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
中文名: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外文名: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Government 成立時間: 1999年12月20日 辦公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性 質: 行政機關 歷史沿革: 中葡聯合聲明 簡 稱: 澳門政府 政府官網: http://portal.gov.mo/web/ 現任行政長官: 賀一誠 首任行政長官: 何厚鏵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Government)(簡稱澳門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1999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正式成立,取代了澳門政權移交前葡萄牙殖民地時期的澳葡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負責。首任行政長官是何厚鏵。 2019年12月20日上午,由國家主席習近平監誓,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宣誓就職。[1] 中葡兩國在1987年4月13日正式簽署《中葡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成立基礎是於1987年4月13日簽訂的《中葡聯合聲明》,由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葡萄牙總理阿尼巴爾·卡瓦科·席爾瓦在北京所簽署。其後,中葡兩國政府在澳門政權移交期前的過渡期中,就澳門過渡期間之問題進行了磋商。
目錄
澳門基本法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決定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於同年10月25日開始在北京召開第一次的全體會議,當中通過起草工作的大體規劃和步驟,並決定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終於在1993年3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自此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成立及管治奠下了堅實基礎。在籌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方面,一切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之規定產生。
籌備委員會
1998年5月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在北京宣告成立,負責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由。其負責範圍亦包括籌組由200位有代表性的澳門人士組成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再利用協商與提名選舉方式產生第一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交中央政府任命。在1999年5月15日舉行的澳門特區首任行政長官競選中,何厚鏵以近82%的支持率在兩名候選人中勝出。澳門立法會的組成,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由澳葡政府最後一屆立法會的成員,並符合由選舉產生的議員如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願意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條件者,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確認,即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若有議員缺額,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補充。至於司法機關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負責籌組。
澳政權移交
澳門政權移交後的一刻澳門政權移交的交接儀式於1999年12月20日凌晨時分舉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儀式為結束。1999年12月19-20日,澳門文化中心公園交接儀式場館的2,500位中外來賓,共同見證着葡萄牙國旗及澳門市政廳旗(當時對外代表澳門的旗幟)於子夜前緩緩降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於零時零分零秒徐徐上升,政權移交順利完成。午夜一時半在澳門綜藝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儀式在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的監誓下進行,首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與新政府成員一同宣誓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同日早上十時,澳門綜藝館舉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慶典;下午四時則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酒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正式成立,從此結束了葡萄牙殖民地時期澳葡政府的管治。 澳門回歸祖國,神州大地歡騰,五洲四海矚目。先輩們夢寐以求的夙願,無數志士仁人奮鬥追求的理想,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現在終於實現了。馬萬祺滿懷深情地說,此時此刻,我們更深地深體會到鄧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國兩制」的高瞻遠矚和雄圖偉略的正確。我們相信,有全國人民作堅強後盾,有行政長官何厚鏵領導的澳門特區政府的努力,有澳門同胞的勤勞和智慧,我們一定能夠管理和建設好澳門。(全國政協副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馬萬祺評) 澳門回歸祖國和澳門特區政府的成立,為澳門經濟的振興提供了機遇。澳門在「一國兩制」下,作為自由港走向開放的世界,將為澳門打開新的發展前景。(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