,才改為「放歸」(談遷《國榷》卷85),從《平湖縣誌》記載看,此事施鳳來功不可沒。面對震怒的熹宗和魏忠賢,他結合之前周順昌事件過於激烈,引起蘇州民變,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又上「密揭」(秘密的奏疏)給熹宗才得以保全這位剛直清正、連後來崇禎都讓他三分的大學士。
清《平湖縣誌》還記載有兩件事。「皇極殿工成,魏忠賢敘功加爵賞,鳳來力引祖制,非軍功不可,而旨從中降,乃力辭恩蔭不受。」天啟六年皇極殿完工的時候,魏忠賢大事封賞,其侄子魏良卿封肅寧侯,眾多大臣都加功進爵,據說當時「官匠雜流升授者九百六十五人」(馮夢龍《燕都日記》),施鳳來身為內閣成員,也在封爵之列,但是按明代祖制,沒有軍功的人不能封爵,所以施鳳來力引祖制、堅辭不受。「當熹宗不豫,鳳來力請召信王侍疾,既晏駕,即請中宮懿旨馳召信王,璫議欲停梓宮於乾清,信王御殿廡,鳳來請御文華殿如世宗故事,上表勸進,論者比於李東陽之事於武宗雲。」這就是《縣誌》中的有關記載。
《明季北略卷三·信王登極》中也有如下記載:「十九日,魏忠賢與群臣議垂簾居攝。宰相施鳳來曰,居攝遠不可考,且學他不得。忠賢不悅而罷。諸臣請信王入視疾。」
兩段記載告訴我們,當熹宗快不行的時候,魏忠賢想要立個傀儡皇帝自己攝政,信王(即崇禎)並不是他理想中的皇帝,但是施鳳來當面竭力阻止他的這一想法,堅持和其他內閣成員一起,擁護信王入繼大統。
熹宗駕崩後,施鳳來、黃立極等人立即前往信王府,請信王登極。在這些涉及祖制及大是大非的原則面前,施鳳來的表現難道應被評為「為人素無節概,諂附魏忠賢」?
那麼,施鳳來怎麼會被人訾詬為閹黨黨羽的呢?
天啟六年六月,浙江巡撫潘汝禎為魏忠賢建祠於西湖,天啟親筆題詞「普德」,施鳳來撰寫生祠碑文,另一內閣張瑞圖書寫。這個成為崇禎元年山陰監生胡煥猷彈劾內閣大學士黃立極、施鳳來、張瑞圖等的理由之一:「……當魏忠賢專權,不能匡救;且揣意旨,專恃逢迎;浙、直建祠,各撰碑稱頌。宜俱罷…… 」但是崇禎並不在意,反以「逞臆輕詆」,胡煥猷被「下廷訊,論杖、除名」(《崇禎實錄》)。
今日,魏忠賢奸黨形象經眾多影視劇、小說等的渲染早已深入人心,因而在今人看來,替一個惡貫滿盈的閹黨頭子撰文必定是逢迎無疑。只是,我們得認識到,在評價一個歷史人物及其歷史行為的時候,要站在歷史人物的立場去看,只有不含己見、成見、偏見地去看,而不是預設立場,或者以現代觀念來理解史料。那麼,我們先來看看施鳳來他們自己的辯解吧。
《崇禎實錄》中說「……煥猷以魏忠賢碑文責臣等不能拒而阿意為之,不知臣等實未嘗為忠賢作碑文也。彼其食客游士能為忠賢效筆札、工諛言者何限,且假先帝之嚴命,索臣等官銜;臣等能不與乎?與之,亦臣等之罪也。然以忠賢之勢,取旨如寄;而謂臣等敢惜其微銜,以攖嵎虎之怒乎!至於取旨褒讚,則亦往日一、二文書官稱上命,便依票擬之。一言不合,則令改票;甚則嚴旨切責。此事從來俱在;臣未承乏之先,為日已久。臣等不盡受罪,但票擬不能盡其職,計惟有見幾之作;而彼且操虺蠍之毒,以隨臣等之後。蓋彼不惟視臣等之去就輕,而視臣等之生死亦輕也。且夫以去就、生死爭之而有益於國,猶若可為也。虎狼之性,愈觸則愈怒;今四年來,乳虎蒼鷹羅鉗吉網,毒遍天下。去就、生死之爭,其效可見於茲矣!不得已,徘徊其間,冀有毫髮之益於國,則亦少盡臣等區區之心耳。」
