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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 |
中文名: 自由貿易 外文名: Free Trade 對 稱: 保護貿易 特 征: 允許商品自由地輸入和輸出 |
自由貿易(Free Trade),是指國家取消對進出口貿易的限制和阻礙,取消對本國進出口商品的各種特權和優惠,使商品自由地進出口,在國內外市場上自由競爭。自由貿易是「保護貿易」的對稱。國家對進出口貿易不進行干涉,不加以限制,允許商品自由地輸入和輸出的政策。
自由貿易是在沒有進口關稅、出口補貼、國內生產補貼、貿易配額或進口許可證等因素限制下進行的貿易或商業活動。自由貿易理論產生的基本依據是比較優勢理論:各地區應致力於生產成本低效率高的商品,來交換其那些無法低成本生產的商品。19世紀,英國憑藉它的工業優勢,實行此項政策有六十年之久。以後,實行這種政策的國家極少。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聯合國憲章》規定了自由貿易原則,但保護貿易並未因此減少。2018年11月17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莫爾斯比港會見智利總統皮涅拉。習近平表示,中方支持智利2019年主辦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共同推進亞太自由貿易區建設。[1]
貿易歷史
16世紀,跟自由貿易對立的重商主義在歐洲大陸開始發展,至今仍然以不同的形式存在着。最早反對重商主義的自由貿易論者是大衛·李嘉圖和亞當·斯密。他們認為自由貿易,是各個文明都能夠經濟發達的原因。亞當·斯密認為增加貿易除了是埃及、希臘、羅馬等地中海文化體蓬勃的原因,也是中國繁榮的原因。
自由貿易政策是西方國家自由競爭時期的產物。英國實行此項政策達60年之久,對當時英國資本主義的發展起推動作用。二戰以後,儘管聯合國憲章規定了自由貿易的原則,《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也明文規定降低關稅和消除非關稅壁壘,但世界大部分國家一直盛行貿易保護主義。
所有發達國家都曾經推行貿易保護主義以保護本國的製造業,服務業及農業,當它們累積足夠財富以確保可從自由貿易得益,便開始積極推行自由貿易政策。英國在18世紀至19世紀中期便曾推行保護性的工業政策,當英國在經濟上擁有領先地位,便開始支持自由貿易。
自由貿易跟共產主義、重商主義、孤立主義、貿易保護主義都是對立的。而很多戰爭都緣於貿易,例如1840年的鴉片戰爭。
美國憲法規定,不可以對商業活動設下任何阻礙,這通行於美國所有的州。所以美國也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貿易實體。
自由貿易的靜態利益包括兩方面:
1.通過國際交換獲得本國不能生產或生產成本太高的產品,從而使消費者得到更高水平的滿足;
2.通過國際分工、發揮比較優勢使本國資源得到最佳配置。
動態利益
自由貿易的動態利益在於:通過國際分工和交換,一國可以獲得規模效應、競爭效應和學習效應,從而促進就業擴大、收入提高,推動產業升級換代和經濟的持續增長。
貿易變化
自由貿易的迅猛發展,使合法性等因素在國家利益判定中的作用上升,推動國家利益的認證從封閉走向開放,導致國家利益的基本內容發生了變化。
1.國家間的合作利益日益凸顯
亞當·斯密認為,即使人都追求自我利益的實現,利益的和諧也是真實存在的,而促使這一切實現的就是所謂「理性的安排」。他認為,個人既不打算促進公眾利益,也不知道自己在多大程度上促進了公眾利益。他希望得到的只是自己的利益,但是在謀求自我利益的過程中,就像在許多其他情況下一樣,他受到一隻看不見的手的引導,促進了他本意中沒有包含的公共目標的實現。進而,愛德華·卡爾指出,解釋個人行為的這些原則也被用於國家。沿着這條思考線索可以看出,自由貿易的迅猛發展,促使國家在議事日程和規則的制定方面要考慮普遍利益的重要性,因而國家利益的國際意義有了明顯提高。
