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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驒川巴士墜落事故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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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驒川巴士墜落事故(飛騨川バス転落事故),發生於1968年(昭和43年)8月18日,兩輛觀光巴士岐阜縣加茂郡白川町國道41號,遭山坡崩落的土石捲入公路旁的飛驒川[1] 內,造成104人死亡、3人受傷。此事故為日本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巴士事故。

折返

車隊出發後,於22時30分行經美濃加茂市時開始遇到每小時降雨量達50毫米的大雷雨,23時33分到達益田郡金山町(今 下呂市)國道41號76.5公里處中途休息,從對向來車得知78公里處發生坍方,主辦單位與司機和導遊協調,決定行程延後一週,車隊先行返回名古屋,此一抉擇卻導致旅遊團進入當時國道41號最危險的路段。

18日0時5分,車隊分為兩批,第一批是岡崎觀光汽車所屬的1號車至7號車共6輛(4為缺號),第二批是其他公司的8號車至16號車共9輛,在豪雨中啟程往名古屋行駛。0時18分在通過66.4公里,即日本國鐵高山本線白川口車站附近的飛泉橋時,負責水位警戒的白川町消防團第二分團攔下第5車,勸告司機前方有洪水及落石的危險,不要再往前開。但因1號車至3號車已過橋,5號車司機仍決定繼續前進,6號車與7號車也跟進。第二批的8號至16號車聽從勸告,決定在白川口車站的廣場停車等待雷雨停歇。

事故發生

第一批車隊在65.25公里處遇到小規模坍方,司機與導遊冒雨將土石清除後繼續前行,但過了上麻生水壩,到了64.17公里處遇到大規模坍方,已完全無法通行,司機想迴轉往白川口車站時,卻因道路有載運木材的大卡車佔據路面,巴士因此無法迴轉,於是1-3號車切至對向車道開始退行,5號車則變成車隊最前端。往後1時35分左右,64.8公里處也發生坍方,導致第一批6輛巴士與該路段其他車輛因而完全受困。

2時11分,64.3公里處發生坍方,高100公尺、寬30公尺,約250輛矿山自卸车載運體積的土石傾瀉而下,擊中5號、6號及7號車。7號車被推了1公尺,直到護欄擋住,但5號及6號車被土石推下15公尺深且水位暴漲的飛驒川河谷。30歲的5號車司機及同車20歲的導遊,和一名14歲乘客在巴士墜谷進水時即時逃出車外而奇蹟生還。

事故發生後,5號與6號車以外其他車的司機與導遊連忙引導乘客下車疏散,有4人冒險徒步穿過多處坍方,到對岸上麻生水壩向發電廠的值班人員求援,值班人員透過通訊線路向水壩管理本部報告,當地消防團及發電廠值班人員立即出動引導未受難的乘客到水壩的建築物內避難。岐阜縣警加茂警察署直到事故發生後的清晨5時40分才收到通報。清晨的電視新聞立刻播報此事故,全日本的焦點集中於此。

零水位作戰

岐阜縣警動員其縣內的機動隊,加上消防團,以及陸上自衛隊支援的人力投入搜救行動,到了19日上午10時30分,離巴士墜落現場下游約300公尺處,發現5號車,車內3具兒童遺體,及墜落現場附近23具遺體。

由於事故現場是相當深且險峻的飛水峽河谷,且豪雨後水位上漲增加搜救難度,但失蹤者家屬殷切希望能找到親人,因此岐阜縣政府與警方、消防及陸上自衛隊等單位於21日深夜開會時提議「零水位作戰」,將水壩閘門全關不放水,藉以降低下游水位以利搜救。這個方案獲得共識,決定若上游沒有降雨,則於22日早上8時開始實施。同時陸上自衛隊豐川駐屯地的重機具部隊開拔到事故現場下游,準備墜河巴士的吊掛作業;海上自衛隊也從橫須賀基地派出潛水大隊連夜趕赴現場準備下水搜救。

