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士安
畢士安(938年-1005年),本名畢士元,字仁叟,小字舜舉,代州雲中(今山西大同)人。北宋初年宰相、詩人。
- 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畢士安進士及第。宋太宗即位後,拜監察御史,出知乾州。入為翰林學士、禮部侍郎。
- 宋真宗即位後,累遷吏部侍郎、同平章事,成為宰相,大力推薦寇準。澶淵之戰時,支持寇準決策,力主宋真宗親征。
- 宋遼簽訂澶淵之盟後,又挑選良將守邊,量時製法,依次施行。
- 景德二年(1005年11月14日),去世,時年六十八,追贈太傅、中書令,諡號文簡。
- 著有文集三十卷,如今已佚,《全宋詩》錄有其詩[1]。
目錄
基本信息
姓名 畢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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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字仁叟,一字舜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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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稱 畢士元、畢文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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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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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 吏部侍郎、平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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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 太原郡開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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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贈 太傅、中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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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 文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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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代州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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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時間 9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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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時間 1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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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處時代 五代→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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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澶淵之戰時力主真宗親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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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品 《答王黃門寄密蒙花》《國清寺》《禁林讌會之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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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畢士安,字仁臾,代州大同人,宋朝著名宰相。其曾祖與祖父都在本州、本縣做小官,父親還任過觀城縣令。畢士安從小好學,曾專程到宋州(今河南省商丘)、鄭州(河南省鄭州市)等地求師。