在一個日趨開放的時代,國際貿易活動密切了國與國之間的相互依存,各國對合作利益的維護開始成為國家利益的應有之義。一國的經濟發展不再以其他國家受損或落後為前提,而是以雙方的共同發展作為基礎。每一個國家在注重自身利益同時,也需要兼顧其他國家的實際利益和正當關切,立足從自身利益與其他國家利益的結合中,有效地制定對外政策,靈活地處理國際事務。即使是實力超群的大國,也難以無視中小國家的利益,而愈來愈需要國家之間的合作。一國只有實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才能更好地為該國的發展戰略服務,其利益才能得到更大限度地增長。
國際貿易規則的日趨統一客觀上要求國家之間不斷擴大共同利益的匯合點。二戰後,雙邊貿易政策的協調,區域性的政策協調,尤其是致力於國際貿易體制的多邊貿易政策的協調,使各國貿易政策趨於統一,體現了全球經濟關係的秩序化,給各參加國帶來了巨大的利益。國際貿易規則的加強,突出了國際貿易環境對國家利益的制約作用,對「主權讓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主權國家融入自由貿易進程需主動(而不是被動)接受外部限制,自覺將自身利益與其他國家利益有機結合起來。如果一國未能清晰地理解和掌握國際貿易的規則以及自身所處的國際地位,那麼有時就無法準確地判斷自身的利益需求。
自由貿易的發展影響了國家利益與國際義務之間的關係。多邊(或雙邊)貿易體系的形成,對一個國家利益的認證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國家利益的實際範圍要與國際義務的履行情況儘可能保持一定比例。正如約瑟夫·奈所指出的那樣,「國家利益的重新定義實際上是由國際通用的規範和價值決定的。這些規範和價值構成國際生活並賦予其意義。簡言之,國際體系的制度化和普遍化給國家帶來了新的利益層面。」在自由貿易時代,如果一個國家不重視本國利益的合法性,甚至偏離通用的國際貿易規則,那麼就很容易走向兩種極端:一是,過分偏愛本國利益而不顧及他國利益的「激進民族主義」;二是,把自己的國家利益追求看作世界普遍利益而對他國橫加干涉的「霸權主義」。
自由貿易的發展凸顯了全球利益的重要性。自由貿易在給相關國家帶來普遍利益的同時,也引發了一些負面效應。可以說,與自由貿易的快速發展相聯繫,人口、糧食、能源、水資源、生態環境等一些全球性經濟問題日益突出,成為影響世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障礙。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世界各國共同努力、密切協調,將國家利益的訴求和維護上升到全球層面。
總之,如何認識國家利益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間的複雜關係,如何處理好相對收益與絕對收益之間的複雜關係,成為自由貿易時代界定國家利益的重要課題。
2.國家利益的內外界線日趨模糊
傳統國家利益觀認為,國家利益是處理國家間關係的準則,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決不容許他人占有、分享和侵害。但是,隨着自由貿易的發展,國家管理市場的權力日益受到侵蝕,尤其受到金融貨幣市場的反常行為的侵蝕。全球問題、跨國公司和國際組織等正在對傳統的國家利益觀造成衝擊,使國家利益的內外界線日趨模糊。
自由貿易既能給一些國家帶來巨大利潤,也能使其他國家付出巨大代價。在一些人看來,國家利益的含義可能包括以下內容:可得到的工作、貯存的商品、可靠的通訊、充足的醫療、商品銷路、有效的公共交通、一種社會安全網絡。而在另外一些人看來,國家利益的含義可能包括以下內容:可以負擔的信用、自由放任主義管制、較低的賦稅、變動的工作規則。也就是說,單靠某一民族國家政府並不能滿足上述種種需求。因此,以公共產品在國家經擠範圍內的界定和分配作為直接導向的每一項政策,必然要接受市場的檢驗。儘管政府有可能採取一些限制性措施,但是無法阻擋更多的市民參與對國家利益功效的評判。
一些市場自由主義者指出,國家疆界對經濟活動的行為和組織顯得越來越不重要。他們關注自由貿易的增長,關注通過跨國合作擺脫政治規則和國家權限的能力,並且關注資本免除國家和領土的限制。激烈的國際競爭使利潤的平均化進程大大加快,導致微利時代的到來,空間層次的國際貿易利益逐步縮小,時間層次、產業鏈層次的貿易利益成為貿易商追逐的主要目標。當然,這種觀點自然會引起國家主義者的強烈反對。在國家主義者看來,國家利益幾乎不可能被界定為一種連接網絡,以此可以將國家的不同部分與世界範圍內地理和文化上。截然不同的地方連在一起。
