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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资产阶级 |
中文名称: 民族资产阶级 外文名称: national bourgeoisie 地区: 中国 |
民族资产阶级,是在发展中国家,自身的经济发展与外资没有太多联系,资本相较于国有经济或买办资产阶级势力较弱的一类企业家团体。是由土地所有者、商人、行政官员、手工作坊主转化而来的,也是中国社会革命的动力之一,但无法充当社会革命的主要力量。[1]
简介
概念
民族资产阶级是中国共产党在其社会进步的理论中创造出来的一个概念。
产生背景
制约中国经济自身发展的自然经济,在鸦片战争中被外资的商品贸易逐步瓦解。扩大了商品及劳动力市场,为经济发展提供客观条件及可能。
中国社会自身也在酝酿着新的现代生产关系,这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主观动力。
19世纪60-70年代中国正在开展洋务运动,民用工业的大量盈利刺激了有钱人与商人们开展机器生产的欲望。
值得注意的是,满清政府与外国签订条约欠下大量赔款,不得不放松对于民间投资设厂的限制,以收取更多税款,偿还所欠债务。
另外,中日《马关条约》中允许外资在华投资设厂,对于本民族一些想要发展工商业的实业家也施加更多限制。
发展起源
19世纪60-70年代,中国的部分有钱人或商人开始引入大机器生产方式,以契约工人作为劳动力,投资与近代企业。这样的企业具有基本的现代工业生产特征,分散于上海、广东、天津等沿海地区,有别于洋务派开办的民用企业,这便是最早的民族资产阶级。中国资产阶级企业家是在外资入侵的影响和刺激下,主要由一些买办、商人、土地所有者、行政官员投资新式企业转化而成。
中华民国建立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法令,奖励实业发展。由于没有了专制的阻碍,恰逢第一次世界大战,外国资本无暇东顾,加上民族资产阶级自身地位的提高,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迎来了短暂的春天。
但是后来,由于南京国民政府的腐朽统治,国有经济的兴起与外国企业的卷土重来,民族资产阶级日渐衰落。抗日战争期间日本法西斯的疯狂破坏与解放战争时期国民政府金融体系的极度混乱,最终葬送了民资经济的未来,被破坏殆尽。
1949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认为:民族资本主义既有雇佣工人赚取利润的一面;又有维护宪法(当时的宪法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愿意接受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将民族资产阶级纳入爱国统一战线中,为团结社会阶层,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发挥应有的贡献。
主要特点
在发展中国家中成长的民族资产阶级,在自身经济实力的发展上依赖于外资,也被外国的商品贸易所遏制;本国的自然经济与统治者是限制民族资产阶级成长的内因。这些条件使民族资产阶级没有与外资一样强大的经济实力,决定了民族资本主义的两面性,并自始至终存在着。
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重性: 革命性、妥协性
反对外国侵略势力与本国统治者的双重压迫,具有革命性;生产发展依赖于外资与本国统治者,又具有妥协性。
生长于发展中国家,希望改变为适合经济发展的社会。 自身资金少、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既不敢也无力推动社会变革。
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也不是剥夺资产阶级,不是把民族资产阶级作为敌人而是作为朋友,采取的是赎买政策。
近代人物
近代民族资产阶级企业家著名人物(部分)
著名实业团体
一些著名的实业团体
中华民国工业建社会
中华实业团
参考来源
- ↑ 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特征.doc360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