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畢士安中進士,十年後任大理寺丞、三門發運事。
淳化二年(991年),為翰林學士。
宋真宗即位(997年),拜工部侍郎、樞密直學士。
咸平元年(998年),任禮部侍郎、翰林學士。
畢士安勤於政務,治學嚴謹,知人善任。平日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曾大力推舉寇準,向宋真宗上書說:「寇準忠義兩全,善斷大事,我以為是宰相之材。」於是宋真宗同意畢士安之奏請,同時任命畢、寇二人為平章事(宰相)。寇準任宰相後,小人申宗古誣告,畢深知寇之為人,極力為寇辯護,查清誣告案件,將申宗古斬首,寇準才得安心政務。以後寇準力主抗遼,政績顯著,均為畢士安薦賢之功。
景德元年(1004年),升任吏部侍郎、同平章事,成為宰相。同年,遼國統軍蕭撻凜領兵南下侵宋,畢士安支持寇準力主真宗親征的主張,最終使得宋遼在澶淵訂立盟約,雙方罷兵議和。 景
德二年(1005年11月14日),畢士安病逝,享年六十八歲。真宗親至其府邸哭吊,異常悲慟,賜白金三百斤,廢朝五日,冊贈太傅、中書令,諡號「文簡」。 [2]後來王旦為相,面奏真宗,稱讚其清節,真宗於是加賜畢士安家白金五千兩,授其二子、一孫為官。
人物成就
- 政治:澶淵之戰時,畢士安支持寇準,力主宋真宗親征,最終促成「澶淵之盟」的達成。
- 藏書:畢士安治學嚴謹。宋太宗召選官校勘《三國志》等,書中多有鄙惡之事,勸其刪改後刊印。他說:惡以戒世,善以勸後,善惡之事,春秋皆備。遂命刊刻。喜藏書,擅長書法,儀表談吐不凡。晚年時,視力不濟,猶每日讀書不輟;所儲之書,皆親加校讎。藏書之富,為宋初名家之一。其藏書盡歸宋綬。五世孫畢良史,字少董,亦為南宋藏書之家。[3]
人物作品
- 《宋史》稱畢士安「正稱年耆,目毛讀書不輟,手自讎校或親善寫,又精意詞翰,有文集三十卷」,其作品大多散佚。《全宋詩》錄有其詩四首。
人物評價
畢士安去世之後,宋真宗對寇準等人說:「畢士安,善人也,事朕南府、東宮以至輔相,飭躬慎行,有古人之風,遽此淪歿,深可悼惜!」後來王旦為相,面奏真宗皇帝:「畢士安清慎如古人,在位聞之感嘆,仕至輔相而四方無田園居萊,歿未終喪,家用已屈,真不負陛下所知。然使其家假貸為生,直有以周之者竊,調當示上恩,非臣敢為私惠。」
- 趙光義:洎視畢士安詞藝踐歷固不減,但履行遠在下爾。
- 趙恆:①朕倚卿以輔相,豈特今日。②士安善人也,事朕於南府、東宮,以至輔相,飭躬畏謹,有古人之風,遽此淪沒,深可悼惜。[4]
- 王旦:陛下前稱畢士安清慎如古人,在位聞之感嘆。仕至輔相,而四方無田園居第,沒未終喪,家用已屈,真不負陛下所知。
- 楊億:①公通介有常,謙卑不伐。接下和易,未嘗輕於匹夫,與人久要,以是稱為長者。居處儉約不爽於素風中外踐更克守扵清節。善談名理,聽者忘疲。多識典故,酌之不竭。屢掌書命,潤色之美居多。亟預疇咨,獻替之勤斯至。洎入參大政,薦陟中樞,年耆益明人望。唯允展四體以率職,曾無越思奉三接以矢謨於焉。盡瘁居位之日尚淺,致君之略未伸,遽茲歸全,蓋有遺恨。性嗜墳史,手不釋卷。②公之既孤,不學斯恥。徙居圃田,鄭多君子。杖防從賦,登名太常。隨牒應聘,嘉言孔彰。乃督河漕,乃佩郡章。歲滿増秩,置彼周行。乃佐戚藩,乃司雅誥。醞借風規,周旋輔導。雍容內庭,渙汗大號。諫官長人,善政雲報。翼翼京邑,巍巍東朝。珥筆垂紳,是為元僚。宥密樞衡,深嚴禁署。侍從論思,再至迭處。上黨之治,民惟去思。宣室之對,帝乃疇咨。入踐岩廊,冠於宰司。民具爾瞻,百工允厘。永年未登,二豎興沴。人之雲亡,天不憗遺。恩極臨防,禮優贈禭。帝念良臣,永懷遺懿。 [5]
- 羅大經:澶淵之役,畢士安有相公交取鶻倫官家之說,高瓊有好喚宰相來吟兩首詩之說,則當時策略,亦自可見。[6]
- 黃震:真宗以契丹故謀相,文簡薦萊公,遂共議幸澶淵事。定擇邊守,定法制,致太平,公有力焉。 [7]
史料記載
- 《隆平集·卷四》
- 《宋史·卷二百八十一·列傳第四十》 [8]
- 《欽定續通志·卷三百二十·列傳一百二十》
參考資料
- ↑ 《全宋詩》.古籍文獻網.2016-12-21
- ↑ 武夷新集·卷十一·畢公墓志銘》:景德二年十月乙酉,上御崇政殿,丞相太原公早朝方候對於殿廬中,與同列議所以條奏之事,侃侃自若。俄頃風(闕)暴作,不能入謁。上亟令太醫切脈,餌以良藥,遣中貴人絡繹致問。良久疾甚,殆不知人事,上不俟駕,躬自臨視,肩舁歸第。即日以不起聞。上又親至其居,臨哭之慟,賜白金三百斤,詔廢朝五日,冊贈太傅、中書令。君臣之際,斯為至矣。哀榮之數,無以加矣。
- ↑ 李玉安 黃正雨.中國藏書家通典:中國國際文化出版社,2005年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六十一》(景德二年).國學導航.2016-12-21
- ↑ 《武夷新集》.國學大師.2016-12-21
- ↑ 《鶴林玉露·卷一》.國學導航.2016-12-22
- ↑ 《黃氏日抄》.國學大師.2016-12-21
- ↑ 《宋史》卷281,列傳第40《畢士安傳》.國學導航.2020-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