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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滨梅,女,汉族,1970年1月出生,浙江玉环人,国家一级演员。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加入民进。

现任浙江小百花越剧院副院长,浙江越剧团副团长,民进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委,浙江省政协委员。[1]

浙江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

人物经历

王滨梅,女,浙江玉环坎门人,国家一级演员,第26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 。

浙江省第八届政协委、第五、六届青年联合会委员、浙江省剧协会员、中国电视家协会会员、浙江电视家协会会员、中国戏曲表演学会会员。

1970年1月10日出生。1980年招入浙江艺术学校越剧科,工花旦。

1986年毕业后分配进浙江越剧一团任演员。她天生一副甜美的金嗓子,擅唱傅派、金派、吕派及越歌、流行歌曲,极富表现力,曾多次参加出访艺术团赴西欧多国及香港、澳门地区演唱。

扮相英秀、身材适中,主演了《孟丽君》中的孟丽君、《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何文秀》中的王兰英、《盘夫》中的严兰贞、《白蛇传》中的白素贞、《西泠风月》中的苏小小、《讨饭国舅》中的小娟、《莫问奴归处》中的严蕊。

1990年该团与三团合并为浙江越剧团,又主演了《三篙恨》中的白玉凤,《鸳鸯渡》中的桃花、《马兰花》中的小兰等。在戏曲电视剧中主演了《秋瑾》中的秋瑾、《仇家姑娘》中的仇大姑娘、《天之骄女》中的高阳公主、《朱元璋巧访记》中的马皇后、《贤母宝璧记》中的贤母胡秋英等。

任免信息

2017年5月6日,民进浙江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在杭州闭幕,大会选举王滨梅为副主任委员。

2018年1月30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浙江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获奖情况

1988年:获浙江省艺术明星奖,全国越剧青年演员电视大奖赛“荧屏奖”;

1995年:因主演《天之骄女》获全国戏曲电视“最佳演员奖”、中国电视“飞天奖”最佳女主角提名奖(最佳女主角空缺);

1996年:因主演秋瑾一角获全国戏曲电视最佳演员奖、浙江省“牡丹奖”最佳女主角奖(此剧获“飞天奖”一等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全国戏曲电视一等奖)。

1997年:主演《商城真情曲》获浙江省第七届戏剧节优秀表演奖、又获浙江省“艺术成就奖”。

1999年:在温州越剧团演出的《荆钗记》中获中国戏剧节最佳领唱奖、同年主演的《贤母宝璧记》获中国电视“飞天奖”一等奖。

2013年:凭借新版《九斤姑娘》中的出色表现,成功斩获了中国戏剧最高奖项“梅花奖”。[3]

代表作品

越剧电视

1994年:《天之骄女》饰 高阳公主

1994年:《仇家姑娘》饰 大姑娘

1995年:《秋瑾》饰 秋瑾

1997年:《朱元璋巧访记》饰 马皇后

1998年:《贤母宝璧记》饰 胡秋英

2000年:《红楼梦》饰 王夫人

2006年:《杨乃武平冤记》饰 杨菊贞

2007年:《招贤记/慧眼识英才》饰 柳玉娘

2008年:《竹叶青青》饰 叶青青

越剧电影

2010年:《秋瑾》饰 秋瑾

参演电影 1995年:《缉毒先锋》饰 吴君函

参考文献

  1. 民进浙江省第十次代表大会闭幕 蔡秀军当选主委,新蓝网,引用日期,2019-01-29
  2.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6号),浙江日报,引用日期,2019-01-29
  3. 王滨梅摘得第26届中国戏剧梅花奖,浙江省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