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列國故事之賞罰分明
東周列國故事之42 賞罰分明,東周列國故事。[1]
目錄
故事內容
晉文公打下了衛國和曹國,以前逃難時候所受到的那口氣總算出了。大傢伙兒全挺痛快。趙衰提醒晉文公,說:「大丈夫有怨報怨,可別忘了有恩報恩哪!」晉文公可不是忘恩負義的人,雖說他把仇人比恩人記得更清楚些。這會兒聽到趙衰的話,就說:「當然,當然!請問報誰的恩?」趙衰說:「當初主公不是說過嗎?要是您能夠回到晉國的話,必定報答僖大夫的情義。」晉文公急着說:「哎呀,真的!他在哪兒啊?怎麼曹國大夫的名單上沒有他吶?」細一追究,才知道僖負羈革了職,這會兒住在北門,做了老百姓了。晉文公立刻下令保護北門。他要報恩,就得像個樣兒。跟着又下了一道挺厲害的命令,說:「不論誰,要是碰了僖家的一根草,就有死罪!」城裡留下一部分人馬,他自己回到城外大營里去了。
魏犨和顛頡兩個人聽到了這道命令,心裡挺不服氣。魏犨說:「咱們跟着他一十九年,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這回又死那麼一拚命,才打了個勝仗。他倒沒說什麼。難道咱們的功勞算白饒了嗎?那個姓僖的算老幾?他不過費了點酒飯,芝麻粒兒那麼大的一點好處,就這麼大驚小怪起來!」顛頡說:「可不是嗎!要是僖負羈那老頭子做了晉國的大官,咱們還得聽他的吶!我說,不如放一把火乾脆把那老傢伙燒死,難道當真砍頭嗎?」魏犨說:「對,就這麼辦。」
這兩個大老粗氣呼呼地發完了牢騷,又喝了一陣酒。到了半夜裡,他們帶了幾個小兵,把僖負羈的房子圍上,四外里放起火來。碰巧那天風颳得挺大,沒多大一會兒工夫,北門一帶燒得通紅。魏犨有的是力氣,正沒處使吶,再說又喝了兒碗黃湯,醉夢咕咚地起了殺性。他跳上門樓,在房檐上亂跑,打算跳到院子裡去殺僖負羈。沒想到腳底下的屋子塌了。「撲通」一聲,魏犨栽下來,摔了個仰面朝天。跟着嘩啦一聲,一根燒壞了的房梁正砸在他的胸脯上。魏犨大叫一聲,口吐鮮血。前後左右的火苗向他舔來,胸脯上疼得鑽到五臟里去了。只要他一鬆勁,嘆一口氣的話,他就完了。可是他咬着牙,推開燒着了的房梁,掙扎着爬起來,扒住柱子,又爬上房頂上去,轉來轉去地逃出來。渾身還都冒着煙吶,頭髮、鬍子燒了一大半。他一邊跑,一邊撕去衣裳。趕到他再跳下來,躺在道上的時候,已經快沒氣了。可巧顛頡趕到,把他抱上車,一塊兒回營去了。
狐偃、胥臣等瞧見北門起火,慌慌張張地帶着士兵趕了去。一瞧,原來是僖負羈的家裡着火了。他們就立刻救火。一直鬧到大天亮,火才滅了。晉文公也趕到,愣頭愣腦地去看僖負羈。僖負羈燒得死去活來的,聽說晉文公到了,才使勁地睜開眼睛,瞧了他一眼,就咽了氣。
晉文公氣可大了。他查出來火是魏犨跟顛頡放的,就要把他們處死。趙衰說:「他們兩個人跟着主公奔波了一十九年,新近又立了大功,還是往輕里辦吧。」晉文公說:「有功勞的人都許犯法,那往後我的命令還有用嗎?功是功,過是過,賞罰必須分明。」趙衰說:「主公的話當然是對的,不過魏犨是咱們將軍當中最勇猛的,殺了他實在可惜。再說這回放火是顛頡主使的。辦了他也就是了,何必多殺人吶?」晉文公仰着腦袋,理着鬍子,又琢磨了一會兒,說:「魏犨雖說勇猛,可是已經受了重傷。看來也不能活了,就按照軍令殺了吧。」趙衰說:「讓我先去瞧瞧。要是他真不行,就照主公的話辦;要是他還行,不如留着這個老虎似的將軍,讓他帶罪立功。」晉文公點了點頭,說:「由你去辦吧!」回頭對荀林父說:「你把顛頡帶到這兒來!」
