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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羽,字鸿父。北宋南昌(今江西南昌)人。

洪民师进士出身,曾任石州(今山西离石县)司户参军,其母乃黄庭坚之妹。出生書香門第,父母皆早亡,[1]幼時由祖母文成县君李氏啟蒙,[2]洪羽與洪朋洪芻洪炎為四兄弟,皆有才名,“皆能独秀于林者也”,[3]号称“四洪”。[4]洪羽為紹聖四年(1097)進士,官台州(今浙江临海县)知府。[5]元符年間入元祐党籍,貶江州酒税。[6]惜早卒,其诗不传,吕本中《江西诗社宗派图》中仅列洪朋、洪刍、 洪炎三人。

目录

注釋

  1. 黄庭坚《山谷別集》卷三〈毀璧序〉一文稱洪民师“奔父丧客死”,又提到自己的妹妹“年二十五而卒……其卒以熙寧庚戌”,庚戌即熙寧三年(1070),洪民師於此年進士及第。《南昌府志》卷十八《洪朋传》云:“父民师,为石州司法参军,奔父丧,哀悴殒于道。妻黄氏,庭坚女弟,未几亦卒。”可知洪民師夫婦皆卒於1070年。
  2. 黃庭堅,《豫章黃先生文集》卷十六〈洪氏四甥字序〉:“洪氏四甥,其治經皆承祖母文城君講授,文城賢智,能立洪氏門戶如士大夫。”
  3. 黄庭坚:《书倦壳轩诗后》
  4. 《王直方诗话》曰:“洪氏倦壳轩,潘邠老作诗云:‘封胡羯末谢,龟驹玉鸿洪。千载望四谢,四洪天壤同。’谓龟父、驹父、玉父、鸿父也。时人以为急口令”。《雪坡集》卷四十一《书洪玉父奏稿后》记载:“江西龟驹玉鸿之四洪犹江东封胡羯末之四谢也。”《江西通志》卷一百六十《杂记二》曰:“宋豫章有四洪:朋﹑刍﹑炎﹑羽,皆黄山谷之甥也,皆能诗而位不显。”
  5. 《宋人传记资料索引》
  6. 《宋元学案补遗》载:“先生坐上书元符中入党籍终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