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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厚福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严厚福,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人物履历

教育背景

2006年9月—2010年7月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

2004年9月—2006年7月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2000年9月—2004年7月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研究领域

环境法学

研究成果

文章

  • “《民法总则》的‘绿化’及其限度”,载《京师法律评论》第十一卷,2018年1月;
  • “损害生态环境必须‘应赔尽赔’”,《人民日报》2017年12月20日第5版;
  • “美国环境刑事责任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扩展板期刊)2017年第3期;(2017年9月)
  • “污染环境罪:结果犯还是行为犯”,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来源期刊)2017年第4期;(2017年7月)
  • “认真对待公众意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评析”,载《世界环境》2017年第3期;(2017年5月)
  • “公开与不公开之间:我国公众环境知情权和政府环境信息管理权的冲突与平衡”,载《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来源期刊)2017年第2期,2017年3月;
  • “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法律责任”,载《中华环境》2017年第3期,2017年3月;
  • “抓环保要‘亮相’更要‘亮剑’”,载《人民日报》2016年5月26日第5版;
  •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多少算够?”载《京师法律评论》第十卷,2016年4月;
  • “走出‘水困局’,只能赢不能输”,载《人民日报》2016年1月21日第5版;
  • “给‘绿色发展’装上政绩指南针”,载《人民日报》2015年11月12日第5版;
  • “信息公开:环保组织能做什么”,载《中华环境》2015年10月号(总第20期);
  • “生态文明,让理念变成现实”,载《人民日报》2015年9月14日第5版;
  • “大气污染防治需‘多点包抄’”, 载《人民日报》2015年9月9日第5版(与阳平坚合作);
  • “守住生态红线是干部终身责任”,载《人民日报》2015年8月24日第5版;
  • “环评‘红顶中介’摘帽只是第一把火”,载《人民日报》2015年7月15日第5版;
  •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合理构建”,载《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2015年6月;
  • “首部公众参与环保地方性法规里的‘大杀器’”,载《中华环境》2015年6月号(总第16期);
  • “环评:公众如何参与”,载《中华环境》2015年2-3月号(总第13期);
  • “《环境保护法》‘按日计罚’条款评析”,载《清华法治论衡》(CSSCI来源集刊)第22辑,2014年10月;
  • “以政府采购引领绿色风尚”,载《人民日报》2014年7月15日第5版;
  • “为什么环境容易成为社会问题”,载《环境教育》2014年第5期,2014年5月;
  • “海事法院对跨省水污染纠纷的管辖权问题研究”,载《京师法律评论》第7卷,2013年4月;
  • “环境决策中公众参与的困境和前景”,载《京师经济法与环境资源法论丛》,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3月;
  • “用法治向地下水污染宣战”,载《人民日报》2013年2月21日第5版;
  • “环境行政处罚执行难中的司法因素:基于实证的分析”,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来源刊物)2011年第6期,2011年11月;
  • “环境法治五年成就与展望”,载《世界环境》2010年第6期,2010年12月;
  • “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可能引发跨界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思考”,载《清华法治论衡》(CSSCI来源刊物)(第13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与汪劲、黄嘉珍合作);
  • “环保执法难:难在何处?——对我国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问卷调查报告”,载《中国环境法治》(2008年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6月(与汪劲、张晏合作);
  • “权力的魔杖和法律的戒尺——全球变暖问题中的行政裁量、司法审查与公民权利”,载《世界环境》2008年第6期,2008年12月(与汪瑜合作);
  • “环境污染侵害中‘不可抗力’的认定”,载《中国环境资源法学评论》2007年卷,2008年5月;
  •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评《污染与财产权:环境保护的所有权制度比较分析》”,载《法律书评》第6辑,2008年1月;
  • “在战争中保护环境:是否可能以及如何可能?——论《日内瓦公约第一议定书》和ENMOD的不足及改进”,载《环境资源法论丛》第7卷,2007年12月;
  •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应当建立何种性质的按日连续处罚制,载《环境保护》(CSSCI来源刊物)2007年第24期,2007年12月;(与汪劲合作)
  • “构建我国环境立法中的按日连续处罚制——以《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为例”,载《法学》(CSSCI来源刊物)2007年第12期,2007年12月(与汪劲合作);
  •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之确立——扩大‘合法权益’的范围还是确立自然物的原告资格”,载《北大法律评论》第8卷第1辑,2007年1月;
  • “再也不能重蹈覆辙——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问题”,载《三农中国》第10辑,2007年1月。
  • “塞拉俱乐部诉莫顿案的判决”,载《世界环境》2006年第6期,2006年12月。
  • “不可抗力:环境污染侵害的免责事由?”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2005年8月。

国外刊物

  • Wang Jin, Huang Chiachen and Yan Houfu, “Reflections from Transboundary Pollution of Songhua River”, China and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iability: Legal Remedies for Transboundary Pollution, edited by Michael Faure and Song Ying, Edward Elgar, 2008.
  • Wang Jin and Yan Houfu, “Barriers and Solutions to Better Environmental Enforcement in China”, 9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held by 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Environmental Compliance and Enforcement (INECE) Proceedings, 24 July 2011, Whistler,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ISBN: 978-0-9842076-5-7.
  • Yan Houfu and Sun Xiaopu, “Transfer or not Transfer? It is a Question: The Challenges to and Solutions for the Transfer Procedure of Suspected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riminal Cases”, Environmental Practice, volume 15, issue 03, September 2013.

编(译)著出版

  • 冷罗生 主编,孙法柏,周静,严厚福 副主编:《法律职业伦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9月;
  • 张建宇,严厚福,秦虎 编译:《美国环境执法案例精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3年7月;
  • 金瑞林 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6月;(撰稿及统稿人)
  • 金瑞林 主编:环境法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5月;(撰稿人)
  • 汪劲 主编,王社坤,严厚福 副主编:《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中国环保法治蓝皮书(1979—2010)》,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8月;
  • 严厚福、王社坤 译:《污染与财产权:环境保护的所有权制度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
  • 汪劲、王社坤、严厚福 著:《抵御外来物种入侵:法律规制模式的比较与选择——我国外来物种入侵防治立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
  • 汪劲、严厚福、孙晓璞 编译:《环境正义:丧钟为谁而鸣——美国联邦法院环境诉讼经典判例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1]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