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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赐(?-1408年),字彦嘉,建宁府瓯宁县人(今福建省建瓯市小桥镇阳泽村人)。

洪武十八年间进士,被授予监察御史的职务,因善待囚犯、百姓等,使得湖广等地的百姓得以安居乐业,苗、僚等少数民族也都归服。

明成祖朱棣起兵时,郑赐率军抵挡。朱棣攻入京师后,将郑赐赦免,并任命其为刑部尚书。

永乐六年(1408年)病死于任上。获赠太子少保,谥“文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郑赐                 出生时间         不详
                字 号         彦嘉                 去世时间         1408年
                所处时代         明朝                 出生地         建宁府瓯宁县(今建瓯)
                谥 号         文安                 主要成就         刑部尚书

人物话题

人物生平

洪武时期

洪武十八年(1385年),郑赐考进中进士,后被授予监察御史。当时天下郡县官员多因犯罪被贬戍,郑赐曾奉命在龙江编组行伍,当时天气酷热,囚犯们都很疲惫,郑赐给他们脱去刑具,让他们租房休息,给他们接济饮食,有病便请医疗治,使他们大都活了下来。任满应当升迁,湖广布政司参议出缺,朝廷命郑赐和检讨吴文担任。两人协力除弊,百姓得以安居,苗、僚民族也都归服。母亲去世,郑赐回家守丧。守孝期满后,郑赐改任北平参议,侍奉朱棣非常恭谨。后来他又因犯罪被贬戍安东屯。到明惠帝即位后,朱棣和楚王朱桢都举荐郑赐为长史。皇上不许,把他召回任工部尚书。朱棣起兵时,他率领河南军阻挡朱棣。朱棣攻入京师后,李景隆攻击郑赐,说他的罪仅次于齐泰和黄子澄。他被逮来时,皇上说:“我对你怎么样,为什么要背弃我?”郑赐说:”我只是尽做忠臣的职责而已。”皇上笑着放了他,授予他为刑部尚书。 [1]

永乐时期

  • 永乐元年(1403年),郑赐弹劾都督孙岳擅自毁掉明太祖朱元璋所建的寺,诏令将孙岳安置于海南。孙岳在建文时期守卫凤阳,曾毁掉寺庙取木材,用来造战舰以抵御燕军,燕军知道他有防备,便取别的路南下,所以郑赐弹劾孙岳。 [2]
  • 永乐二年(1404年),郑赐弹劾李景隆暗中蓄养亡命之徒,图谋不轨。他还与陈瑛一同弹劾耿炳文超越本份,耿炳文上吊而死。这都是他揣测皇上所厌恶的人。祁阳县教谕康孔高上京师朝见后回去,绕道回家探视母亲,正值母亲有病,他留下侍奉达九个多月还不动身。郑赐请逮捕康孔高问罪,论罪当杖打。皇上说:“母子分别数年,一旦相见难以马上分离,何况又有病,值得同情。”命给他复官。[3]
  • 永乐三年(1405年)秋,郑赐取代李至刚任礼部尚书。
  • 永乐四年(1406年)正月,西域进贡佛舍利,郑赐便请释放囚犯。皇上说:“梁武帝、元顺帝都因迷信佛教,对有罪者也不加刑,导致纪纲大坏,这岂可仿效?”同年六月初一,应有日食,但因阴云看不见,郑赐请祝贺,皇上不许。郑赐说:“宋朝极盛时期曾这么干过。”皇上说:“天下大了,京师看不见日食,不能说天下都看不见。”皇上终于没有答应。[4]
  • 永乐六年(1408年)六月,郑赐忧惧而死。皇上怀疑他自尽。杨士奇说:“郑赐病了几天,心里害怕而不敢要求辞职。昨天他站在左顺门,因力不支而倒地,口鼻有出气而无入气。”话没说完,皇上说:“没有你的话,朕几乎误疑了郑赐。郑赐固然是好人,可惜才华不足。”命给予祭葬。[5]
  • 洪熙元年(1425年),朱高炽追赠郑赐为太子少保,谥号文安。 [6]

历史评价

  • 朱棣:赐固善人,才短耳。
  • 张廷玉:赐为人颇和厚,然不识大体;王钝、郑赐为方伯、监司,声绩颇著。至其晚节,皆不克自振,惜夫。[7]

史籍记载

  •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

参考资料

  1. 《明史·郑赐传》:洪武十八年进士。授监察御史。时天下郡邑吏多坐罪谪戍,赐尝奉命于龙江编次行伍。方暑,诸囚惫甚。赐脱其械,俾僦舍止息,周其饮食,病者与医药,多所全活。秩满当迁,湖广布政司参议阙,命赐与检讨吴文为之。二人协心划弊,民以宁辑,苗獠畏怀。母丧,去。服除,改北平参议,事成祖甚谨。复坐累谪戍安东屯。及惠帝即位,成祖及楚王桢皆举赐为长史。不许,召为工部尚书。燕兵起,督河南军扼燕。成祖入京师,李景隆讦赐罪亚齐、黄。逮至,帝曰:“吾于汝何如,乃相背耶?”赐曰:“尽臣职耳。”帝笑释之,授刑部尚书。
  2. 《明史·郑赐传》:永乐元年,劾都督孙岳擅毁太祖所建寺,诏安置海南。岳,建文时守凤阳,尝毁寺材,修战舰以御燕军,燕知其有备,取他道南下,故赐劾之。
  3. 《明史·郑赐传》:二年劾李景隆阴养亡命,谋不轨。又与陈瑛同劾耿炳文僭侈,炳文自经死。皆揣帝意所恶者。祁阳教谕康孔高朝京师还,枉道省母。会母疾,留侍九阅月不行。赐请逮问孔高,罪当杖。帝曰:“母子暌数年,一旦相见难遽舍,况有疾,可矜也。”命复其官。
  4. 《明史·郑赐传》:三年秋,代李至刚为礼部尚书。四年正月,西域贡佛舍利,赐因请释囚。帝曰:“梁武、元顺溺佛教,有罪者不刑,纪纲大坏,此岂可效!”是年六月朔,日当食,阴云不见,赐请贺。不许。赐言“宋盛时尝行之。”帝曰:“天下大矣,京师不见,如天下见之何?”卒不许。
  5. 《明史·郑赐传》:六年六月忧悸卒。帝疑其自尽。杨士奇曰:“赐有疾数日,惶惧不敢求退。昨立右顺门,力不支仆地,口鼻有嘘无吸。”语未竟,帝曰:“微汝言,几误疑赐。赐固善人,才短耳。”命予葬祭。
  6. 《明史·郑赐传》:洪熙元年赠太子少保,谥文安。
  7.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国学网.201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