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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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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寐·唾手科名尚少年》'''是宋代诗人 [[ 王十朋 ]] 所作的一首诗词。
==诗词原文==
==人物生平==
24岁时,小小的乐清县学落成,居然能文赋诗,盖世的才华震动了浙南的诗坛。33岁时在家乡创办梅溪书院授徒,34岁入太学。由于当时南宋政治腐败,奸臣秦桧专权,科场黑暗,屡试不第。一直至他46岁时,秦桧死后,高宗即位继帝主持殿试,王十朋得中状元。后因论力主抗战,并荐用爱国老将张浚、[[刘锜]],遭主和派排斥离京归里。孝宗即位后,起知严州,未赴任召对除司封员外郎,迁国子司业,起居舍人,除任侍御史。力排和议,并以怀奸、误国等八大罪状劾主和派代表、当朝宰相史浩,使之罢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