由此可見,自由貿易的迅猛發展,對理解國家利益的空間範圍的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3.國家利益的基本構成發生明顯變化
當今時代,自由貿易打破了許多傳統界限(國際與國內的界限、政治與經濟的界限等),導致國家利益的基本構成更具變動性。可以說,經濟利益與政治利益的交叉、安全利益與發展利益的融合、軟實力層面的利益對其他利益的整合,較為具體地反映了國家利益的基本構成在自由貿易條件下的變化。
自由貿易使經濟利益在國家利益中的地位得以提升。為了在當前和未來的國際競爭中占據有利位置,世界各國都在自覺、主動地調整自己的經濟結構和經濟政策。一般而言,自由貿易突出了經濟利益在國家利益中的重要地位,主要表現在:經濟利益的維護成為各國對外政策的主導因素;經濟安全開始納入國家安全戰略之中;經濟手段成為解決國際政治問題的重要途徑;經濟外交成為當前各國外交工作的重要內容。發展經濟貿易關係成為各國經濟發展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也是世界各國對外關係中的重要目標之一。許多國家紛紛以地緣、民族、宗教關係為紐帶,積極開展經濟交流與合作,尋求和開闢經濟貿易關係的途徑。
自由貿易凸顯了科技因素對國家利益的影響。20世紀90年代以來,貿易自由化不斷朝着信息化和網絡化的方向發展。對於貿易參與國而言,國際信息網絡能夠降低貿易成本,減少進入市場的壁壘。隨着科技與經濟的結合越來越緊密,科學技術在綜合國力中的地位不斷提高。為此,各國競相調整科技戰略和政策,旨在適應知識經濟的發展,增強國家實力,從而使科學技術成為一國維護自身利益的先導。
自由貿易增強了國內利益群體相互博弈對於國家利益的影響。自由貿易給國內各利益群體帶來的利潤不盡相同,直接影響着它們對國家整體利益的認知程度,進而影響它們對國際貿易政策的傾向性。相對而言,從國際貿易中獲益較多的群體往往支持自由貿易,獲益較少或者利益受損的群體則往往支持保護貿易。上述兩種利益群體之間的博弈,使國家利益更加趨於綜合化。因此,在自由貿易時代,國內利益群體的相互博弈對國家利益的整合作用越來越明顯。
4.無條件的自由貿易損害國家利益
無條件的自由貿易究竟如何對一國的國家利益造成影響?藉助自由貿易的三個基本模型,我們可以比較直觀地回答上述問題。
在2·2(兩個國家、兩種產品)模型中,要求相互貿易的兩個國家分別專門生產具有絕對優勢或比較優勢的一種產品,放棄另一種不具有優勢產品的生產。
按照這種貿易理論進行國際分工,其結果必然導致各國的經濟部門都是殘缺不全的。如果這個部門、這個行業恰恰是該國的命脈,就會危及其國家安全。如果實行完全的自由貿易,一個國家的劣勢行業將受到嚴重損害,甚至摧毀一個經濟部門和一個行業。
在2·2·2(兩個國家、兩種產品、兩種資源)模型中,要求相互貿易的兩個國家,專門生產更多占用本國豐富而廉價資源的產品,而少 生產或不生產更多占用本國稀缺而昂貴資源的產品。按照這種貿易理論進行國際分工,其結果必然造成某種資源的枯竭、地力破壞、環境惡化,從而嚴重影響這個國家甚至整個世界的可持續發展。
在2·2·2·2(兩個國家、兩種產品、兩種資源、兩種貨幣)模型中,要求相互貿易的兩個國家實行自由的貨幣兌換制度,以適應自由貿易。而利率和匯率的市場化伴隨而來的貨幣自由兌換需要健全的金融體系。
如果一個國家金融體系很脆弱,無條件的自由貿易很可能引發金融危機,甚至造成嚴重的經濟危機。
實際上,自由貿易理論未能準確地解釋自由貿易發生和運轉規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它片面誇大了自由貿易為參與國帶來的利益的統一性,而沒有重視自由貿易條件下的國家利益之間的差異,沒有充分意識到無條件的自由貿易對國家利益的損害。貿易條件能夠直接影響貿易收益在不同國家之間的分配,進而有可能導致國家間的利益衝突。無條件的自由貿易會對一國的產業、能源、環境和金融等領域的安全利益構成威脅、埋下隱患。
貿易方式
