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院(又称浣衣院),是金朝的官立妓院,政府为皇族储备性服務的机构。多名宋朝的王妃被分别赐给完颜家族的成员为妾。应被虏宗室女见在北人家作奴婢者,金国已降赦,官中二人换一人出,令作百姓,自在居住。应扈二帝亲属四百馀人,为迁二帝往五国,留在辽东,落后养济焉。[1]
敘述
一些年幼的北宋帝姬也被安置在洗衣院,长大成人后,再服侍金国王公貴族,有些被納為次妃、姬妾。[2]
參考文獻
- ↑ 《三朝北盟会编卷99皇族陷虏记》
- ↑ 《靖康稗史笺证》记载,“赵赛月……自寿圣院四起北行,六年八月入洗衣院。赛月……皇统元年……封次妃。”“赵金姑……自寿圣院四起北行,六年八月入洗衣院……金姑皇统元年……封次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