魏忠賢取旨如寄,身為臣子,難道抗旨?再說,若是與之生死抗爭是為國家大事,還猶可為,為撰文寫字而棄國家利益於不顧的捨身,便算有為?之後,施鳳來又自己單獨上疏奏辨也表明了這個立場,他的上疏「引陳平、周勃、狄仁傑事」陳訴原委,發出自己的感慨,見《崇禎實錄》中的那一句:「古人無譏,何臣之未諒也!」他把自己比作當日深謀遠慮的陳平、周勃、狄仁傑,崇禎看後,「其答鳳來等優旨皆同」 (《崇禎實錄》),並不怪罪。
也許,我們通過崇禎清算閹黨一事更能明確地看到施鳳來是否真是閹黨。天啟七年(1627)十二月二十三日思宗正式下令清查「閹黨」逆案,閹黨重要成員陸續曝光,罪狀昭示於天下。
崇禎二年(1629)正月十七,思宗召見內閣輔臣,要他們確定應該列入閹黨逆案的名單。閣部大臣不想廣搜樹怨,第一次名單僅僅開列了四五十人。思宗不滿,下令再次廣泛搜求。然而第二次名單仍然只有幾十人。思宗發怒,斥責閣臣「不稱旨」,起用刑部尚書喬允升負責清查。二月二十六日,思宗對第三個名單仍不滿意,命補充遺漏,重擬第四個名單。三月十九日,思宗以諭旨形式公布欽定「閹黨」逆案。共列七類:首逆、首逆同謀、交結近侍、交結近侍次等、逆孽軍犯、交結近侍又次等、諂附擁戴,共二百一十四人。其處罰從凌遲處死到革去冠帶、為民當差不等。
施鳳來並不在上述閹黨名單當中,說他位列「五虎」之一那真是無稽之談了。《明史·魏忠賢傳》對號「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兒」「四十孫」之人那都是有案可查的。
此外,內閣遵照皇上諭旨,對於不在名單中的一些脅從分子,依照考功法關於「不謹例」一款,將諸臣並擬「閒住」,疏言:「……其祠頌讚導諸臣,已分別擬罪……稱頌內稍次前欵諸臣、或居位鮮防維之畧而指縱亦無奸謀、或濫竽備疇采之班而線索初非自主、或徑本岐邪播璫惡非為戎首、或階因驟躐稽職掌尚未全隳以及專閫建守品原庸碌散僚冗吏識昧操持者,欲再擬減等。恐前重後輕,非聖朝畫一之法……謹依考功法不謹例一欵將諸臣並擬閒住……黃立極代言秉軸,碌碌狥人,出鎮璫封,唯唯聽命;施鳳來票擬不聞力諍,趨諾亦未當先;楊景辰掌院曾有頌疏,入直未聞顯過……」(《崇禎長編》)
從中我們可以看到,施鳳來「冠帶閒住」(免去現任職,但可以保留官員身份,回家自省)的原因是「票擬不聞力諍,趨諾亦未當先」,換句話說,他其實既沒有幫魏忠賢做什麼壞事,但是也沒有強烈地反對魏忠賢,實際上就是在黨爭中保持了中立態度。否則,以崇禎皇帝眼裡不揉沙子的性格,又以施鳳來當日的地位,真要是閹黨,豈只是一個「冠帶閒住」?要知道首建生祠時施鳳來撰碑文,張瑞圖書寫,逆案中張瑞圖是被列入第六類交結近侍又次等,判「坐徒三年,納贖為民」的(文秉《先撥志始》卷下)。
施鳳來回鄉閒住後,因他才高八斗,為地方上寫了不少碑文,如《方師尊浚泮池碑記》《重建儒學碑記》《重建先聖孔廟碑記》《鴻臚陸公祠碑記》《張公去思碑》等。若說真是一個人人唾棄的閹黨分子,那在他落職後誰還會請他撰寫這些代表地方文化的重要碑文?