隨着自由貿易成為國際交往中最活躍的環節和各國經濟發展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國家利益在國際關係中的傳統地位受到了挑戰。表面來看,推進貿易自由化進程與維護國家利益似乎難以協調。實際則不然,二者也能相互促進:積極參與國際貿易活動已經成為一國維護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徑,同時不同國家之間的利益協調也能夠促進國際貿易的順利發展。實際上,貿易自由化對維護國家利益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使國家利益的作用方式日趨複雜化。在自由貿易時代,最能體現國家利益之複雜作用方式的,就是國家利益與意識形態之間關係的日趨複雜。
國際貿易推動國與國之間形成了日趨密切的相互依賴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多數國家在關注貿易帶來的經濟利益的同時,也重視國際制度層面的戰略利益,極力追求對於各種國際制度的「創新權」或者「話語權」。然而,包括多邊貿易體系在內的世界秩序和各種國際制度安排,是西方國家霸權的遺產,是西方維護既得利益的「軟實力」。需要指出的是,在「軟實力」層面的利益構成中,文化利益開始成為國家利益的新亮點。美國學者麥哲指出,文化是國際關係的主要構架、國際事務中國家行為的重要基礎、國際衝突的原因。當然,在今日世界,斷言文明、文化間的衝突將是國際政治最主要的衝突顯然言過其實。然而,既然國家都以特定的民族文化為根基,視本國文化為至尊,那麼文化步人國際關係,被視為重要的國家利益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例如,當前國際恐怖主義泛濫的背後,在某種程度上暗含着伊斯蘭文明與基督教文明之間的對抗。
在自由貿易規則日趨統一的今天,淡化國際關係的意識形態因素,並不等於西方學者所渲染的「意識形態終結論」,也並非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統天下」。它只是說明,與國家的經濟利益、地緣戰略利益相比,意識形態在國際關係中的作用開始下降。在階級社會和民族國家存在的條件下,國際關係和對外政策擺脫不掉一定的意識形態在制定政策、評斷國際活動的過程中作為世界觀與方法論的影響與制約。
無論國際環境如何變化,意識形態都不可能完全從國家利益的視線中消失,它對其他層面利益的影響始終存在,甚至在某一特定時期有可能起主導作用。
當前,國家利益與意識形態的關係並不是簡單的對立或者重合,而是既相互區別又相互滲透。一方面,國家利益的重要性和使用範圍遠遠超過了意識形態,這種發展趨勢不可逆轉。另一方面,意識形態不僅是維護國家利益的工具和手段,其本身也是國家利益的組成部分,不同國家總是以一定的價值觀和意識形態來判斷其國家利益。在意識形態並沒有完全從國家利益的視線中消失的情況下,它仍會在國際貿易活動中扮演一定角色。甚至,意識形態的差異與衝突在某一時期有可能變得更為錯綜複雜,這將對國家間的貿易關係造成一定程度的扭曲。
總之,國家利益仍然在自由貿易進程中發揮着基礎性作用,只是其作用方式變得更加複雜了而已。
涉及條目
KK理論、《信息技術產品協議》、《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世界貿易組織、全球化、關稅同盟、功利主義、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古典學派的國際收支自動調節理論、國內市場扭曲國際價格城市經濟圈大市場理論、貿易自由化、貿易轉移、適度從緊貨幣政策、金磚四國、金融脆弱性理論、阿巴·勒納限制性商業行為、非關稅措施、非奧運營銷、頂尖效應。
引用示例
2018年11月17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莫爾斯比港會見智利總統皮涅拉。習近平表示,中方支持智利2019年主辦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共同推進亞太自由貿易區建設。
參考來源
- ↑ 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 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