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原镇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五丈原镇是位于陕西省岐山县南部,依原傍水。南接曹家镇北与蔡家坡镇隔渭河相望,东与安乐镇以石头河为界,西与陈仓区相毗邻。全镇总面积32个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一个居民委员会,5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8万,其中农业人口2.46万。 五丈原镇境内以川、原为主,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利条件优越。全镇耕地面积22769亩,其中可灌溉农田22000亩,农业生产以小麦、玉米、蔬菜、猕猴桃为主,是全县重要的粮油基地和蔬菜、优质猕猴桃基地。2011年区划调整,五丈原镇并入蔡家坡镇。[1]
历史
五丈原镇位于县城南22公里处,西(安)宝(鸡)公路南线横穿镇区,是陕西汽车制造厂、前进机械厂、陕西齿轮厂的北大门,为本县渭河以南物资集散地。三国时魏、蜀交兵,蜀军先锋将魏延军驻于此,后遂叫魏延城。元代,一高姓商人在此开店,业兴店扬,俗以店家称其地,遂名高店。明代成自然镇。1983年6月,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建制镇,更名五丈原镇。1989年已为宝鸡市集镇建设试点示范镇。
明万历年间,土城周长3里许,高2丈。建国初,镇区面积0.24平方公里左右,1985年,达到0.963平方公里。
街巷 解放前只有南北一条土街,宽窄不一,农商杂居,北段多为空地。1989年,增至东星、西星、南星、北星、中星5条街道,以水泥或沥青铺设,平坦宽敞。
市政设施 1964年安装路灯,1989年18盏;1983年植树843棵;1984年修建暗沟排水渠400米,1989年增至1000米,日排污水100吨;现建有公厕多处,设有街道清洁组。
房屋建设 过去均为旧式平房。建国初,全镇房屋建筑面积1947平方米。1985年公房建筑总面积达56525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占28%,砖木结构占61%,其他结构占1 1%;平房39956平方米,二至三层楼房10909平方米,四至六层楼房5660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17940平方米,工业交通仓库用房9821平方米,教育医疗科研用房9253平方米,文化体育娱乐用房796平方米,办公用房4161平方米。1989年,建筑面积77942平方米。其中:住宅27037平方米;房管所直管房5532平方米。
驻镇单位 有县塑料厂、房管所、交通部高店办事处、职业中学、地段医院、邮电所、税务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农业银行营业所、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镇办企业12个,联营企业35个,建有电影院、剧院、文化站及1所初中,2所小学。[2]
交通经济
境内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条件优越,西宝南线横贯东西,陕汽、法士特专线公路及西星路、蔡五路贯通南北。镇内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企业发展迅速,全镇已形成机械铸造加工、医药化工、化纤纺织、食品加工四大产业。2006年,全镇共完成农村社会总产值98726万元,企业总产值97029万元,粮食总产值13741吨,新增劳务输出3410人,利用本地企业培训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694人,全年合同引资额5000万元,落实到位资金22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03元,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全面快速发展。
人文景观
五丈原镇,是三国时代诸葛亮屯兵用武、劳竭命陨的古战场,胜迹累累,远近闻名。
五丈原为何名为"五丈",其说法有三:一说此原前阔后狭,最狭处仅五丈;二说秦二世西巡至此时,原头曾刮起五丈尘柱大风;三说原高五十余丈,原称五十丈原,口口相传,简成了五丈原。五丈原主要胜迹是诸葛庙(武侯祠),庙内有匾额、题词、碑记、碑刻、壁画、塑像等。庙外有遗迹如"豁落城"、"诸葛锅"、"棋盘山"、"诸葛泉"、"诸葛田"、"盘盘道"、"魏延城"、"古葫芦峪遗址"石碑等。
机关介绍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2、贯彻国家《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3、负责本乡镇的经济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4、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农民负担、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财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本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5、负责本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和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6、负责本乡镇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7、负责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本乡镇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新农村各项事业共同进步。8、发展科教文卫事业、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积极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促进本乡镇精神文明建设。9、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接待上访群众,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10、加强对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群众团体按照有关章程做好工作。11、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和民兵工作。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乡镇人武部、党政办公室、组织纪检干事、宣传统战干事、民政助理员、农村工作助理员、计生助理员、综合治理员、文教卫生助理员、镇村建设助理员、计划统计助理员、交通安全助理员、财政所、司法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社会事务所、财务服务管理站。
区划调整
2011年陕西省宝鸡市区划调整,撤五丈原镇、曹家镇、安乐镇,并入蔡家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