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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哲人 |
中文名;赫哲族 民族語言;赫哲語 人口數量;0.5373 萬(2021年) 主要信仰;薩滿教 |
赫哲族是中國東北地區一個歷史悠久的少數民族,民族語言為赫哲語,屬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語族滿語支(也有觀點認為應歸入那乃次語支),沒有本民族的文字,使用西里爾字母來記錄語言,因長期與漢族交錯雜居,通用漢語。
由於居住地域廣闊,赫哲人的自稱較多,如「那貝」、「那乃」、「那尼傲」,「赫哲」作為族稱最早出現於康熙二年(1663)三月,1934年凌純聲《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一書出版後,「赫哲」作為族稱開始廣泛傳播。
赫哲族主要分布於黑龍江、松花江、烏蘇里江交匯構成的三江平原和完達山余脈,集中居住於三鄉兩村,即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鄉、八岔赫哲族鄉、雙鴨山市饒河縣四排赫哲族鄉和佳木斯市敖其鎮敖其赫哲族村、撫遠縣抓吉鎮抓吉赫哲族村。根據《中國統計年鑑-2021》,中國境內赫哲族的人口數為5373人。[1]
族稱
由於居住地域廣闊,赫哲人的自稱較多。
過去,居住在今富錦市大屯以上松花江沿岸的人自稱「那貝」;居住於今富錦市嘎爾當至街津口村的人自稱「那乃」;居住於今同江市街津口村以下至烏蘇里江沿岸的人自稱「那尼傲」。這三種稱呼中的「那」都是「本地」、「當地」之意,「乃」、「貝」、「尼傲」都是人之意。
此外,原居住在下八岔以下地區和烏蘇里江沿岸的人被稱為「赫真」或「赫吉斯勒」,意為「下遊人」或「東方人」;原居住於勤得利以上混同江和松花江沿岸的人還自稱「奇楞」。
「赫哲」是從「赫真」變音而來,是「黑斤」、「黑津」、「黑金」、「黑哲」、「赫斤」、「赫金」等名稱的同音異寫。「赫哲」作為族稱最早出現於康熙二年(1663)三月 。1934年凌純聲《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一書出版後,「赫哲」作為族稱廣泛傳播。
歷史
赫哲人先民是肅慎族系的組成部分,歷史上包含於肅慎、挹婁、勿吉等古代民族之中。
唐代和渤海國時期,赫哲族先民與黑水靺鞨有密切的淵源關係,是其構成之一。唐開元十年(722),唐宣宗封黑水靺鞨首領為勃利州刺史。唐開元十二年(724),唐於黑水靺鞨之地設黑水軍,唐開元十四年(726),在黑水靺鞨設黑水都督,以本地首領為都督、刺史,唐派長史監領,共同管理其地,赫哲族先民歸屬其內。
遼代,屬於生女真北支的一部分。遼重熙六年(1037),設五國部節度使,赫哲族先民歸屬其內。
金代屬生女真人的一部分。金收國元年(1115),在松花江下游設置胡里改路,赫哲族先民歸屬其內。
元代為女真水達達人的一部分。元代歸屬女直水達達萬戶府和女直水達達路等。
明永樂七年(1409),設奴兒干都指揮使司,赫哲族先民歸屬其內。明弘治年間始歸遼東都司管轄。明代女真人分為三大系統,即海西女真、建州女真和野人女真,赫哲人是野人女真的重要組成部分。赫哲族先民的情況在此時逐漸清晰起來,各種文獻對其描述也更為詳細。至明末清初,赫哲先民從女真人中逐步分離出來,這為赫哲族共同體和民族認同意識的形成奠定了基礎。明末,女真族再度崛起,而其推動力來自於建州女真。明初,建州女真主體胡里改部、斡朵里部、毛憐部分兩路從松花江下游南下,經過分離、聚合,最後於明景泰初年會聚於渾河上源蘇子河至婆豬江(今渾江)之間。16世紀末17世紀初,努爾哈赤逐漸統一了女真各部。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今遼寧新賓)稱汗,國號金,史稱後金。海西女真原來亦居於松花江下游一帶,明初逐步南遷,於16世紀30-70年代先後定居於遼河上游至松花江上游之間,形成哈達、烏拉、葉赫、輝發四部。
