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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德(1961年9月26日),民主进步党籍政治人物,台湾宜兰县苏澳镇人,曾任宜兰县代理县长台大化工所、EMBA管理学双硕士台北工专校友。陈曾任宜兰县民政局长、宜兰工商投资策进会总干事、宜兰大学讲师、立法委员高雄市副市长、台湾中油董事长,并曾任“噶玛兰周刊”发行人[1],属民主进步党新潮流系

陈金德

图片来自风传媒
宜兰代理县长
任期
2017年11月6日-2018年12月25日
副职 黄适超余联兴
前任 吴泽成(代理)
林聪贤(正任)
继任 林姿妙
台湾中油第15任董事长
任期
2016年9月12日-2017年8月18日
前任 林圣忠
继任 杨伟甫(代理)
戴谦(正任)
高雄第2届副市长
任期
2014年12月25日-2016年9月11日
继任 史哲
中华民国 第5-6届立法委员
任期
2002年2月1日-2008年1月31日
选区 宜兰县选举区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61-09-26) 1961年9月26日(63岁)
台湾省 宜兰县苏澳镇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 民主进步党
配偶 黄素琴(2015年离婚)
母校 国立台湾大学

目录

主要经历

国立台湾大学研究所期间因认识浊水溪社社长张清华等而开始从事政治运动,曾任“保卫台湾委员会”成员。1987年加入民进党,属新潮流系。

噶玛兰周刊发行人

1988年5月20从游锡堃手上接下噶玛兰周刊发行人之职,噶玛兰周刊是发行于宜兰县的社区杂志,“是一个富地方色彩的杂志,由兰阳平原当地知识份子新办的社会文化性刊物,也颇具有批判性格。它在“反六轻”运动中,更有著催生、集结、动员和扩散的功能”(注:联合报23版1988-04-26/噶玛兰的清流萧新煌)。该周刊在推动政治民主、促进言论自由、突破党禁报禁;讨论公共政策、关心农、渔、劳工权益;防止环境公害、反污染性工厂;维护生态、发扬本土人文历史等各领域提供广泛的报导与评论,有助于宜兰社区意识的凝聚与提升。

宜兰县政府机要秘书

1989年受到宜兰县县长游锡堃青睐而进入宜兰县政府担任县长机要秘书,后陆续担任宜兰县工商发展投资策进会总干事、宜兰县政府民政局局长、国立宜兰技术学院讲师。

国大代表时期

1991年底、1996年3月连续当选第2、3届国大代表2004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中参与连署反对陈水扁吕秀莲再次搭档参选,与时任总统府秘书长的游锡堃关系密切。1995年底,参选台北县选区立委,但由于选区竞争激烈,最终以近万票之差落选,败于新党提名的傅崐成;连任国代后,1998年底,转战宜兰县选区立委,但因民进党高额提名达三席,最终以2300票之差败给同党时任国代张川田,再次无缘进军国会,高票落选。

立法委员时期

2001年底,卸任国代后重披战袍,再度于宜兰县选区参选立委,遂以第一高票当选并于2004年底顺利连任。2007年6月14日,陈金德无预警提出74位立法委员连署的对行政院长苏贞昌不信任案,俾使立法院解散;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拒绝让陈金德在党团举行记者会,党团干事长王幸男至陈金德记者会会场破口大骂陈金德,扬言将陈金德送党纪处分;王幸男批评,2007年(中华民国96年)度的总预算案已进入协调后的程序,陈金德提倒阁案是不尊重签字的人;王幸男与同党立法委员联系撤签,使陈金德同意撤回该案。

2008年,由于大环境不利绿营,且上次立委选举仅以吊车尾惊险连任,显示基层已出现松动,不过陈金德依旧选择挑战三连霸,最终仍在长期经营的宜兰大败给了同样寻求连任的资深国民党立委林建荣,仅守住三星、冬山和五结三乡,人口较多的泛绿票仓罗东等地全面失守,偏蓝大票仓宜兰市头城等乡镇则大输,成绩更逊于2005年陈定南回锅参选宜兰县长的成绩,无缘连任。

高雄市副市长时期

曾于高雄市环保局长任内负责处理2013年日月光废水污染事件,后升任高雄市副市长。

台湾中油董事长时期

2016年9月12日,接任台湾中油董事长。

2017年8月15日,发生中油供气中断造成全台大停电,其后陈金德于18日召开记者会宣布为此事件请辞获准,成为中油史上任期第三短的董事长。

代理宜兰县长时期

2017年11月3日,行政院宣布由陈金德代理宜兰县县长职务,原代理县长吴泽成接任政务委员台湾省政府主席[2]

计息退还加重课税

2016年2月,时任代理县长吴泽成取消林聪贤时期对农地非农用(违规农舍)房屋税加重课税。

2017年11月7日,新任代理县长陈金德宣布研议退还之前因农地未农用加倍课征房屋税被课征的税额,共计约4500万元,加计利息退还。[3]

放宽农舍管制

2015年4月,时任宜兰县长林聪贤针对农舍管制,全国第一个公布实施《宜兰县兴建农舍申请人资格及农舍建筑审查办法》,规范农舍兴建条件。

2015年9月,农委会跟进宜兰修正《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全国一体适用,要求兴建农舍位置必须“邻路、邻侧”,必须邻近道路且位于农地的侧边,避免假农舍、真豪宅位于农地中央,占据耕地精华沃土、并将农地切割破碎化。[4]

2017年11月9日,代理县长陈金德表示前宜兰县长林聪贤的《宜兰县兴建农舍申请人资格及农舍建筑审查办法》第五条“农舍应为矩形,一侧应临接道路,一侧应临接地界线”与农委会的《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限定农舍只能建于“邻路、邻侧”侵犯人民财产、违法违宪,豪华农舍建于农地中央精华沃土是人民的自由,进一步研议放宽农舍兴建管制,不再遵照前宜兰县长林聪贤及农委会“邻路、邻侧”的相关规定[5][6][7],并研议公告地价不区分农建地。[8]

2017年11月14日,陈金德在2007年购入的农舍传出违建争议,使他主动要求地政处前往稽查,现场发现仍有2012年填土与挡土墙等违规设施,违规总面积约800平方公尺,裁罚六万,陈金德表示将立即缴清罚款,此外亦宣布捐出代理县长期间薪资与农舍退税款项。[9][10][11]

2017年11月23日,陈金德接受媒体专访时曾表示:“台北拆百分之一的违建,我宜兰就拆违规给你们看”,然而台北市已在同年拆了3.36%的违建,对于陈金德是否会把宜兰违规全部拆掉,宜兰县政府表示:“没有回应”。[12][13]

2018年9月18日,陈金德因在高雄市环保局长、高雄市副市长任内经营宜兰农舍民宿以及文创公司,违反公务员禁止经营商业规定,遭监察院以13比0通过弹劾[14]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理后被判申诫。

2018年12月14日,宜兰县12乡镇市除宜兰市外均列为“民宿管理办法”第4条第1项规定之偏远地区;此一宣示意即放宽民宿申请门槛,也就是农舍经营民宿已可依“偏远地区”理由获得解套。[15]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