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外文名: Codes for the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颁布时间: 2007年11月14日 实施时间: 2008年2月1日 发布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标准号: GB/T 2260-20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是2008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推荐性标准,归口于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
目录
修订信息
2016年12月2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2008年2月1日,GB/T 2260-2007全部代替GB/T 2260-2002; 2002年10月1日,GB/T 2260-2002全部代替 GB/T 2260-1999。
编制过程
2007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发布。 2008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实施。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 。 主要起草人 李小林 、张爱 、赵艳华 、江洲等 。
内容解读
3.2数字码第三层码段分配修改为: 01~20、51~80表示市辖区、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市辖特区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中的县级市,01一般不被市辖区使用; 21~50表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 81~99表示省(自治区)辖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