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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英

李金英,女,回族,1964年4月出生,河北沧州人,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监察组组长。

基本内容

中文名:李金英

民族:回族

出生日期:1964年4月

国籍:中国

出生地:河北沧州

毕业院校:宁夏大学

人物履历

1982.01--1983.09,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石炭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1983.09--1985.09,宁夏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5.09--1988.06,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学习

1988.06--1995.05,宁夏工学院工作

1995.05--1998.04,宁夏工学院团委书记

1998.04--2000.11,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97.09--2000.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0.11--2004.05,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副部长(其间:2002.05--2002.10,挂职任江苏省宜兴市委副书记)

2004.05--2006.06,宁夏人民出版社副社长、党委委员

2006.06--2006.08,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自治区版权局副局长

2006.08--2006.12,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12--2008.01,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8.01--2008.06,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副书记

2008.06--2013.02,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其间:2009.05--2009.07,中央党校地厅级进修班学习;2011.09--2012.01,中央党校第三十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02--2017.03,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兼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7.03--2018.02,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8.02--2018.12,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8.1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总社纪检组组长。

党的十九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8年12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官方网站“总社领导”栏目进行更新,[1]据最新名单显示,李金英已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总社纪检组组长。

2019年1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李金英的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职务。

参考文献

  1. 李金英任宁夏监察厅厅长,中国经济网, 201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