由於上述兩大女真部落的逐漸南遷,特別是清政權建立後,滿族的政治中心和主要活動區域移至關內,為野人女真留下了單獨形成族體的空間。因此,明朝是赫哲族形成的孕育時期,經過200年左右分化整合,清初,赫哲族體進入了形成期。滿族和赫哲族均主要出自於黑水靺鞨,爾後由於發展程度、分布地域的不同,於明代分化為建州、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集團。建州、海西女真後來成為滿族形成的主體,而「野人女真」的一部分則形成為赫哲族。明末清初,「野人女真」分虎爾哈、爾瓦喀兩部,赫哲族分為兩部分:「住松花江、黑龍江兩岸者,曰剃髮黑金」;「住烏蘇里、松花、黑龍三江匯流左右者,曰不剃髮黑金……所謂使犬國也」 。剃髮黑斤與不剃髮黑斤原屬同一「額登喀喇」。中國的赫哲族和俄羅斯的那乃人主要是剃髮黑斤的後裔,被俄羅斯學者錯劃為烏爾奇人的主要是不剃髮黑斤的後裔。
從1599年至1644年,努爾哈赤與清朝對赫哲人居住的地區用兵17次。入關前最後一次用兵共攜回男丁720人、婦幼1820人,共2552人,全部分隸八旗。對赫哲族用兵的主要原因是「慢不朝貢」,「爾之先世,本皆我一國之人,載籍甚明,爾等向未之知,是以甘以自外」 ,以及認為「其性暴戾,當善為防之」的大民族主義意識,這說明清初赫哲族的人們共同體認同意識已經形成,與女真各部之間存在民族分界意識,赫哲族作為一個獨立的人們共同體已經存在。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建立三姓城,設三姓協領衙門;清雍正五年(1727),增設三姓副都統;清雍正七年(1729),增設依蘭副都統;清雍正十年(1732),改設三姓副都統,隸寧古塔將軍;清光緒八年(1882),於嘎爾當設置協領衙門。清末民國初年,先後在樺川、富錦、同江、撫遠、饒河等地建立州縣制,赫哲族分轄於所在地的各縣。
清朝政府征服赫哲族以後,用「編戶」、「編旗」兩種方法管理赫哲族,進一步削弱了其氏族制殘餘並加速了地域關係的形成,出現貧富分化,推動了赫哲民族共同體的發展。但赫哲民族體進入形成階段伊始,清朝統治者就採取了削弱、同化的政策,人口不斷流失。清入關前,編入八旗的赫哲人(佛滿洲)融入滿族中。清入關後,大量的赫哲人被編入「伊徹(新)滿洲」,並逐步同化於滿族之中。如清康熙十三年(1674),將「虎爾哈部」赫哲人遷至寧古塔(今黑龍江省寧安市),編為40個「新滿洲佐領」(額兵2000人);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將三姓地方赫哲壯丁1530多名編為4個「新滿洲佐領」。清雍正九年(1731),三姓協領衙門升格為副都統衙門之後,大幅度擴充兵額。除800名由三姓赫哲族補充外,在八姓地方挑兵1000名。清入關後,僅康熙、雍正年間內遷編旗的赫哲人近60個佐領,其中31個佐領、萬餘人遷往盛京,余者留住吉林,兩者相加共2萬餘人。這些被編入「新滿洲佐領」的赫哲人,逐漸同化於滿族中,成為滿族入主中原的重要力量。
17世紀中葉,沙皇俄國侵入貝加爾湖以東地區和黑龍江流域。1689年9月7日中俄簽訂《中俄尼布楚條約》,赫哲人從此跨境居住,被人為地分割成兩部分。1858年和1860年,沙俄強迫清政府簽訂不平等的《中俄璦琿條約》和《中俄北京條約》,分別強占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60多萬平方公里和烏蘇里江以東40多萬平方公里的中國土地,赫哲人世代居住的廣闊土地被沙俄霸占。
赫哲族面對外敵入侵,進行了頑強的抗爭。1651年10月,沙俄哥薩克頭目哈巴羅夫率軍入侵烏扎拉村。赫哲、奇勒爾、滿等居民約千人,於10月19日向哈巴羅夫入侵者的住地發起猛攻。赫哲人手持長矛和弓箭,與沙俄入侵者進行白刃戰,但終因入侵者火力過強,傷亡117人,被迫撤退。1652年4月4日黎明,寧古塔章京海色率二千餘騎兵,在赫哲等居民的配合下,向沙俄侵略者的冬營地「阿槍斯克」發起進攻。清軍打死哈巴羅夫所率侵略者10人,打傷76人,其中包括哈巴羅夫本人。1649-1655年,在哈巴羅夫入侵黑龍江流域的6年中,共有233名入侵者被清朝軍民擊斃,占532名入侵者的半數以上,給侵略者以沉重的打擊。1657年,沙俄侵略者入侵松花江流域三姓附近的尚堅烏黑(白石之意),搶劫赫哲等族居民的糧食、財物和貂皮。清軍在赫哲等族居民的配合下,予侵略者以沉重打擊。1658年7月11日,斯捷潘諾夫帶領500名哥薩克入侵松花江口的赫哲等族居民的住地,寧古塔章京沙爾瑚達統率45艘戰船、1400名清軍與入侵者激戰,侵略軍頭目斯捷潘諾夫斃命,只有47人逃走。1660年夏,沙俄軍隊入侵黑龍江下游和松花江交匯處,大肆搶劫赫哲族居民。