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變更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增加 97 位元組, 3 年前
無編輯摘要
[[File: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jpeg|有框|右|<big>教育部LOGO</big>[http://a2.att.hudong.com/42/78/20300543524552144782787572505.jpg 原图链接][http://www.ucxinwen.com/image/20179653131.html 来自 UC头条新闻 的图片]]]
'''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 主管本区教育的行政部门<ref>[http://www.shbsq.gov.cn/shbs/jyjjygk/20181209/99041.html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概况],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2020-05-26</ref>。
==主要职责==
(一) 贯彻、宣传、执行党和 [[ 政府 ]] 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 法律 ]] [[ 法规]]<ref>[http://shjy.edu.sh.gov.cn/web/xxgk/gjrule.php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0-06-18</ref>、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具体的贯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 根据区 [[ 国民经济 ]] 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本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本区 [[ 教育 ]] 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 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学前教育、 [[ 基础教育 ]] 、职业技术教育、 [[ 成人教育 ]] 等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的综合改革;统筹协调和指导乡镇各类教育。
(四) 审核或审批 [[ 社会 ]] 办学力量,并按市有关规定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
(五) 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和教育费附加使用计划,统筹管理区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费附加,管理使用有关专项经费;承担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六) 统筹管理中小幼等各类 [[ 学历教育 ]] 的招生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承担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七) 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工作,统筹协调社区教育工作;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 [[ 精神文明 ]] 建设;承担区 [[ 青少年 ]] 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 统筹规划并指导本区各级各类 [[ 教师 ]] 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建设工作,负责管理 [[ 教师资格 ]] 认定;指导、协调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 规划、指导、协调学校后勤改革和后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的 [[ 环境 ]] 治理和安全工作;配合乡镇及有关部门协调管理外来民工子弟学校。
(十) 承担区 [[ 语言文字 ]] 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46,162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