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北部琉球群岛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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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北部琉球群岛政厅(日语:临时北部南西诸岛政庁/りんじほくぶなんせいしょとうせいちょう )为美军占领奄美群岛和吐噶喇群岛所设置的行政管理组织,于1946年10月成立,美军并任命原大岛支厅长的丰岛至继续担任临时北部琉球群岛政厅知事。同
时亦设置了作为谘询机关的“法制修改委员会”,后改为奄美民政议会。1950年11月,临时北部琉球群岛政厅改制为奄美群岛政府。[1]
目录
政厅设置前的“大岛支厅”
二次大战结束约半年后的1946年2月2日,驻日本的联军总司令部发表命令,将“鹿儿岛县大岛支厅”分离,成为无日本政府上级单位的“大岛支厅”。此后,又根据美国军政府的命令,将日本本土出身的“日本人”干部从公职中驱逐,强制遣返本土。而空缺的职务由奄美当地出身人担任。
“大岛支厅”的行政组织
- 支厅长
- 官房
- 内务部
- 财务部
- 经济部
- 食粮部
- 教育部
临时北部南西诸岛政厅的行政组织
- 知事 - 副知事
- 内务部
- 财务部
- 教育部
- 经济部
- 食粮部
- 警察部
法制修改委员会
为北部琉球群岛美国军政府的谘询机关,由26名委员组成。但无设置其他地区称为“议会”的组织。
功能是“废除原本日本法律中压迫人民部份,并提出必要设置的修正的建议”。
于1950年,改组为奄美民政议会。
参考文献
- ↑ 奄美に临时北部南西诸岛政庁が设立される,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