清軍在赫哲人的配合下,在伯力以北古法壇村附近伏擊敵軍,擊斃入侵者60多人。沙俄入侵者最終被趕出黑龍江流域。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赫哲族奮起抗擊侵略者。1932年,居住在蘇蘇屯和萬里霍通屯的20多名赫哲族青年參加了東北抗日聯軍第六軍。同年,居住在街津口、勤得利、哈魚等地的40多名赫哲族青年參加抗日聯軍,被編為一個獨立分隊。1941—1942年,日偽當局為防止赫哲人「通蘇」或參加抗日聯軍,在「治安肅政」、「強化治安」的口號下,實行了「堅壁清野,集村並屯」的反動政策,強行把居住在混同江沿岸的237名赫哲人趕離江岸,分別歸併到各距江岸40~50公里沼澤地中的所謂一、二、三部落中。由於生存環境極其惡劣,加之疾病蔓延,這237人中死亡72人,占人口的30.4%。1943年5月22日,24名赫哲族偷渡到蘇聯,為蘇軍偵察敵情,充當翻譯和嚮導。1945年9月20日,有4人被前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授予三級抗日獎章。在抗日戰爭期間,赫哲族軍民英勇作戰,為中國抗日戰爭的勝利做出了貢獻。
人口
赫哲族在遭遇過多次人口劇減的歷史災難。
據康熙末年記載,「三姓」副都統衙門所屬赫哲族2398戶,約1.2萬多人。咸豐年間(1856-1857),為5016人。
民國初年左右,居住在松花江下游、混同江南岸和烏蘇里江西岸的赫哲族約1600人。據凌純聲調查,民國十九年(1930),松花江下游、混同江南岸和烏蘇里江西岸的赫哲族有1200人,同時期俄羅斯境內的那乃人有1.1萬人。由於疾病、歷史上的屠殺等原因,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時,中國境內的赫哲族人口僅剩300餘人,瀕於滅絕。
1953年全國第一次人口普查時,赫哲族人口恢復到450人;1964年全國第二次人口普查為718人;1980年全國第三次人口普查為1489人;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為4254人;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時為4640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時為5354人;2021年,中國境內赫哲族的人口數為5373人。
歷史上,赫哲人廣泛分布於松花江下游、烏蘇里江流域和黑龍江中下游直至庫頁島的廣大地域內。
政治
清政府的編戶、編旗政策和任命赫哲頭人為姓長、鄉長和佐領等官職的做法,導致光緒年間赫哲族與漢、滿族的大量雜居,進一步推動了赫哲社會地域關係的形成。清末,赫哲地區出現了棉線網和連珠槍等「快槍」,促進了生產的發展和漁產品的大量商品化。農業也傳入赫哲地區。清末民國初,赫哲人中出現了大土地占有者和擁有大量漁獵生產工具的富人,他們通過出租土地和槍、馬、漁具入股分成進行原始積累,加速推動了赫哲人社會的階層分化。在廣泛的地域關係和清朝國家社會組織機構取代赫哲人自身的社會組織及其功能的基礎上,統一的赫哲族民族認同意識形成。以上,均是赫哲族民族共同體進入成熟階段的標誌。
1956年,八岔赫哲族村組建為八岔赫哲族鄉;1963年,街津口村組建為街津口赫哲族鄉。改革開放以來,又新建饒河縣四排赫哲族鄉。目前,共有同江市街津口、八岔,饒河縣四排、撫遠縣抓吉、佳木斯市郊區敖其等5個赫哲族聚居村和同江市街津口、八岔,饒河縣四排等3個赫哲族民族鄉。赫哲族平等地參與黨和國家事務的管理,積極行使參政、議政權利,在國家、省、地區(市)、市縣的黨代會、人代會和政協會議,都有自己的代表。據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統計,赫哲族在國家機關、黨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擔任負責人的有126人,占總人口3%。1986-2005年,在黑龍江省擔任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副處級(含)以上幹部的有12人,其中,正、副廳級各1人。
經濟
赫哲族是一個漁獵民族,並且是北方少數民族中惟一曾以漁業為主的民族。
