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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澳门劳动节游行
图片来自bbc

2007年澳门劳动节游行,发生在2007年5月1日下午,由六个澳门社团组织市民以“反贪腐、保民生、削外劳、除黑工、安居乐业、家庭团聚、构建和谐社会”为口号,就澳门回归后的社会问题表达意见,游行人士亦包括个别立法会议员及少量公务员。与去年同类游行一样,是次游行亦有出现警民对立与冲突场面,甚至有警员朝天开枪及使用胡椒喷雾驱散示威者,300米外的一名路人怀疑遭流弹击伤;事件至当晚八点结束。

游行开枪事件引致游行气氛转差,而成为游行最终被警方定性为“骚乱”事件的导火线;当时虽有媒体与照片作佐证,但参与游行成员方与政府、亲政府团体意见成两极化,另外这也是继1990年三·二九事件澳门警察首次向群众开枪示警。

背景

自澳门回归后,治安、经济状况有所改善,市民对政府施政也有了更大的期望,更敢于表达诉求。但社会贫富悬殊,政府又未能解决外劳、交通、住屋问题等民生问题。再加上2005年起政府被指在土地分配、投资移民的问题上偏帮发展商(前运输工务司欧文龙2006年12月涉嫌贪污被捕某程度上证实了指控),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管治威信已有所下降[1]

游行前

鉴于2006年的游行出现了游行人士偏离原来路线出现混乱的场面,游行路线成为争论的焦点。另一方面,特区政府在游行前推出多项新政策,包括暂停投资移民政策、在2009年建成8,000个公共房屋单位等,被外界指为游行降温。

主办团体在2007年3月计划游行,4月6日下午在北区发起签名活动,并附以街招宣传呼吁市民一同参与是次游行。而游行其中一个团体──澳门家人团聚促进会在4月8日、15日与22日下午已相继发动游行,由三角花园出发,经提督马路、美副将大马路至政府总部及中联办递请愿信。由于参与者只有百多人,而且影响较轻,故未有对社会做成太大影响。

参与团体

由澳门博彩建筑业联合自由工会(副理事长利建润)、澳门职工民心协进会(总干事黄沛林)、澳门清洁员职工会(理事长邓国良)、澳门职工联盟(理事长何兴国)、澳门物业管理员职工会、澳门家庭团聚促进会(代表廖少芳)主办并率领游行者,而新澳门学社以其立法委员为代表率领参加其中(但代表澳门工职人员协会的立法议员高天赐在游行前称他以个人身份参与游行,并有约50位属“散位”之公务员参与)。

游行诉求

  • 要求政府以更严厉的力度打击贪污与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并公开卖地资料;贱价批地予以大财团用作商业项目,官员从中污取利,强调欧文龙事件只属冰山一角,并以此要求中央政府罢免何厚铧与其他局级官员如劳工局局长孙家雄(因打击黑工不力)等。
  • 要求特区政府尽快出台政策,解决雇主只聘请黑工与输入外劳政策偏重商家,变相排斥本地工人的问题,改善本地装修与建筑工人失业与工资较澳门入息中位数偏低情况,另外增加对外输入外劳的公众知情透明度。
  • 不满炒风炽热,楼价飇升,小市民无法置业安居;另外住屋租金亦随之飇升之同时,居屋政策却无助市民,要求公共房屋、社会房屋在2009年前要兑现。
  • 不满交通混乱,车辆过多引致塞车问题长久困扰民生。
  • 争取在澳居权者要求居于中国内地超龄子女能到澳门定居团聚。
  • 不满公务员因上层贪污成风,以致上司因“不听话”而打压下属的情况严重。

游行路线

主办团体在4月16日向警方提交申请游行文件,提出游行路线在祐汉公园出发,经提督马路、红街市至沙梨头海边街,在十六浦左转至新马路,再右转至南湾大马路往政府总部递信,后再折返南湾大马路,经友谊大马路往中联办递信,然后经罗理基博士大马路折返南湾大马路、新马路,在议事亭前地静坐至晚上十一时和平散去。

4月27日,治安警察局原游行路线以交通以及民生均会构成重大的影响为由,根据《基本法》及按《集会权及示威权》(第2/93/M号法律)中第八条第二、三款规定,更改游行路线为提督马路、在交界处左转入美副将大马路士多纽拜斯大马路、再往水坑尾街、南湾大马路,往政府总部。再折返南湾大马路,经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宋玉生广场,往中联办后,在何贤公园静坐;以避免像去年般直接往沙梨头向新马路游行。

