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釘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落釘」,是香港地產業的一種投機方法術語,意指財團或個別人士買入住宅單位、工商廠廈、鄉村地皮、田地,等待將來舊樓重建收購或新市鎮發展時獲得賠償。例如,以香港現時法規,樓齡超過50年的住宅,有八成業權同意就可申請整棟樓宇強制拍賣,統一地段業權。即擁有兩成或以上的業權,便可左右整項拍賣收購,投機者可以此作為籌碼,與另一持份者談判,從中獲得更多利益。[1][2]
概況說明
位處香港市區而樓齡超過或接近五十年的舊樓,往往成為投機者的「落釘」目標,如樓宇單位伙數不多,有利於取得較多業權份數,便可左右拍賣,將來有人整幢收購時,更可增加籌碼向收購者索取高價。[3][4]進行「落釘」投機的可以是財團、個人、小型地產代理、受託於大發展商的舊樓併購中介公司、測量司行及各種名目的私人公司。為避開外界得知,收購行動經常使用海外註冊公司名議購入。
參考文獻
- ↑ 銅鑼灣舊樓再有財團落釘. 蘋果日報. 2012年3月30日 [2012-07-26].
- ↑ 數十萬行賄市建局職員「落釘」騙巨額賠償. 東方日報. 2009年10月3日 [2012-07-26].
- ↑ 樓聲隨筆——落釘還有用嗎?星島日報 樓聲物語 / 樓聲隨筆 2010-03-17
- ↑ 釘子戶[失效連結]韋基舜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July 0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