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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匯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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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匯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受徐匯區人民政府委託,代表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享有所有者權益。

實行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負責監督管理徐匯區國有資產的政府組成部門。

目錄

機構職能

1、依照法律法規對所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

2、指導推進本區國有及國有獨資、控股企業的改革和重組;

3、依照規定向國資歸口管理企業派出董事、監事,負責管理區管國有企業專職董事、監事管理中心;

4、通過法定程序對國資歸口管理企業產權代表進行業績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產權代表的激勵約束機制;

5、組織制定符合本區功能定位和整體發展要求的國有資產總體布局和結構調整的規劃;

6、通過統計、稽核對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全區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和考核體系;

7、制定和完善本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

8、向區政府報告本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和其他重大事項;

9、履行出資人的其他職責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沿革

1994年10月11日,建立徐匯區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區長為委員會主任),下設徐匯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為區政府專司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原設在區財政局的國有資產管理局同時撤銷)。

2003年6月,建立中共徐匯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委員會、中共徐匯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紀律檢查委員會,實行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對13家國有企事業單位分兩批實施歸口管理,將占全區經營性資產94%的國有資產納入區國資黨委的統一管理,初步建立了國資監管新體系。

2005年9月,區國資辦更名為區國資委,區國資黨委、紀委相應更名為區國資委黨委和國資委紀委,代表徐匯區人民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依法對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2009年2月,國資委增掛集資委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