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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之人面臨的審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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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之人面臨的審判,很清楚地,所有不信的人會站在基督面前受審判,因為這個審判包括了「死了的人,無論大小」(啟20:12),而且保羅說,神「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羅2:5-6,8)。

基督教是世界主要宗教之一。公元1世紀產生於亞洲西部地區,奉耶穌為救世主[1]。公元4世紀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2]

簡介

這個對不信之人的審判包括了不同程度的懲罰,因為聖經說到,死人要「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20:12,13);所以,這個「照各人所行的」審判,就一定會牽涉到去評估他們的所作所為。與此類似的,耶穌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12:47-48)

耶穌對哥拉汛和伯賽大說:「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太11:22;另參太11:24)或說文士們「要受更重的刑罰」(路20:47)時,他暗時在末日會有不同程度的懲罰。事實上,人所做的每件錯事都會被記下來,並且會在那日子被評估並量出所當受的懲罰,因為「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12:36)每句說過的話,每件做過的事,都要被顯露出來,並且受到審判:「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12:14)

正如這些經文指出的,在審判的日子,人心中隱藏之事都要被顯露和公開。保羅說這個日子是「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羅2:16;另參路8:17)「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路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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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