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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萬石張叔列傳萬石君少子慶為太僕》
原文
「六馬[2]。」慶於諸子中最為簡易矣[3],然猶如此。為齊相,舉齊國皆慕其家行,不言而齊國大治,為立石相祠[4]。
元狩元年[5],上立太子,選群臣可為傅者,慶自沛守為太子太傅[6],七歲遷為御史大夫。
元鼎五年秋[7],丞相有罪[8],罷。制詔御史:「萬石君先帝尊之,子孫孝,其以御史大夫慶為丞相,封為牧丘侯。」是時漢方南誅兩越[9],東擊朝鮮,北逐匈奴,西伐大宛[10],中國多事[11]。天子巡狩海內[12],修上古神祠,封禪,興禮樂。公家用少,桑弘羊等致利,王溫舒之屬峻法,兒寬等推文學至九卿[13],更進用事,事不關決於丞相,丞相醇謹而已[14]。在位九歲,無能有所匡言[15]。嘗欲請治上近臣所忠、九卿咸宣罪[16],不能服,反受其過,贖罪。
元封四年中[17],關東流民二百萬口,無名數者四十萬[18],公卿議欲請徙流民於邊以適之[19]。 上以為丞相老謹,不能與其議[20],乃賜丞相告歸,而案御史大夫以下議為請者。丞相慚不任職,乃上書曰:「慶幸得待罪丞相,罷駑無以輔治[21],城郭倉庫空虛,民多流亡,罪當伏斧質[22],上不忍致法[23]。願歸丞相侯印,乞骸骨歸,避賢者路。」天子曰:「倉廩既空[24],民貧流亡,而君欲請徙之,搖盪不安,動危之,而辭位,君欲安歸難乎[25]?」以書讓慶,慶甚慚,遂復視事[26]。
慶文深審謹[27],然無他大略為百姓言。後三歲餘,太初二年中[28],丞相慶卒,諡為恬侯[29]。慶中子德,慶愛用之,上以德為嗣,代侯。後為太常,坐法當死,贖免為庶人。慶方為丞相,諸子孫為吏更至二千石者十三人。及慶死後,稍以罪去[30],孝謹益衰矣[31]。
段意
石慶的謹慎遠在其兄之上,數馬一節入木三分地表現出了這一點。他為丞相時,雖無政績可言,但能請求處罰所忠、咸宣,能勇於自責,承擔罪名,說明他品性方正,胸中不乏人間正氣。
注釋
[1]策:馬鞭。
[2]六馬:六匹馬。
[3]簡易:這裡指性情率直,不拘小節。
[4]全句說,任齊國的國相,舉國之人都敬慕他家的德行,沒有發號施令但齊國國強民富,(齊人)替他建造了石相祠。
[5]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元狩:漢武帝年號。
[6]沛守:沛郡太守。
[7]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元鼎:漢武帝年號。
[8]丞相:指趙周。
[9]兩越:指南越和東越。
[10]大宛(yuan):國名。在西域。詳《大宛列傳》。
[11]中國:國中,國內。
[12]巡狩:這裡指外出視察。
[13]公家:國家。少:缺乏。桑弘羊:武帝時人,曾任大司農等職,反對棄農經商,推行鹽、鐵、酒類的官賣,設置均輸、平準機構以控制國家的商品流通。致利:開闢財源。王溫舒:武帝時知名酷吏,曾任中尉、少府等職。峻法:嚴格法令。兒(ni)寬:曾任武帝朝御史大夫,參與制定《太初曆》。全句說,國家費用匱乏,桑弘羊等人開闢財源,王溫舒之流實施苛法,兒寬之輩推崇文章學問。
[14]關決:取決於。醇:忠厚。
[15]匡:糾正。
[16]全句說,曾經想請求懲處皇帝近臣所忠、咸宣的罪行。咸:音jian。
[17]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元封:漢武帝年號。
[18]名數:戶籍。
[19]適(zhe):通「謫」。流放。
[20]不能:指不可能。
[21]罷(pi)駑:軟弱無能。罷:通「疲」。駑:原指劣馬,比喻才能低下。
[22]斧質:殺人的刑具。斧,斬人用。質,作砧板用。
[23]致法:指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24]倉廩:糧倉。
[25]君欲安歸難乎:你想把危難局面推給誰呢?
[26]視事:辦事。
[27]文深審慎:細摳法律條文周密謹慎。文深,即深文。
[28]太初二年:公元前103年。太初:漢武帝年號。
[29]諡(shi):古代帝王、貴族、大臣或其他有地位的人死後被加的帶有褒貶意義的稱號。
[30]稍:頗,多。
[31]全句說,孝順謹慎的良好家風越發衰落了。[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