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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來自 孔夫子網 的圖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2016年最新修訂),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ISBN:9787509371282。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法律專業信息服務提供商[1]。成立於1989年6月,2010年10月由事業單位轉制為全民所有制企業,2019年2月改制為中國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2]

目錄

內容簡介

落實黨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完善教育基本制度,統籌相關制度安排,保持法律協調統一,是當前教育立法的重要任務,也是推進教育現代化的客觀要求。為此,教育部對《高等教育法》進行了修改,重點在:下放設立高校審批權限,規定設立實施本科及以上教育、專科教育的高等學校,分別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審批;強化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作用,規定學術委員會審議、決定有關學術發展、學術評價、學術規範的事項,調查、處理學術糾紛和學術不端行為;改進高等學校評價模式,規定高等學校應當建立本校辦學水平、教育質量的評價制度,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專家或者委託專業機構對高等學校的辦學水平、效益和教育質量進行評估;完善高等教育投入機制,高等教育實行以舉辦者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高等學校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

目錄

章 總則

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三章 高等學校的設立

第四章 高等學校的組織和活動

第五章 高等學校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六章 高等學校的學生

第七章 高等教育投入和條件保障

第八章 附則

參考文獻

  1. 我國出版社的等級劃分和分類標準,知網出書,2021-03-01
  2. 出版社簡介,中國法制出版社