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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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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是中共西安市委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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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新闻发布会举行 “知识点”看这里!

10月11日下午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新闻发布会举行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委编办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中共西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西安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建春结合全市教育大会有关情况,重点就我市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相关事项,做了介绍。同时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姜建春局长介绍,全市教育大会的召开,对西安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此次全市教育大会印发了《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 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以及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为《意见》和《计划》。这两份重要文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的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是办好新时代西安教育的顶层设计和施工蓝图,对办人民满意教育,建设教育强市作出了精准的、明确的部署和安排。

中共西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 西安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主要把握了四个方面的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重点突破。启动实施一批教育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坚持重点突破,兼顾统筹协调推进。

二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拟定学校建设、质量提升、教师配备、责任划分等方面的任务和目标时,充分考虑了各区县、开发区实际情况,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三是坚持彰显特色,促进优质均衡。突出西安教育改革特色,着力体现各类办学优势,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快提升全市办学水平。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办学活力。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积极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提出了系列新措施,着力破解制约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两份重要文件起草和制定的背景

一方面,这是落实中、省关于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

另一方面,这是西安市加快破解教育民生服务短板,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

我市是高等教育强市和基础教育大市,教育资源雄厚,基础条件较好,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的迅速增加、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多种因素影响,新增学位不足、教育设施布局不合理、办学质量不均衡、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日益显现,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与市民群众对更好、更高质量的教育需求之间差距较大,各方面反映多、要求迫切。

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市委市政府站在全面落实“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全局高度,把教育事业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教育优先”原则,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倾听各方意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力争用三年时间,首先推进解决我市基础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教育强市”这一奋斗目标。

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政策措施;市人大常委会[2]、市政协以及省级相关部门也就制定文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密集调研,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后,9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这两份文件。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创新工作举措

《意见》提出了全市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意见》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任务安排

主要是从6个层面,形成23项具体工作举措。这6个层面分别是:建立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切实加强基础教育规划布局和学校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这23项具体工作举措,大体可以归纳成4个方面,其中许多举措是我市首次提出或予以明确的。

第一,建学校,保学位,切实满足未来三年基础教育入学的刚性需求。提出的创新性举措包括:以“责任唯一、一元管理”为总原则,明确开发区和行政区教育管理责任边界。优先保障土地供给、学校建设、项目审批、资金投入,在加大新建学校力度的基础上,盘活利用土地、房屋等富余、低效、闲置资源,有效增加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在城市改造、新区开发、产业聚集区、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优先交付使用基础教育设施。开辟加快学校建设的“绿色通道”,通过“集中受理、一站式审批”加快校建项目审批。分类处置、妥善解决学校(幼儿园)土地使用权等遗留问题。在城市建设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中,按照“先建后拆”原则实施迁建学校(幼儿园)项目。同时,健全教育建设项目奖补政策,足额保障新建学校资金需求。

第二,提质量,促均衡,有效满足群众对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期盼。其中,学前教育坚持突出普惠性,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坚决抑制群众反映强烈的民办幼儿园过高收费问题。义务教育强调均衡性,全市将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努力使家门口的学校都成为好学校,有效化解“择校热”。同时,科学划分学区,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政策规定,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落实中央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高中教育坚持多样化有特色,紧紧围绕高考改革加快育人方式变革,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同步加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国际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提出支持市域高校参与国家“双一流”和陕西省“四个一流”建设,全面改善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办学条件,构建适应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要求的国际教育、特殊教育服务体系,等等,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人群接受各层级、多元化教育的需要。

另外,文件还首次对加强家庭教育单独做出安排,提出构建家庭教育统筹推进机制,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

围绕社会比较关心的公办学校办学质量,着力解决优质教育资源少、教育评价单一、学生学业负担重等问题,《意见》提出了5项具体措施:

一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学前教育阶段构建内涵优、质量优、队伍优、资源优、保障优的“五优”发展体系,科学保教,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在义务教育阶段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探索课程综合化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在普通高中阶段制定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注重学科及学校特色课程建设和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加强高中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是健全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提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实施科学评价,构建学生发展、教师发展、课程建设、学校治理能力等科学多元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市将建设教育咨询专家库,发挥高校、科研院所、教科研机构智库作用,服务教育行政决策和质量提升。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办学质量提升明显、社会评价较高的义务教育学校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100—200万元,用于教科研活动和奖励激励。

三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认真落实《西安市关于加快提升公办中小学办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名校+”“名师+”“名校长+”工程。通过“名校+”教育联合体、优化学区、集团化办学、对口帮带等方式,到2021年实现对全域薄弱学校质量提升全覆盖。《意见》创新性提出,将完善激励办法,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和分配比例时,向教育联合体倾斜。向市级教育联合体的“名校”增加校级领导职数、管理人员和教师编制。市级教育联合体的“名校”可自主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并遴选部分学校开展“先面试、后笔试”教师招聘试点。

