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银行
昆仑银行,前身为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2009年4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控股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2010年4月20日,中国银监会批准原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更名为昆仑银行。昆仑银行在克拉玛依、塔城、乌鲁木齐、库尔勒、吐鲁番、哈密、伊犁、鄯善、喀什、大庆、西安、乐山设有分支机构。
2012年7月13日,由于涉及伊朗的外贸进出口,美国财政部宣布对其实施制裁,切断其与美国金融系统的联系,并阻止其涉足美国金融体系。此外,美国政府也要求任何持有其账户的金融机构必须在10天之内关闭。导致其只能用欧元和人民币结汇。
截至2016年末,股东共计77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0.0008%。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持股77.09%。
目录
创立背景
原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批准,于2002年12月9日设立的克拉玛依市城市信用社。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批准,于2006年6月6日整体改制为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商行”)。2009年4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对克商行注资重组。2010年4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克商行更名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全部所持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昆仑银行注册资本增至102.88亿元[1]。
机构设置
2009年4月20日,昆仑银行正式更名。2009年12月乌鲁木齐分行开业,2010年6月9日大庆分行挂牌开业,2010年7月13日吐哈分行成立,2010年7月15日库尔勒分行成立,2010年12月16日西安分行正式开业,2014年10月30日国际业务结算中心在北京挂牌开业 ,2016年3月1日伊犁分行正式开业 ,2016年12月29日喀什分行获得开业批复[2] 。另外,2010年12月10日在四川成立了乐山昆仑村镇银行;2011年8月24日在新疆成立了塔城昆仑村镇银行。
昆仑银行机构按“总-分-支”三级设置,总行设立16个职能部门,1个直属中心运营服务中心。总行下设克拉玛依分行、乌鲁木齐分行、大庆分行、吐哈分行、库尔勒分行、西安分行、伊犁分行、喀什分行、国际业务结算中心共9个分行级机构。截至2017年末,昆仑银行共有分支机构85个。
企业发展
昆仑银行自2009年重组之初,就确立了产融结合特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是国内首家提出以产融结合作为核心发展战略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重组以来,昆仑银行充分发挥扎根新疆地区的金融优势和作用,为新疆、为西部、为能源提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 。
截至2017年末,昆仑银行资产总额3175.25亿元,同比增长8.29%,全年净利润为29.68亿元,同比增长16.3%,不良贷款率1.57%,较上年有所下降。资本充足率16.48%,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为15.33%,三项指标全部高于银保监会要求。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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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摘要 ,昆仑银行,2017-5-19
- ↑ 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昆仑银行筹建喀什分行的批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