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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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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簡稱國營會)為中華民國經濟部所屬之行政機關,專門負責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之督導管理工作。[1]
沿革
- 1932年11月,國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參謀本部國防設計委員會」,為國營會最初的前身。
- 1935年4月,易名「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資源委員會」,此時與之前均由蔣中正兼任委員長,翁文灝、錢昌照分任正、副主任秘書長。
- 1938年3月,再改編制「經濟部資源委員會」,由經濟部長翁文灝兼主任委員。
- 1946年3月,直屬行政院,成為「行政院資源委員會」。
-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行政院資源委員會在中國大陸的各廠礦均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接收。
- 1952年8月,行政院資源委員會縮編為「經濟部國營事業司」。
- 1965年,再改組擴大為「經濟部公營事業企業化委員會」,以企業化精神進行改革,但其人力有限,與國營事業的聯繫協調不足,致使功能難以彰顯。
- 1969年2月,再度改組為「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組織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經濟部部長兼任或聘任),副主任委員一至二人,委員九人至十一人(由經濟部部長聘任);執行長一人,專任,承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本會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 委員會議
- 主任委員
- 副主任委員
- 執行長
- 副主任委員
行政單位
- 第一組:研議及彙辦各事業之工作考成、績效評鑑、制度規範等相關事宜
- 第二組:督導台電、漢翔事業之營運、核能後端及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選址業務。
- 第三組:督導台灣中油、台糖、台水等三家事業之各項營運措施
- 第四組:統籌與協調各事業民營化規劃與執行作業、公關、文書、事務及其他行政、秘書事項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政風室
所屬事業
直接投資事業
參考文獻
- ↑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mo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