零水位作戰如下:

  • 上午8時:上麻生水壩的水閘門全開,將水壩儲水全放光,同時上游的名倉水力發電廠滿載運轉,以盡量消耗名倉水壩處的蓄水。
  • 上午9時50分:名倉水力發電廠發電機組急停機,開啟名倉水壩水閘門放流。
  • 上午10時:上麻生水壩的水閘門全關,開始蓄水,同時讓上麻生水力發電廠滿載運轉,盡量消耗蓄水,減慢上麻生水壩內水位上升速度。

上麻生水壩水閘門全關後,水壩下游水位降到接近零,搜救人員在下游900公尺處發現部份車身陷在河底的6號車,但上午10時30分,因上麻生水壩已近滿水,為安全起見從河谷撤離搜救人員,水閘門再度開啟放水。同月23日及24日兩天再次進行零水位作戰,成功吊起6號車,6號車已嚴重扭曲變形,車頂及車內坐椅消失,僅發現一名兒童遺體。

後續搜救

考慮到乘客可能已被沖到下游,搜索行動往飛驒川下游擴大,為此將下游川邊水壩的人工湖湖水全部放光,投入1000名人力搜索。由於事故隔天於知多半島也發現罹難者遺體,因此擴大搜索人力,包括陸海空自衛隊員9141人,以及警察、消防、客運公司、名鐵集團員工等共36683人加入搜索,範圍包括飛驒川、木曾川伊勢灣等水域,時間達1個月。最終找到了95具遺體,另外9人則未能尋獲。

由於搜索到的遺體大多難以辨識,且1960年代時尚未有DNA辨識技術,故發生數起辨認錯誤的情形。

司法訴訟

生還的5號車司機以及主辦單位《太太雜誌》的社長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該兩人已盡全力回避災害,判決無罪。

罹難者家屬組成「飛驒川巴士事故遺族會」,向主辦活動的《太太雜誌》、協辦活動的名鐵觀光服務,以及派出巴士的岡崎觀光汽車這三家公司求償,經半年多協調,於1969年(昭和44年)3月9日定案,三家公司合計損害賠償金額為4090萬日圓。

事發滿一年時,遺族會一致決定提出國家賠償的訴訟,1973年3月30日,名古屋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國家過失6成、不可抗力4成,國家需賠償9300萬日圓。遺族會提出上訴,1974年11月20日,名古屋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國家需賠償約4億日圓,由於兩造未再上訴,訴訟就此確定。

概要

出發

愛知縣名古屋市,有一家以社區主婦為對象發行的免費報《太太雜誌》(奥様ジャーナル)主辦團體一日旅遊活動,在盂蘭盆節連假的週末到乘鞍岳看日出、北阿爾卑斯賞景,以及小京都之一的高山市觀光。報名人數超出主辦單位預期,有750人以上報名參加,主辦單位及協辦的名鐵觀光服務(名鉄観光サービス)因此協調四家客運公司出車,一共包下15輛巴士。

8月17日(週六)晚上,巴士在名古屋市各社區接駁參加者上車,到愛知縣犬山市成田山名古屋別院大聖寺集合,於22時10分出發,沿國道41號行駛,預定在18日(週日)上午4點30分抵達乗鞍岳。此次旅遊活動共725人成行上車,司機、導遊及主辦單位的工作人員共48人,合計773人的浩大旅遊團。

由於17日受到在日本海熱帶風暴寶麗影響,岐阜地方的氣象台於上午8時30分發出大雨、洪水與雷雨注意報,直到17時15分解除。主辦單位《太太雜誌》的社長於19時打電話向氣象台洽詢後,決定活動照常進行。但當天20時,氣象台再度發佈注意報、22時30分提升為警報。不過在通訊不發達的1960年代,難以掌握即時天氣變化的預報,且為避免打擾到在車上睡眠的旅客,巴士駕駛員也無法使用收音機收聽天氣資訊。

參考文獻

  1. 飛驒川,l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