但主办团体与警方双方一直坚持其游行路线不更改,至游行前仍没有共识,主办团体代表于4月28日下午在三角花园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由始至终都没答应警方提出的游行路线,及后更扬言游行者将会攻击警方架设的防线。保安司司长张国华在4月30日表示,如果游行团体不按照警方公布的路线游行,不排除会追究法律责任。

但据澳门电台在当天游行前之新闻报道,主办团体在游行前接受警方较早前公布确定的游行路线。

团体表达参与与否

澳门职工联盟前理事长,去年五一游行发起者与参与者之一的李漫洲在澳门报章发表《偏离目的异类游行无理无法无知》一文,以游行已异化成为另类诉求,并不全代表劳工阶层诉求,并称游行主题标的不明确与不符合《基本法》规定为由,拒绝参加。另一个新兴工会──澳门民生协进会游行前一天到政府总部递信代替参与游行表达诉求。

而作为澳门传统的工会组织的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在4月26日表示不参与是次游行。

游行当日

警方防线

因为去年五一游行曾在新马路发生冲突之关系,警方在当天中午起,把由提督马路至沙梨头海边街至十六浦(即游行团体定下之部分路线)封锁并布防防线,并计划设下三道防线:美副将大马路提督马路交界、沙梨头海边街水上街市附近与十六浦新马路交界,装设铁栏,并配置有盾牌之防暴警察、警犬与水炮车等等,当晚事件结束后警方表示出动800名警力维持。而治安警察总局局长白英伟、局长助理郑胜照,治安警察局代局长李小平亦在场督导。

有香港传媒指警方数月前已安排各前线警员接受防暴练习以应付当天突发状况,并配合胡椒喷雾和催泪弹等驱散群众。

游行经过

主办单位于当天下午一时在祐汉公园集合,主办团体在集合期间播放《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并准备标语等,下午二时半游行队伍出发,传媒估计人数由1,200人到3,000人不等。主办单位声称有最多10,000人,而澳门警方则表示有2,400人游行。游行期间由警方开路,队末由交通警察维持并包围整个游行队伍,开始时游行秩序大致良好。

至游行人士途经镜湖殡仪馆时,恰巧遇上行政长官何厚铧兄长何厚炤在此设灵;游行人士高呼何厚铧下台的口号并在其灵堂门口大洒冥钱。

约下午三点时,游行队伍抵达美副将大马路提督马路交界,即警方方案与主办单位路线的分歧点时,双方发生冲突。驻守一区之31岁便装警员许永聪朝天鸣枪五响示警,当时有多家新闻媒体包括路透社法新社美联社无线电视亚洲电视等等同时拍摄到镜头。其后治安警察局代局长李小平证实警员开枪,是由于当时有一名老婆婆跌倒在地上,为防止出现人踏人,并阻止其他人继续前进所以开枪[2]。但该名婆婆接受访问时指当时只是只是坐在地上拾回自己的鞋而非跌倒(见下文)。

在警员开枪后,整个游行局面转为敌对与较激烈状态,游行者向警察抛掷竹支并掷塑胶矿泉水瓶。警察则制止并曾制服少量行为过激的示威者,期间曾出现殴打示威者的局面发生;最终游行人士击破该道警方防线并按照团体宣布之游行路线,游行得以再度和平进行。

游行人士瓦解警方首个防线后,沿团体原来路线,经沙梨头海边街往新马路挺进。游行队伍至下午接近四点行至水上街市再次遇到警方防线。有示威者搬开铁马,警员向示威者喷射胡椒喷雾,并将数名人士制服及抬走(另有四人以“袭警罪”遭逮捕)。警员又将示威者分隔成三批,并封锁周边多个路口,大批防暴警察手持盾牌和警棍,水炮车亦在场戒备[3]。至四点半时,游行队伍被拒前进及瓦解后,有折返提督马路,部分人士散去,游行人数减少至数百人,但至傍晚仍处于对峙状态。

