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上海市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直辖市之一,中国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上海位于中国华东地区,界于东经120°52′-122°12′,北纬30°40′-31°53′之间,地处长江入海口,东隔东中国海与日本九州岛相望,南濒杭州湾,北、西与江苏、浙江两省相接,上海市总面积6340.5平方千米。上海地处太平洋西岸,亚洲大陆东岸,长江三角洲前缘,中国南北弧形海岸线中部,位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平均海拔高度4米。西部有天马山、薛山、凤凰山等残丘,天马山为陆境海拔最高点。上海地跨长江口、淀山湖、黄浦江、吴淞江四大水系,境内江、河、湖、塘相间。地质勘查发现上海矿产资源有金山张堰铜矿、东海浅层天然气,以及天然建筑材料。上海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日照充分,雨量充沛。
上海被GaWC发布的2018年世界城市体系排名评为“世界一线城市”。上海在科尔尼发布的2019年全球城市综合排名中排名世界第19位,中国第3位。在2019年全球城市营商环境指数暨百强城市排行榜中,上海排名世界第48位,中国第4位。 截至2018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23.78万人。全市共辖16个市辖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2679.87亿元,比上年增长6.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668.69亿元,批发业销售额10.79万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64183元,住户存款总额28569.24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总数9206家。
历史沿革
名称由来
上海,春秋属吴国。战国先后属越国、楚国,春秋战国时期,上海是楚国春申君黄歇的封邑,故别称为“申”。晋朝时期,因渔民创造捕鱼工具“扈”,江流入海处称“渎”,因此松江下游一带被称为“扈渎”,以后又改“扈”为“沪”,故上海简称“沪”。唐天宝十载(公元751年),上海地区属华亭县(今松江区)。北宋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因松江上游不断淤浅,海岸线东移,大船出入不便,外来船舶只得停泊在松江的一条支流“上海浦”上(其位置在今外滩至十六铺附近的黄浦江)。南宋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在上海浦西岸设置市镇,定名为“上海镇”。元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中央政府把上海镇从华亭县划出,批准设立上海县,标志着上海建城之始。
建制沿革
秦汉及以后先后属会稽郡、吴郡,分属海盐、由拳、娄县诸县。
唐天宝十载(751年),吴郡太守奏准设立华亭县,上海地区始有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划。华亭县辖境约今上海地区吴淞江故道以南,川沙—惠南—大团一线以西地区。
北宋时期,上海大陆地区分属华亭县和昆山县,崇明地区属海门县。宋熙宁十年(1077年),设上海务。
南宋嘉定十年十二月初九(1218年1月7日)立嘉定县,上海地区始有两个独立行政区划。
元朝至元十四年(1277年),华亭县升为府,次年改称松江府,仍置华亭县隶之。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上海县立,辖于松江府。上海县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县域约今吴淞江故道以南市区、青浦县大部、闵行区大部、浦东新区大部和南汇县。元代后期,上海地区有松江府和嘉定、崇明2州及华亭、上海2县。
明末,有松江府及所属华亭、上海、青浦3县,苏州府所属嘉定、崇明2县,金山卫。
清雍正四年(1726年),有松江府华亭(治所)、娄(与华亭共用府城)、上海、青浦、奉贤、福泉、金山、南汇8县,太仓州嘉定、宝山2县。
嘉庆十年(1805年),上海地区基本形成10县1厅的格局,有松江府华亭、上海、青浦、娄、奉贤、金山、南汇7县及川沙抚民厅,太仓州嘉定、崇明、宝山3县。嘉庆十五年(1810年)缩存600平方公里,县域约今吴淞江故道以南市区、浦东新区大部、闵行区大部。县城为原南市区人民路、中华路环线内区域。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上海开埠,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上海县洋泾浜以北一带划为洋人居留地,后形成英租界。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以虹口一带划为美租界。
民国元年(1912年)1月,裁松江府、太仓州,上海地区属江苏省,有上海、华亭(后改名松江)、嘉定、宝山、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崇明等10县。民国三年(1914年),江苏省划分为沪海等5道,其中沪海道驻上海县,辖今属上海市的上海、松江、南汇、青浦、奉贤、金山、川沙、嘉定、宝山、崇明等县以及今属江苏省的海门县。民国十四年(1925年),北洋政府允准上海改为淞沪市。民国十五年(1926年),孙传芳督江苏省,成立淞沪商埠,分全境为上海、闸北、浦东、沪西以及吴淞5区。民国十六年(1927年)7月7日,上海特别市成立,直辖于中央政府,上海始有直辖市一级建置。
国民政府成立后,根据孙中山的大上海计划,民国十七年(1928年)国民政府设立上海特别市,扩大市区范围包括上海、宝山县的一部分,设立17个区,而上海地区各县则仍属江苏省,从此上海市与上海县分离。城市范围东达浦东,西至静安寺、徐家汇,南趋龙华,北达宝山路底。民国十七年(1928年)春,上海特别市宣布租界为特别区。7月,接收上海县属上海(沪南)、闸北、蒲淞、洋泾、引翔港、法华、漕河泾、高行、陆行、塘桥、杨思和宝山县吴淞、殷行、江湾、彭浦、真如、高桥等17市乡,为上海特别市的实际境域,面积494.69平方公里(不含租界)。并改17市乡为17区,上海始有区一级建置。上海地区的上海、嘉定、宝山、松江、川沙、青浦、南汇、奉贤、金山、崇明10县仍隶属江苏省。民国十九年(1930年)7月,上海特别市改称上海市。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1月,上海沦陷。次年12月,江苏省川沙、南汇、奉贤、崇明、宝山、嘉定等县和上海县浦西地区划归汪伪上海市政府管辖。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7月30日和8月1日,汪伪国民政府宣布“收回”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1月24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宣布接收上海公共租界、上海法租界,历时百年的上海租界结束。(上海都市图集的图册资料来源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2月上海市划分为30个区。
解放(1949年5月27日)后,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设黄浦、老闸、邑庙、蓬莱、嵩山、卢湾、常熟、徐汇、长宁、普陀、闸北、静安、新成、江宁、北站、虹口、北四川路、提篮桥、杨浦、榆林等20个区和新市、江湾、吴淞、大场、新泾、龙华、洋泾、真如、高桥等10个郊区。同时,上海的郊县划入苏南、苏北行署,后由江苏省管辖。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上海仍为中央直辖市。上海市划分为20个市区和10个郊区。
1956年经过行政调整,上海市辖区减为18个,辖15个市区和3个郊区。1958年,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将江苏所属上海地区的郊县划入上海市,至此,上海市辖黄浦、邑庙、蓬莱、卢湾、徐汇、长宁、普陀、闸北、新成、江宁、虹口、提篮桥、杨浦、榆林等14个区,浦东、嘉定、宝山、上海、崇明、松江、奉贤、南汇、青浦、川沙和金山等11个县,总面积达6340.5平方公里,比建国初大十倍以上。1960年1月,撤消邑庙、蓬莱设立南市区,有12个区和11个县。1960年3月,浙江省舟山县嵊泗人民公社划属上海市。1961年上海市辖12区、10县。1962年嵊泗又划归浙江省。1964年,撤消闵行区与吴淞区,此后上海保持了10个区和10个县不变达10余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