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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公園及康樂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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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公園及康樂局(英語:Vancouver Board of Parks and Recreation),又作溫哥華公園局(Vancouver Park Board),是加拿大卑詩省溫哥華一個民選市政機構,負責管理溫哥華市內230個公眾公園和綠化空間,以及市內的公眾溜冰場、游泳池、哥爾夫球場及社區中心等康樂設施[1]。
介紹
公園局連主席在內共由七名民選委員(commissioner)組成,是全加拿大唯一一個由民選委員組成的市立公園及康樂部門。公園局委員選舉每隔三年聯同溫哥華市長、溫哥華市議會及溫哥華教育局選舉一併舉行。
隨著史丹利公園於1888年對外開放,市政府於同年委任一個由六人組成的公園委員會(Park Committee)以管理該片土地[2]。到了1890年,市政府解散公園委員會,並改為成立一個由三名民選委員組成的溫哥華公園局(Board of Parks Commissioners)來接管市內的公眾公園。
民選委員數目於1904年增至五人,再於1929年增至七人,以配合溫哥華市於同年與南溫哥華自治區和灰角自治區合併[3];民選委員數目自此維持為七人至今。該機構的正式名稱於1956年改為公園及公眾康樂局(Board of Parks and Public Recreation),再於1974年改為現稱。
卑詩省議會於1953年通過的溫哥華憲章中第485至497節確認了公園局的角色和民選性質[4]。
影片
參考文獻
- ↑ Vancouver Board of Parks and Recreation. [2013-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7-01).
- ↑ Vancouver Park Board - City of Vancouver Archives. [2013-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16).
- ↑ Kheraj, Sean. Inventing Stanley Park: An Environmental History. UBC Press. 2013: 221. ISBN 9780774824262.
- ↑ Vancouver Charter sections 485-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