至晚上约七点至八点的一小时内,警方展开两次清场行动,警员先分成20人一组,把数目相若的近百位现场集结者从队伍中分隔出来,并以大声之哨子将其向提督马路方向驱散。而主办团体之一的澳门职工联盟在七点半后呼吁示威者解散,主办团体将商议下一步行动;而至晚上近八点警方完成清场并撤退,正式结束事件。

事件表态

对于游行期间警方以向天鸣枪制止,民间、在场参与人士跟政府与亲政府人士持相反之意见。包播港澳与台湾之各地媒体亦争相报导此事,唯独新华社只字不提,中新社只发“澳门5.1游行酿冲突”为题之短稿。虽如此,新闻也被转载至中国大陆主要论坛中,以此让内地网民得知事件发生。

而游行演变成冲突与鸣枪控制局面在舆论上亦造成对这次游行及警方处理方法认为产生不良后果,而且没有缓和双方矛盾。开枪事件成为整个游行由呼叫口号转为激烈对抗的导火线,现场有数家媒体、现场拍摄之摄影爱好者在网上表相片与前线警员、引发开枪的倒地婆婆与现场目击者作佐证,成为民间、港澳传媒争论的焦点。

参与游行之议员

三位参与游行的立法议员吴国昌区锦新高天赐都认为警方开枪的做法不恰当[4]。分别认为面对没有武器之游行人士没有成为开枪示警之理由,另外开枪处为一方形悬架之行人天桥,在此向天鸣枪亦会对桥上旁观途人构成危害。

议员在翌日立法会上提出质询,要政府一方作交代。

民间

相对而言,不少市民认为开枪并非正确做法。翌日早上澳门电台《澳门讲场》节目中,有听众致电称这是“双输局面”。港澳各大网上讨论区对此事讨论也相当热烈,批评开枪事件,以至整个统治集团的有之,认为游行违法及过于激烈亦有之,甚至以警察开枪为题进行恶搞。也有人改编《义勇军进行曲》歌词,讽刺何厚铧与大资本家。未有参加游行的民生协进会在5月6日发表六点声明,批评当局、警方、亲政府团体与媒体。在民间也有人模仿《澳门日报》版头,发表反声明。

另外澳门社会人员协进会表示关注形成今次事件的社会因素,呼吁“政府及各界人士,正视目前澳门社会的深层矛盾,关心各阶层市民的切身需要,同时,政府应认真考虑建立一个有公信力的意见采集及回应制度。该会相信真正的和谐社会是建基于沟通、化解怨气,而不是强力压抑后万马齐暗式的安静。”

主办单位

5月2日傍晚六时半,发起游行的六个团体在澳门职工联盟会址举行记者会,指出游行完全按照澳门法律进行,不存在随意更改进行路线问题。他们又指责警方鸣枪激起示威者愤慨,其后引致的冲突应由特区政府负全责。他们又否认有“第三势力”介入及有人收钱游行传言,对于有指现场部分人士言行挑衅,他们认为那只因工人长期积怨,所以在表达方面较激进,但团体方会进一步商讨如何行动追究是次事件责任。

警方

治安警察局在5月2日凌晨1时召开记者招待会[5]。代局长李小平在下午四点四十五分宣布中止此活动后,把事件定性为“骚乱”,并表示由于五一黄金周假期开始,不适宜让游行队伍行经繁忙路线,并指有情报显示,有人企图藉游行破坏澳门秩序。事件中有九男一女被捕,廿一名警员受伤,至少九十一件警察装备受破坏。

至于开枪一事,他认为并没有激化游行人士情绪(与黄沛林的见解相反),而现场天桥上站立人士,全部是警务人员,相信警员是在安全情况下才向天开枪。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李小平对“警员开枪决定熟对熟错”、“当时认为情况是否紧急到达可开枪示警之程度”、“是否没其他(比开枪)更好方法(处理局面)”这些提问题均回答“调查中”,同时亦称对开枪之警员不需停职,而且发射出之弹头亦未寻回。

对开枪制止一事,李小平称警方已在作内部调查,而对在鸣枪前后有警察以警棍殴打示威者,因而对是次鸣枪不能控制局面,并激化者情绪之提问,只回答称对事件不了解作罢;但李明确表示该位警员鸣枪前没有预先警告游行人士(这点与警员需遵守之《军事化人员通则》中“警员使用枪械前应明确警告”相违背),李亦不认为鸣枪会加深警民双方之矛盾。

