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图链接来自 搜狐 的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

目录

基本概述

2013年3月22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网也同步进行了更名,一律改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英文简称由“SFDA”变成“CFDA”,就连原先的官方微博“中国药监”也改成了“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历史沿革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

2003年4月16日,根据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经2003年4月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是时为国务院直属单位;

2008年3月,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卫生部管理,为其直属机构。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机构背景

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提出更高要求。现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点”,不利于责任落实。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有必要推进有关机构和职责整合,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方案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衔接,明确责任,方案提出,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方案的说明指出,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

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采用属地管理还是垂直管理的问题,还不确定,但是必定能打破食品安全监管"多龙治水"的局面。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撤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级以下的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由此加强了地方对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部门协调,强调了地方对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责任。并且国务院将从六个方面促进国务院机构转变职能,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通过下放投资审批事项、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等措施,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所以管理机制需要等待"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完毕后,才见分晓。

视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相关视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曝光7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宣传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