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性物質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酸性物質能夠提供氫質子或者能夠接受一個電子對的物質,稱之為酸性物質。[1]
定義
根據國際純粹與應用化學聯合會(IUPAC)的定義,能夠提供氫質子或者能夠接受一個電子對的物質,稱之為酸性物質。原文如下:
A molecular entity or chemical species capable of donating a hydron (proton) (see Brønsted acid) or capable of forming a covalent bond with an electron pair (see Lewis acid).
分類
主要有兩類酸,是根據經典酸鹼理論和路易斯酸鹼理論得來。
第一類,經典酸鹼理論認為,能夠提供氫質子的物質,稱之為酸(Brønsted acid),也稱之為[[質子酸,如硫酸(H2SO4)鹽酸(HCl)等
第二類,路易斯酸鹼理論認為,能夠接受一個電子對的物質,稱之為酸(路易斯酸),如三氯化鈰 三氯化鐵,氯化鎂等。
相應的,酸性也就有這兩類描述。
在第一類酸中,又有很多種分類方式,比如根據物質特性來分為 有機酸、無機酸;根據物質能夠提供質子的多少來分:一元酸、二元酸、三元酸、多元酸等;根據物質的酸性強弱來分:強酸、弱酸。
而路易斯酸鹼理論擇則與軟硬酸鹼理論關係密切,但一般不做分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