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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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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银,又称“省属三商银”,是台湾银行界多年来的一个俗称,指的是台湾历史上最悠久的3家商业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华南商业银行、彰化商业银行。
这3家银行皆成立于台湾日治时期,并营运至今。在2001年开始的金改政策之前,三商银皆由官方直接主导经营。精省前,三商银的最大股东皆为台湾省政府;精省后最大股东部分,第一银行为中华民国财政部、华南银行为台湾银行(财政部100%股权所有)、彰化银行为民股的台新金控。虽然彰银的最大股东非官股,但财政部目前仍居第二大股东。
三商银目前皆已民营化,可于台北股市自由交易股权,但政府仍然拥有相当的持股,经营多以配合政策为主轴。
简介
台湾解严前,由于中华民国《银行法》在1931年后就没有再进行增订修订,当时依据银行法的条文,民间企业很难设立商业银行,只能转为成立信用合作社。因此多年来在台湾就只有三家商业银行,使企业的投资、借贷、民众的储蓄等,都只能与此三家银行往来。如此情形在二战之后,初期并无大碍,然至1980年代以后台湾经济逐渐富裕,企业与民众逐渐感受商业银行过少的不便,同时也导致地下金融机构的盛行(如:鸿源投资、龙翔投资、永逢投资等)与金融问题(如:十信弊案)的爆发。
因此1989年修改银行法,民间企业开始能再度开设商业银行。虽然商业银行增多,但由于过去仅有的三家商业银行,规模相当大,在金融业持续占有极大地位,故依然惯称为“三商银”。
政府在2001年准许金融控股公司(简称金控)设置后,第一银行与华南银行都各自成立金控公司,纳入银行外的金融产业(投信、保险等)。目前仅彰化银行尚未成立金控,并因为台新金控在2005年10月3日购得其22.5%的股份,成为彰化银行的最大股东[1],成为八大行库中,唯一第一大股东非官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