四是持续提升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办学质量。在优化布局、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教师配置、交流培训等方面倾斜支持,通过城乡区县对口帮扶、城区学校对口帮带的方式,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质量差距。将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改善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教师校际交流计划,乡村教师“特岗计划”“银龄讲学计划”。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切实履行“七长”责任制,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健全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孤儿、低保户和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持续做好教育扶志扶智,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困辍学。

五是持续优化教育生态,将狠抓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格学籍管理。强化教育收费项目监督检查。将出台减轻学校、教师负担的实施办法,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

第三,抓队伍,强能力,全面提高校园长领导力和教师专业化水平。针对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公办学校用人方面的短板问题,《意见》创新性提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在全省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基础上,增加10%以内的中、高级岗位动态调整比例;实施教师“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市区(县)两级“事业编制周转池”,实行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改进教师绩效考核办法,逐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单列班主任津贴,提高乡村教师特别是沿秦岭北麓区县教师生活补助及交流轮岗教师交通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对教师的评优树模力度,着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意见》的另一创新点是首次对校园长队伍建设提出要求。创新性实施校(园)长绩效评价制度,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年薪制、聘任制改革,将面向全国招聘的公办中小学校(园)长纳入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引进“5531计划”。市级财政将每年列支1000万元中小学校(园)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用于校(园)长领导力培训、国内外研修等。

第四,放权力,增动力,全面激发学校自主办学的生机活力。结合中央关于选优配强县级教育部门局长的要求,提出打通干部交流通道,原则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中,富有教育管理经验的人员达到50%以上。提出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为学校自主办学提供更大空间。其中,全市推行以“总量控制、学校聘任、经费包干、自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组织权下放至区县人社、教育部门及市教育局;将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区县及市级教育联合体的“名校”,初级职称由中小学、幼儿园自主评审;选拔任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班子副职人选,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学校校园长、党组织书记的提名权、建议权。

《意见》最后是强化工作保障的相关内容,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安全保障、宣传引导等5个方面提出要求。其中,重点强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市级组织、编制、发改、财政、人社、资源规划、住建、文旅、城管等部门已经研究形成或正式印发了支持和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有力保障后续工作落实。

《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任务

《计划》分为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3个部分。其中,从6个方面,梳理出20项具体措施,通过细化量化各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等方式,确保各项目标如期保质完成。

随着《计划》对外公布,许多媒体已经做了比较全面、深入的解读。《计划》提出的若干重点任务尤为值得关注:

一是加快学校建设,保障学位供给。未来三年,全市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30所,增加学位38.95万个。其中,2020年秋季入学前,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70所,新增学位16.44万个。为推动任务完成,市级设立三年不少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将根据学校建设任务完成的速度、数量和质量,给予区县、开发区差异化奖补。

二是提高办学水平,扩大优质资源供给。为激发学校内生动力,将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由学校自主选拔任用和管理中层干部,自主设置内设机构。我市将设立2-4亿元学校质量提升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200所办学水平提升成效明显的学校给予奖励。

在推动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方面,到2021年,实现公办幼儿园提升改善项目全覆盖,新创建等级幼儿园100所,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65%。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在推动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办学方面,2021年,创建100所义务教育教学管理特色学校、200所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创建40所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样本校,建设60个普通高中新课程基地,开展50所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联合育人试点工作。全市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学校45所,对100所普通高中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建设300个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特色部室。

三是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21年,创建6所省级高水平示范中职学校,20所市级高水平中职学校。确保将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持续办好特殊教育,2021年底前,每个区县建立2-3所融合幼儿园,每个开发区原则上建立1-3所融合幼儿园;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西咸新区各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

四是提升师资素质,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到2021年,全市将培训教师6万人次;培养市级骨干教师3000名、卓越教师500名和教育家型教师100名。每年将召开全市校长大会,表彰奖励优秀校园长。同时,加强校园长培训,到2021年形成校园长队伍成长型、专家型、领航型人才梯队培养体系。

五是实施教育信息化升级和科学开展质量监测评价。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建立西安教育管理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和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应用,常态化开播与教材同版、教学进度同步的“名师公益优课”。在开展质量监测评价方面,加强对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的监测评价,并将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区县、学校的考核。

发布会上,各相关职能部门就社会关注的提升办学质量、教师队伍管理、教师编制和薪资待遇、教育用地规划和审批、教育财政支出等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