而开枪警员在游行当晚已完成内部报告,并已被上级接纳,如常上班当值,但拒绝接受传受其他传媒访问。但警方在5月17日表示,该警员事后已交回配枪并被调入刑事调查厅车务管理科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局车辆调配、维修等事宜。两年后该警员已升职为首席警员。[6]

行政长官

澳门特首何厚铧在5月4日下午与澳门五个传媒团体代表见面时表示,认同是次五一游行大部份人士提出的诉求,在遵守法律及警方指引下表达诉求的权利;鸣枪示警大家都不愿见到,但绝非镇压,也绝不可能是警方高层指示警员开枪,称事件为“游行中的冲突”;并强调维持廉洁、打击黑工与保障本地工人权益;在近来已推出关于交通与住屋改善政策,亦对修订《土地法》与公共工程批给机制,透过立法会与专责委员会的互动提高透明度[7]。但同时又指摘,游行队伍中有“个别人士带有政治目的”,别有用心地把游行演变成冲突。他又首次向传媒披露,自从发生前运输工务司长欧文龙涉嫌贪污案后,有人想借机打击政府的威信。而澳门中联办亦发表同样言论,相信特区政府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依法处理好有关事宜。

回应

区锦新批评何把游行人士表达不满诉求推诿成“政治打压、有外来势力干预”是“撒赖”行为。“董建华七一游行后,都说听到市民诉求,有行动回应,但何只在撒赖,连董也不如”,而黄沛林亦不满此言论并要求道歉。当晚在澳门民主发展联合委员会举行的“五四反思夜”上,与会者认为何在有新证据下,仍然支持警方的处理手法,“似乎是不负责任的言论”。

政府

另外,特区政府发表声明[8],赞扬警方以果断及克制态度,采取恰当方式,处理五一警民冲突,有效控制局面,使社会恢复正常秩序。当局一向尊重及重视市民以游行请愿方式,依法表达的意见,并会作出积极回应。又强调特区政府决心全力维护法治,一切社会行动必须以法治有序、不影响社会商业运作,及其他市民正当权益为原则,绝不容许并且会追究任何践踏法纪、蓄意破坏澳门稳定发展大局的行为。而保安司司长张国华在游行翌日下午亦肯定开枪示警能适当维持秩序。

中联办主任白志健支持何厚铧有关讲话。他认为“今天的澳门,政府和居民的目标都是一致的,没有根本不可调和的矛盾,政府亦有畅通的渠道可供居民反映意见,居民不需要用这么激烈的方式表达意见”。他又认为“将这次游行搞得如此激烈是不应该的,中联办谴责游行的策划者”,游行组织者要开枪事件负责。

而行政会发言人唐志坚在一座谈会认为谴责“部份滋事份子的过激行为”是正确,因为社会要让一些人知道,“不要以为以后每逢五一都可以这样做(破坏社会秩序)下去”。

劳工局局长孙家雄在5月4日表示,澳门过去两年外劳虽增加1倍多,但数据显示本地工人就业条件如工时中位数减少,但收入中位数增加,反映没受到外劳影响。并强调负责审批外劳的人力资源办公室在6月成立后,将加强监管外劳。

亲政府团体登报声明

亲政府人士亦一致谴责游行人士的举动[9][10][11],5月3日起澳门各大报章均在主要版面刊发数则大版面之声明,以《澳门日报》为例,有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江门同乡会、澳门福建同乡总会、澳门地产业总商会(5月3日[12])、澳门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澳门建筑置业商会(等二十多个团体,5月4日)、澳门中国企业协会、澳门广告商会、澳门蓝白体育会(等二十多个团体,5月5日)、澳门肇庆同乡会(等五个团体,5月6日)、澳门土生国际联谊会、澳门土生协会(等十数个团体,包括土生团体,5月7日)、母亲会、澳门体联、澳门会计专业联谊会、澳门管理专业协会(等七个团体,5月8日)、澳门足球总会和澳门汽车会(5月9日)、澳门鲜果批发商会、澳门路环街坊四庙慈善会(5月12日)等团体;均不约而同的刊登声明否定游行、支持特区政府施政、认同警方当天之处理手法并珍惜现有之经济环境。

