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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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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藩日本明治初期在现在的冲绳县所设的。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国为“日本领土”,封琉球国王尚泰为“琉球藩王”,把琉球国改为日本琉球藩,史称“第一次琉球处分”。琉球藩的藩厅设于首里城(今冲绳县那霸市首里),藩王为琉球第二尚氏王朝的国王。[1]

1879年3月11日第二次琉球处分后,琉球藩被废除,编入鹿儿岛县,同年设置冲绳县。自此,琉球被日本并合,原琉球国之领土被分别划入冲绳县和鹿儿岛县。

背景

1609年,日本萨摩藩入侵琉球之后,琉球成为萨摩藩的附庸国。萨摩藩派遣官员监督琉球的内政,而另一方面萨摩藩出于经济利益上的需要,表面上仍将琉球看作是一个国家,要求琉球继续奉中国为宗主国,并向中国朝贡以从中获取巨大经济利益。

1868年,日本江户幕府倒台,明治天皇亲政,并发起一系列改革运动,史称明治维新。1871年8月,日本施行废藩置县,萨摩藩也随之被废除,改为鹿儿岛县。琉球缴纳给萨摩藩的三万石地租、五万圆借款被免除。

11月,日本派遣全权大使岩仓具视赴西方考察。伊藤博文大藏卿大久保利通作为副使随行。翌年1月,奈良原幸五郎(奈良原繁)、伊地知壮之丞(伊地知贞馨)来到琉球,通知日本王政一新之事。归国后,向县厅报告称:“琉球国表面上为清国附属,实际上为日本之附庸”。

而大藏卿不在国内期间,大藏省由大藏大辅井上馨为首,于翌年5月30日向正院提出在琉球施行维新的建议,并认为琉球是日本的藩属,但与清国之间的关系暧昧不明;所以应该“将彼之首长招于宫阙之下,责其不臣之罪”,随后“迅速将其版籍收回,宣布归我管辖”,在琉球施行维新。正院也认为必须“正名”,遂于6月2日征询左院意见。但吞并琉球的建议遭到左院的反对。左院认为所谓的“正名”,仅仅争虚名而已,而“正名”必会导致与清朝的外交纠纷,“此事千头万绪,殊为棘手,最终是一无所获。”

八瑶湾事件

同年9月,日本全权公使伊达宗城与清朝代表李鸿章签订《中日修好条规》,这是一个平等的条约,但日本为了发展需要对外扩张,对此并不满足。同年11月,琉球国宫古岛与那原村的谢敷筑登之亲云上下属的4艘进贡船,到那霸上缴年贡(人头税)后返回宫古岛。途中遭遇台风,其中一艘沉没,一艘失踪,一艘安全抵达宫古岛,另一艘则飘到台湾南端的八瑶湾(今屏东县满州乡境内)。船上人员有3名淹死,66名上岸。上岸的船员遭到排湾族高士佛社原住民袭击,54人被杀出草。另有12人逃出,被汉族居民送往凤山县,由县令送往福州柔远驿安置。

1871年3月,参与《中日修好条规》谈判的柳原前光,就八瑶湾事件向清方抗议并要求赔偿。清方认为已经抚恤琉球人,拒绝赔偿;同时声称“(台湾)生番系我化外之民,问罪与否,听凭贵国办理。”这为后来日本入侵台湾提供了口实。

琉球藩的设置

经过八瑶湾事件后,日本鹿儿岛县参事大山纲良提出了“台湾征伐论”;他假借琉球国王尚泰的名义,请求日本出兵台湾,惩治生番。但明治天皇认为琉球属于中日两属状态,此举暂不合适。对此,琉球非常惧怕日本出兵台湾会破坏琉球与清朝的关系,尚泰王于1872年和1873年两次派遣使者前往东京,建议日本取消出兵台湾、问罪生番的计划。

1872年,明治天皇密令大山纲良,以日本王政一新的名义,要求琉球遣使赴东京庆贺。6月,驻扎琉球的福崎季连向琉球王府传达了这个要求,并规定庆贺使臣中不能有久米村人士(中国人的后裔)和亲清派人士。尚泰王决定遣尚健(伊江王子朝直)、向有恒(宜湾亲方朝保)前往东京庆贺。在琉球使节到达之前,日本政府内部就如何接待琉球使团问题产生了分歧,左院、大藏省建议让外务省接待琉球使节,但不以接待西洋使节之礼接待,而是按接待地方官员事务办理。外务省则提出禁止琉球与外国交往、将琉球的尚泰王册封为“琉球王”或“中山王”的建议。左院则建议琉球不必断绝与清朝的朝贡关系,但因把熊本镇台分营的士兵派往琉球镇守。19日,明治天皇命外务省全权办理此事。根据井上馨的建议,外务省决定以接待地方官的礼节接待。

7月11日,鹿儿岛县权典事右松祐永来到琉球,敦促庆贺使启程。庆贺正副使将贺表给右松验看时,右松将表中的“琉球国中山王尚泰”改为“琉球尚泰”,“壬申七月十九日”改为“明治五年七月十九日”。

9月24日,当琉球使团到达东京之后,明治天皇依据琉球的奏表,下诏以琉球国之地设置琉球藩,其事务划归内务省管辖;又册封尚泰为琉球藩王,位列华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