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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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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紅十字會成立於1911年,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分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截止2008年,重慶市紅十字會有40個區縣級分會、3個行業分會。

機構簡介

重慶市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分會,是從事人道主義[1]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以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促進人類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

發展歷程

重慶市紅十字會成立於1911年。從誕生之日起,即投入到扶危濟困,賑濟災民的活動中。抗日戰爭期間,曾派出4個醫療隊,赴湘贛戰區服務。1945年霍亂大流行,成立急救時疫醫院免費救治病人。先後創建水上救護隊、消防隊及中、西醫診所7個,濟孤院、託兒所5個。

1951年進行改組,發展會員,建立組織。先後開展了組織醫療隊赴朝、協助政府遣返日本遣孤及遣骨、愛國衛生宣傳、舉辦群眾性戰傷救護、水上救護培訓、普及「三防」教育等活動。「十年動亂」中工作被迫停止。1980年重新恢復組織。

改革開放以來,重慶紅十字事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頒布實施,使重慶紅十字事業有了法律保障。

2000年重慶市紅十字會召開的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是重慶市紅十字會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彭佩雲親臨大會,大會聘請市委書記賀國強、市長包敘定擔任重慶市紅十字會名譽會長,通過了《重慶紅十字事業2000-2004年發展規劃》。

重慶直轄以來,重慶市紅十字會在備災救災、扶危濟困、衛生救護、防病治病、社區服務、無償獻血、遺體捐獻、民間外交、尋人轉信、溝通海峽兩岸關係、紅十字運動基本知識傳播、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重慶市分庫建設、救助白血病兒童等方面成績斐然,為重慶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近 年來,重慶市紅十字會重點抓了幾項重要工作:一是開展大規模的衛生救護培訓,目 前累計培訓學員已超過200萬人次,群眾自救互救能力明顯提高;二是開展較為普遍的救濟賑災工作,僅重慶直轄以來,接受國內外賑災款物超過4.1億元,受益災民超過1000餘萬人次。特別是2008年,為抗擊冰雪災害和四川汶川大地震救災募捐款物價值近2.6億元,參與對口支援四川崇州市的災後重建,並在市內開展災後重建項目140個援建資金近1億元,協助政府參與抗震救災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三是為救助白血病兒童募捐2317.4萬元,發放救助款1180.5萬元。累計受理377名白血病兒童救助申請,對343名(577人次)的兒童進行了救助。治癒率超過百分之60。四是建立了重慶市紅十字基金會。

截止2008年,重慶市紅十字會有40個區縣級分會、3個行業分會。有41個冠名醫療機構,799個基層組織,團體會員單位3171個,志願者[2]4526人,會員總數80.1萬人,其中青少年會員15.83萬人

直屬醫院

重慶紅十字會醫院,重慶紅十字會康盾醫院。

機構職責

重慶市紅十字會機構工作職責

會 長:市政府領導兼任。

常務副會長:主持會機關全面工作。

副 會 長:協助常務副會長工作。

秘 書 長:協助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工作。

紅十字會下設:辦 公 室、賑濟救護部(救護培訓中心)、組織宣傳外聯部、機關黨委、重慶市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重慶市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管理中心)。

各部門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

對外聯繫、重要事項督辦,組織籌備重要會議、活動。

負責工作計劃和項目的編制實施、綜合檢查和考核管理。

起草文件,負責機關行政、機要、文秘、文電、信息、信訪、檔案、保密、保衛、接待、財務、統計、行政後勤工作。

(二)賑濟救護部(救護培訓中心)

清理紅十字標誌使用。

賑災募捐,紅十字募捐箱和募捐隊伍管理。

紅十字醫療機構管理。

備災倉庫管理和網絡建設,災情考察、匯總上報。

接收國(境)內外援助,賑濟計劃制定和物資發放。

弱勢群體動態收集與建檔,助學活動實施。

社區服務,籌建並管理紅十字社會公益福利單位。

宣傳衛生防病知識、健康知識,衛生救護培訓,編寫教材,培訓師資和骨幹,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指導區縣、行業衛訓。組織參加意外傷害現場急救,參與全國紅十字自救互救網絡建設。

(三)組織宣傳外聯部:

承擔紅十字會組織體系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及有管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

承擔傳播國際紅十字運動知識和國際人道法、開展國際和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

承擔紅十字志願服務、紅十字青少年、重建家庭聯繫(國際查人轉信)等工作。

承擔紅十字網站及《人道與博愛》雜誌工作。

(四)機關黨委

承擔市紅十字會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黨群工作。

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承擔工會工會。

(五)重慶市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重慶市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管理中心)

承擔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主要包括知識普及公益宣傳、信息收集、志願者招募、捐獻登記、緬懷紀念、人道救助、協調員管理等工作)。

承擔造血幹細胞捐獻工作(主要包括宣傳動員、登記報名、血樣採集、數據傳輸、造血幹細胞捐獻服務和捐獻後供者的跟蹤服務等工作)。

承擔無償獻血宣傳和推動工作、艾滋病預防與關愛工作。

機構職責

(一)開展救援、救災的相關工作,建立紅十字應急救援體系。在戰爭、武裝衝突和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緊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開展應急救護培訓,普及應急救護、防災避險和衛生健康知識,組織志願者參與現場救護;

(三)參與、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參與開展造血幹細胞捐獻的相關工作;

(四)組織開展紅十字志願服務、紅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六)宣傳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

(七)依照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完成人民政府委託事宜;

(八)依照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九)協助人民政府開展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辦法頒布

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

(2000年5月25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7月23日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2020年7月30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第一條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維護人的尊嚴,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精神,弘揚正能量,引領新風尚,保障和規範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區縣(自治縣)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組織,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市、區縣(自治縣)按照行政區域建立紅十字會,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支持市、區縣(自治縣)紅十字會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建立紅十字會基層組織。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