㚻奸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㚻奸(英语:male on male rape,俗写:鸡奸),《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男人与男人之间发生性行为。尤其指一名或多名男性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一名或多名男性被害人发生的性行为 。
“㚻”(拼音:jī、注音:ㄐㄧ),《汉语大字典》等字典都有收录, 此字可指代男男性关系。《清律‧刑律‧犯奸》书:“恶徒伙众将良人子弟抢去,强行㚻奸者,无论曾否杀人,仍照光棍例。为首者,拟斩立决。”
法律
传统刑法理论认为,强奸罪的实行主体只能是男性,女性只能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或帮助犯,但不能单独构成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国的法律就体现了这一观点。但近年来,加拿大、德国、法国、意大利和中华民国都对相应刑法罪名作出了调整,使得男性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被害对象。[1]
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将强奸定义为:实施者用生殖器不管用何种方法,多么轻微地穿过受害者的身体或强迫对方穿过自己的身体,或用任何物体、任何身体部位穿过肛门或阴道。
以及这种侵犯是通过武力,或使用武力的威胁,如暴力、逼迫、监禁、心理压迫或是滥权,或利用有胁迫性的环境来对付另一个人,而对方并非真心地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主体必须是男性,对象必须是女性。
有法律专家认为,中国大陆强奸罪的立法观念比较落后,认为男性在整体上处于强势地位,但是男性整体强势不能代表每一个个体都是强势的,而法律应该对每一个个体进行保护,所以性侵男性理应入罪。由于中国法律上的空白,根据中国法律“罪行法定”的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因此目前性侵男性是无罪的。不过,根据以往新闻媒体报道的有关案例以及司法实践的情况,强奸男性常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在此类案例中,被害者需要经过法医确认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并且达到轻伤标准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且故意伤害罪在量刑上要轻于强奸罪,中国法律规定犯故意伤害罪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强奸罪的起刑就是三年,如果对被害人身体造成伤害,还要加重处理。
中华民国
在中华民国,强迫性交罪,受害人主体包含男女,而不仅仅是指妇女和幼童。
法国
在法国,1994年重订《刑法典》,将强奸罪的受害者明文规定为“他人”,意即包括男人和女人。
意大利
在意大利,现行刑法将强奸罪的受害者规定为“他人”,不再突出其性别角色。
背景
被㚻奸对男性而言一直是被强烈污名化的,根据心理学家萨拉‧克罗尔(Sarah Crome)博士的研究表示,被㚻奸的男性受害者多数会选择沉默,只有不到十分之一会将此事述说出来。整体而言,㚻奸受害者也缺乏支持的管道,法律或制度对此种犯罪的处理方式也不见得周全。
一些研究认为,男性对男性的监狱㚻奸和女性对女性的监狱强奸是比一般人群中常见的强奸类型更为普遍而㚻奸已经被视为战争中的恐怖武器。研究记录显示,在乌干达、智利、希腊、克罗埃西亚、伊朗、科威特、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有战争中将㚻奸作为战争或政治侵略武器的记录。在1980年一项对萨尔瓦多男性政治犯的调查中发现,有76%的受访者表示曾有过至少一次的性酷刑。而一项对塞拉耶佛6000名集中营囚犯的研究发现,有80%的男性曾被㚻奸。而在叙利亚内战(2011年至今)的案例中,有男囚在待处决期间遭受性虐待,例如被迫坐在碎玻璃瓶上,再把一袋水挂在他的生殖器上,或是被迫㚻奸另一名待处决的男囚,供官员们观看享乐。
参考文献
- ↑ 苏彩霞. 域外强奸罪立法的新发展. 法学杂志 (北京). 2001, (2): 56 [2017-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4) (Chinese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