赫哲族在春、秋、冬三季捕魚。在夏季漁閒期,漁民們修理捕魚工具,為捕魚季節的到來作準備。從開江的「穀雨」到「小滿」的一個多月時間為春季魚汛期,是網捕的好季節,可以捕獲各種雜魚。端午節前後,為捕撈鱘魚、鰉魚的旺季,可持續20天左右。從「白露」開始為秋季魚汛期,是捕獲大瑪哈魚(鮭)的好季節。封江以後冬季捕魚開始,主要的捕魚方法是用網打水趟子、「魚渦子」和鈎捕等。
狩獵是過去赫哲人的另一項主要經濟來源。狩獵活動一般要集體進行,推選一名「勞德瑪發」領導。少則二三人,多則十幾人,一般由親屬和好友組成。居住在松花江流域的赫哲人,主要以鹿和各種細毛獸為獵取對象;居住在烏蘇里江流域的赫哲人,除鹿和細毛獸外,貂是其主要的獵取對象;居住在黑龍江下游的赫哲人,以獵取貂等細毛獸為主,輔以獵取鹿、熊、虎等大獸。
1956年後,赫哲族組織起了漁、獵、農業聯合生產合作社。1959年,大部分赫哲族加入了國營農場,多被編入漁業、獵業生產隊,經濟有了一定的發展。20世紀60年代以後,土地被大規模開發,狩獵資源銳減,赫哲族逐漸放棄狩獵,基本轉向漁業生產。
改革開放後,赫哲族地區堅持「以漁業為主、糧食自給、多種經營」,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1980年,八岔、街津口、四排村的赫哲族從原生產隊劃出,組成了專營漁業生產隊。國家以周轉金的形式,撥出專款,幫助各生產隊購置了柴油掛機,更新了捕魚船和網具,實現了漁船機動化。1983年,實行家庭承包,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生產積極性得到調動,人均收入大幅度提高。1992年,由於三江流域人口大量增加,捕魚船隻倍增,漁類資源嚴重萎縮,捕魚量持續逐年下降,傳統的漁業已失去了發展的空間,因此國家對赫哲族村產業結構進行了大力調整。
赫哲族成功地實現了由漁獵民族向農業民族的歷史性跨越,以種植業為主導產業的多元經濟格局初步形成。
新中國成立以前,赫哲人普遍存在圖騰崇拜、自然崇拜、靈物崇拜、鬼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原始崇拜及薩滿教信仰。萬物有靈論構成了赫哲人原始崇拜和原始宗教信仰的基礎。
「圖騰」意為「他的親族」。將某一動物、植物等視為自己氏族的保護者和忌物,有血緣關係。過去赫哲族有熊圖騰和虎圖騰崇拜的痕跡。赫哲族在獵殺和食用熊、虎肉後,都有謝罪等儀式或舉動。
赫哲人認為,自然界的萬物都有神靈,如樹神、山神、水神、火神、虎神、熊神、狼神、鷹神、閃電神等等,不勝枚舉。
赫哲人認為,某一物體是神物,就能夠驅凶避邪。對奇山、怪石、神樹、護身符的崇拜屬於靈物崇拜。在嬰兒搖籃邊懸掛熊、虎、狼等獸牙的習俗,即認為上述物體可以驅凶避邪,是保護嬰兒的神物。
赫哲人相信萬物有靈和靈魂不死,因此也相信祖先的靈魂不死,崇拜祖先。他們稱祖宗三代為「別歐本瑪法」,過年時要把祖先供在屋內西牆上,以豬頭等為供品,焚香悼念。
萬物有靈和原始崇拜是薩滿教產生的基礎。過去,赫哲人的薩滿教有廣泛而穩定的信徒,曾經是全民信仰。薩滿教的社會功能是調節人與自然的關係。赫哲人薩滿教把宇宙分為三界:天神居住之處的上界(天庭);人類及天神以外的神靈(色翁)居住之處中界(人間);亡靈和惡神(布舒庫)居住之處下界(陰間)。後來,在漢族、滿族的影響下,又產生了「七層天」、「九層天」、「地獄」等觀念。赫哲人薩滿教認為人有3個靈魂:人或動物死後即離開肉體的「奧倫」;能暫時離開肉體的「哈尼」;具有創造來生能力的「法揚庫」。儘管不同地域的赫哲人的靈魂觀之間存在差異,但均認為人有靈魂,是一個具體的存在;人的靈魂有若干個或若干種存在形態;人的靈魂可以自由地離開人體;人之所以得病或死亡是由於靈魂受到了傷害;人死後,其亡靈須送到陰間去。薩滿可根據其職能不同和法力的大小分為若干種類,比如八岔村分為治病的「巴奇朗」薩滿、送魂的「達克蘇特倫」薩滿、禱告說情的「弗力蘭」薩滿、專治瘟疫的「德斯庫」薩滿。
凌純聲在《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中將赫哲人薩滿分為河神派、獨角龍派和江神派。三派的區別完全以帽上的鹿角為標誌:河神派帽上的鹿角左右各1枝;獨角龍派左右各兩枝;江神派左右各3枝。
薩滿的職能主要有跳神看病、跳鹿神、求子、祭天神、祭吉星神廟、家祭、占卜、喪葬(送魂)等。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