荀林父帶着顛頡進來了。晉文公開口大罵:「你為什麼違犯軍令,燒死僖負羈?」顛頡早就明白十九年的功勞算是白費了,反正怎麼也是個死,落得出一口怨氣。他就連損帶挖苦地說:「介子推割下大腿的肉給你吃,也給你燒死了;僖負羈給你酒肉吃,當然也得一樣對待呀!」晉文公一聽,好比戳了他的肺管子似地,氣得瞼都發青了,他說:「介子推是自個兒跑的,怎麼能賴我吶?」顛頡頂他一句,說:「僖負羈又沒跑到綿山上去,你怎麼不早去瞧瞧他吶?你要是存心報恩的話,為什麼不去請他來吶?」晉文公更加火兒了,沒有工夫跟他再瞎扯,就叫武士們把顛頡推下去砍了。直嚇得上上下下都像夾尾巴狗似地直打哆嗦。
趙衰奉了晉文公的命令,偷偷地去看看魏犨。魏犨胸脯受了重傷,渾身沒有一塊好肉,有氣沒力地躺着。一聽到趙衰來瞧他,直腸漢長出心眼來了。他叫左右趕快用布帛裹緊了他的胸脯,咬着牙,親自出來迎接趙衰。趙衰一愣,問他:「聽說將軍受了重傷,怎麼你起來了?主公叫我來瞧瞧你。你還是好好地休息休息吧!」魏犨說:「主公打發大臣來瞧我,我哪兒敢失禮吶!我知道我犯的是死罪。萬一能免我一死,我沒有別的說的,一定拿這死里活過來的身子去報答主公的大恩和諸位的情義!」說着他故意在趙衰面前賣弄他的能耐,就向前邊跳了兩回,又向高處跳了三回。趙衰趕快叫他別再這麼着,說:「將軍好好地休養,我替你向主公去求情就是了。」
趙衰回去指手劃腳地向晉文公報告了魏犨的話和又蹦又跳的情形。晉文公心裡當然喜歡,嘴裡可不說什麼。他出來,在大臣們面前問趙衰,說:「魏犨和顛頡在一起。顛頡放火,他也不去攔他,該當何罪?」趙衰說:「應當革去官職,叫他帶罪立功。」晉文公就革去了魏犨的官職。大傢伙兒又抽了一口冷氣,談論着說:「顛頡和魏犨有了十九年跟隨主公的大功,近來又打了勝仗。可是一朝違犯了軍令,重的死罪,輕的革職。旁的人犯了法更別提了。」上下三軍全都知道國君賞罰分明,誰也不敢含糊。
評:「專制制度下,一切所謂的民主(這裡用法律更為貼切)都是形式主義。」上面的故事你說它表現了晉文公的賞罰分明,這是有道理的;但你說它表現出晉文公殺人立威,似乎也有道理吧。事情的關鍵在於,有罪沒罪,實際上都由晉文公一個人說了算,法律什麼的都是浮雲。魏犨、顛頡與僖負羈之間的矛盾應該算「功臣」之間的矛盾,魏犨、顛頡兩個大老粗喝了點酒就殺人放火,本來就應該是必死之罪。但結果如何呢?結果是頂撞晉文公的顛頡被處死,對晉文公還有用的、懂得低頭認錯的魏犨撿回了一條性命。聰明的中國人怎麼會不牢記一個又一個這樣的教訓,所以在中國往往是「人治」大於「法治」。千年歷史傳承反映在理念上,必然作用於實際的事件,這又豈是一朝一夕所能改變的?當下的關鍵是很多人仍認為這是合理的、是不需要改變的,這才是我們社會的可悲之處。
喝酒不是問題,有些人在酒桌上可以做到千杯不醉,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到;這些人可以以酒為幌子,遮掩許多事情,可謂酒桌上的高手。我們應當謹記的應該是這兩條:1、嚴禁酒後駕車;2、衝動是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