澳门中华总商会指出:“组织者有组织、有预谋的通过所谓合法游行演变成骚乱,并指出参与游行的议员反对游行路线目的为支持不守法之行为及误导游行人士冲击警方防线。合理诉求被这些别有用心的组织者利用,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目的”。澳门地产业总商会的声明则指出:“五一黄金周期间,若让骚乱者乱进入新马路,破坏澳门打造购物天堂的努力,并按照基本法第一章第六条‘保障私有财产权’保障了该处商铺与游客的财产不被侵犯”,并指出“有外地势力为制造骚乱,背后是否有其不良动机?”,章节中并点名批评“吴国昌区锦新议员把警方恰当的处理方式曲解为挑战示威者,对此等不负责言论表示反感并遗憾”“对示威者粗暴无理要求官员下台的文革式口号表示遗憾”,而澳门建筑置业商会亦有点名批评“高天赐、吴国昌、区锦新身为议员…充当极不光彩的角色,明知示威必须经警方批准…却公然指责警令,支持组织者以身试法…组织者因有议员撑腰,便更肆无忌惮”“高天赐号召公务员游行,却又叫政府不要秋后算账…显然是心怀鬼胎,作贼心虚…分化公务员队伍…为实”,连日来的自发政治谴责声明是继六四事件后仅有的。

回应

参与游行的新澳门学社在5月9日发表八点声明并于翌日召开记者会,除批评警方有关安排在于挑衅民众,要求政府就开枪事件道歉及问责外,更认为特首未从愤懑的示威行动中反省其施政的失误,反而将游行冲突诿过于“带有政治目的人士”,表现了其在政治上缺乏承担。另一方面,学社对部份文革式表态效忠支持政府镇压五一游行的言论,深表遗憾。学社指出,“法治社会中,违法与否应是由法院裁定,而不是由社团发表的声明多少来决定的。

这些铺天盖地而来的声明是同一口径地指斥五一游行是违法,只能给人感到有人不惜破坏澳门的法治基石,试图透过文革式的手段,以大量声明及座谈批判等方式来为五一游行定性,实行舆论审判,为法治社会所不容。澳门正迈入现代都市的门槛,但仍有大量社团停留在这种效忠思维,实在教人遗憾。”在5月31日的立法会大会上,区锦新发言抨击众多社团发表声明是“文革式争相表态支持政府”;又批评司法机制“严重生锈”、“一个烂透了的司法系统”。其发言惹来多位议员即时回应反击,批评区为“实情是一个打著自由旗号,而行反对自由的人物。”

游行声明亦刺激了以“提供一个能让大众直接参与的舆论平台”为宗旨的《澳门劳动报》的诞生。

开枪事件关键人物

当警员鸣枪时倒地的婆婆郭秀英在5月3日接受《苹果日报》与无线电视访问时,指自己当时她与十多名争取内地子女居留权的游行人士手持鲜花,并强调不是跌倒,只是坐在地上拾回自己的鞋[13],当时亦不觉得场面混乱,但亦恐被人踩到,已即时离开[14],当时她亦不觉得场面混乱,之后现场情况则称不知道。

参考文献

  1. 存档副本. [2007-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9). 
  2. 澳门警方:开枪是为防止出现人踏人. [2007-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5-01). 
  3. 澳门警方向游行人士喷射胡椒喷雾. [2007-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5-01). 
  4. 澳门电台:游行议员批评警方鸣枪. [2007-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7). 
  5. 五。一游行警方新闻稿. [2007-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20). 
  6. [http:/ /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90724/13023422 隔墙有耳:抽水哥扎职冇枪陀] 请检查|url=值 (帮助). [201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2). 
  7. 澳门新闻局:政府坚决做好廉政建设 Template:Wayback
  8. 特区政府对游行期间出现的严重不守法事件表示谴责. [2007-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9). 
  9. 澳门日报,《澳人大政协:须遵法律义务》,2007年5月2日。
  10. 澳门日报,《社会谴责蓄意挑衅者 Template:Wayback》,2007年5月2日。
  11. 澳门日报,《高校学生会:违法游行不可取》,2007年5月2日。
  12. 澳门日报,《团体发声明谴责滋事者 Template:Wayback》,2007年5月3日。
  13. 苹果日报,被澳门警指引发开枪事件 “跌倒”婆婆澄清只是拾鞋 Template:Wayback(),2007年5月4日
  14. 明报,《澳门警民冲突当事人 婆婆:弯腰拾鞋没跌倒》,200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