歷來,明朝滅亡的原因眾說紛紜,皇權高度集中、黨爭不斷、官僚集團腐敗、宦官亂政、自然災害頻仍、農民戰爭、貨幣緊縮、少數民族政權興起等,其中黨爭的危害不容置疑。
天啟初年是東林黨鼎盛時期,大量東林黨人復職,擔任朝廷重要職位,齊楚浙黨被逼到了困境。與此同時,宦官魏忠賢由於深得熹宗信任,成為了權傾朝野的關鍵人物,反東林勢力漸漸聚集到他的麾下。東林黨與閹黨的衝突愈演愈烈。由於東林黨奉行嚴格的二元對立道德標準,左光斗還提出了「若非同道,即為仇敵!」的口號,許多原本中立的正直官員也被逼到了反東林陣營。
謝國楨先生在其《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中曾感慨道:「我們最可惜的是東林的壁壘森嚴,黨見太深,凡是不合東林之旨的人,都斥為異黨。」施鳳來本是一個中立的官員,卻因其立場而被東林黨人同列逆案之中,實屬可嘆。
歷史已遠去成謎,事實如何可能我們永遠也不會截然分明地知道,當然,這也正是歷史的迷人之處。時間如白駒過隙,無論多麼驚心動魄、盪氣迴腸的人事,也都只能在史料里留下泛黃的幾行痕跡而已。但不管時間之河上的漩渦有多急,總有些痕跡不會被沖刷殆盡,它們遺留下來,引領我們追根溯源,去盡力還原每一段真相,同樣的事情,同樣的人,用不同的角度去看,會有不同的感悟,得出不同的結論。<ref>平湖的弄堂故事多,充滿了喜和樂…讓《紅帆船》的東東姐姐說給你聽 搜狐 2017-11-03 18:17/ref>
參考
- ↑ 施鳳來(明朝首輔)_平湖明代人物專題 施鳳來[明][公元1563年-1642年,明朝首輔]平湖景點 平湖特產 平湖地名網 [手機版] 施鳯來(1563年——1642年),字羽王,號存梅,明末時期浙江省平湖人。他是...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3611:施鳳來,字羽皇,平湖人。萬曆三十五年 進士 ,由翰林薦擢禮部尚書,素無節概,以和柔取媚於世。時魏忠賢當國,鳳來依阿權勢,竟陟首輔。崇禎初為言官所糾,乞休去。忠賢誅,落職閒住,卒年八十。
- ↑ 東湖人文 > 原創精彩 放大 還原 縮小 打印 明代大學士施鳳來 2017年02月19日 21:23 [來源] 嘉興日報(平湖版
- ↑ 明天啟平湖縣誌書序(明·施鳳來)_漲沙橋人gjg_新浪博客 2015年6月25日 - 時天啟丁卯仲秋日 賜進士及第、光祿大夫、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知制誥、經筵日講、總裁玉牒兩朝實錄、邑人施鳳來撰分享...
- ↑ 明朝重大史事,肅清魏黨,欽定逆案 2018年12月4日 - 原來,在初定逆案時,並沒有把施鳳來和張瑞圖定入,還是崇禎問起了那些生祠中的碑銘匾聯等事,在這上面,施、張二人牽扯得太多,所以終於入了逆案。但是如何竟把他們...
官銜 | ||
---|---|---|
前任: 黃立極 |
明朝內閣首輔 1627年—1628年 |
繼任: 李國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