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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挂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1]

目录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全省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全省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

(三)增加协调境内外非政府组织的有关事宜职责。

(四)加强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我国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省外事工作,起草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

(二)研究分析各国发展动态和政策走向,围绕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外事工作决策的建议。

(三)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

(四)统筹安排并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人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

(五)接待来我省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承办外国有关人员来访事宜。指导全省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建设工作。

(六)承担我省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协调境内外非政府组织的有关事宜。审核管理在我省举办的国际会议。

(七)负责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承办我省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通行证申办业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

(八)承办我省与各国交往事务,归口管理我省与外国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和其他单位结好与交往事宜。指导我省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担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

(九)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来我省的外国人工作,依法保障来我省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指导、协调境外我省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省对外应急事务处理工作。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

(十)负责我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

(十一)主管来我省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我省的新闻机构事务。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视频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相关视频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宣传片
外事办公室志愿者宣传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最新通告,搜狐,2020-03-20
  2. 江苏省外事办 机构职能,江苏省人民政府,202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